我这一次发了财,总不能吃独食。
像是王少爷、大头成他们,肯定也都得给点钱。
想到这里,我又回头看了四眼田一眼,问了一句。
四眼田很干脆,告诉我他们跟着吴素心办事。
如果充人头,没打架,每个人发两百块。
至于动手,那就不一定了。
受伤的、立功的多给,其他人少给。
最多的时候,能给五千、一万。
最主要的是,地位不一样了。
小弟立功,就能一点点地成为大哥!
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
这一次在华园饭店的事情,动手不算厉害。
最大的功劳,肯定是我。
我一个人干趴下了白头佬、李四,还把大鼻辉一顿削!
再往下算,就是王少爷。
之前,他在包厢里给了张勇一刀,让张勇妥协,愿意掏钱。
他倒是可以多给一点,给他五千块!
另外,大头成也出了点力气,也可以给一点,给他两千块!
至于其他人,就算是充人头了。
十一个人,每人两百就是二千二百块钱。
但是,两百好像太少了吧?
我记得,胜哥让我办事儿的时候,最少都是给一千的红包!
不过,充人头的给一千块,好像确实也是浪费。
想了想,我还是决定按照规矩给。
每个人两百。
大概算了一下,我直接让柜台的人再给我取一万块钱出来。
取了钱,四眼田又说了一句:“刚哥,你不给自己花点钱?买点金表、金链子什么的?”
得了吧。
太招摇!
那不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有钱?
嗯?
等会儿!
对啊!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
之前,我给胜哥送“大金劳”的时候他跟我说一句话。
送人,还是得买新的送!
原来我没有钱,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