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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接触的时间长了,对他的情况就有了一些了解。他大专毕业后,本来分在南方一城市的政府部门工作的,但只工作了一年多,就执意调回家乡。内在原因,直到一年多后,他才耳语般告诉了我。他谈了一个对象,是中学时就看中的同学,在家乡附近的一个城市工作。他调回来后,每星期都要去看她,但让他不解的是,有一次他去看她,晚上刚到,她却赶他走,他不走,她竟拿着手术刀来追杀他。吓得他满院子乱跑,从那以后再也不敢去了。这故事听起来很简单,细想却似乎又有许多隐秘在。

又问他文章的发表有没有给他带来桃花运。他喜滋滋地说,有呢!有个纺织厂的女工,拿着他的文章来找他呢!不过那女工虽然也爱好文学,但长得太一般,没理由入围。这期间,他的老师副总编给他介绍了一个商场营业员,人长得据说还可以,可小曲见了一面回来后,竟说他老师教书还行,看人绝对没水平,他小曲是找老婆,不是去扶贫呢!那女孩事先也看过他的文章,对他很有好感,还多次到报社找副总编撮合,但小曲因此更是看不上她了。

其实小曲自身的条件并不太好,个头中等,病态般奇瘦,相貌上很一般。但他却认为自己是个百里挑一的“好男孩”,品质更是一流,更何况,长得丑为什么就不可以找长得美的,只有美丑搭配,才能优生下一代——更何况,他还不算太丑呢?

小曲还有一个特点也挺有趣,就是他遇到长得美的女性就说不出来话,见到他看不上眼的女性,他就会滔滔不绝。那时我办公室有位同事,他很欣赏,所以进了我的办公室,他总是扭怩不安,站不是站,坐不是坐,话也说不成个了。但只要那同事出了屋,他立马海阔天空起来。有一次,那同事泡了一杯茶出去了,这小曲见她一出门,竟动作奇快地一下拿过茶杯来,猛地喝了一大口,烫得他直卷舌头。然后迅即放回了原处。而这时,很有些洁癖的女同事进屋来端起茶杯也大口喝了起来,而小曲的面色却显得很兴奋。我也不好说什么。过后,我开玩笑时说了小曲偷茶的那一幕,那女同事气得将杯子扔进了垃圾箱。

有一天,别科的一位女编辑很高兴地说,小曲跟他聊了一上午,他真能说,文史哲地,无所不知呢!一般地讲,男士对女士有好感才会如此话多,可小曲却是反例。因为我与那女编辑也开惯了玩笑,就说:“别太得意了!你不知,这小曲凡遇到他看不上眼的女性,话就极多,而且越是看不上眼,话也就越多呢!”我的话说得那女编辑一脸不是一脸。我又讲了他偷茶喝的事,她才哈哈大笑,说:“你们都是神经病!”

小曲其实很有文学天赋,他说先用写作把个人问题解决了,以后再写长篇巨著,扬名于文坛。他虽然是学农艺的,但中外文学的知识特别丰富,与我聊天,无论谈什么,竟都能接上话茬。他说自己算是多才多艺,喜欢音乐,甚至会修理收录机。不过,有一次办公室的那位女同事充电器坏了,他大包承揽修,结果半年过去了,拿回来还是不能用。有位副总编的录音机坏了,他主动到家里修。修到中午,也没见效。人家让他中午说饭,他说:“这个时间走了也不好。”竟大咧咧坐下来就吃。吃完了抱走那个录音机回自家修,结果一年多没见影子。忍耐不住的副总编终于到他家抱回了已被拆的七零八碎蒙满了灰尘的收录机。说到小曲的居室,副总编感叹道:这哪里是家,简直就是个杂货铺子。不过倒像个音乐发烧友,满屋都是电线音箱磁带,当然衣服鞋子也满屋都是,连下脚的空都没有呢!

但小曲自己说,这是一种艺术风尚,不是行内的人是不会欣赏的。他说有一次去打字店里打字,见到一个企业的秘书也在打字。两人谈起了音乐,相见恨晚,而那女孩想找的一盘歌带正是他刚买到的。于是打完字女孩就跟他去了他的宿舍。一进宿舍,就被强烈的音乐艺术氛围所陶醉。然后再看他在报上发的文章,更是对他崇拜有加了。此后那女孩又以借磁带为名找他好几次。我说,你们这样志同道合,不如谈朋友。他说万万使不得,她长得不及格呢!

有一段时间没见小曲来送稿,就以为他找到意中人了。但有一天,他又拿着一篇文章来让我发。是乡下游记,结尾又是说,这样美丽的风景,若能二人偕往,就更完美了。我问他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没有收获呢?他反问我:“我小曲的感情怎么可能会闲着呢?”原来这一段时间,他在舞厅里盯上了一个漂亮女孩,并且征服了她,占胜了她的男友。不久那女孩和他以及她的几个朋友,其实也是这女孩的追求者,一起去乡下看桃花,在车上大家都争相显示自己,但“他们哪里是我小曲的对手”,天南地北、海阔天空一聊,他们都只能静静地听他侃,最后都服服贴贴让他独占花魁。

我以为这一次他要大功告成了,因为他对那女孩的姿色赞不绝口呢!但最后他还是叹了口气,说那女孩的男友太厉害,因打人被工厂除了名,并声言他若不放弃就放他的血。前几天那女孩到他办公室来玩,他办公室的一个同事竟然对她也垂涎三尺。当时他预感到会出事,因此就让那同事送这女孩走。果然走到大门口,从门旁窜出一个小伙子,上去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将他的同事打翻在地,然后扔下一句“下次可要比这好玩了”,就拉着那女孩扬长而去了。

我问他还要不要为那女孩抗争。他说按他的性情他会较量到底的。不过那女孩好像已经答应要和她结婚,并且也早已领了结婚证,他也就没必要为她流血牺牲了。

不过从那以后他的神经似乎有些不大正常了,写的文章乱七八糟像梦呓,报社的人也都躲着他的神侃,而他呢,在单位因与一同事吵架并打了人家耳光,也被停了职。此后事情似乎越来越不顺。但有一天,他神采奕奕来到报社,求我发一篇稿子。他说他这一次是真正恋爱了,爱的是他单位附近一家大饭店的服务员,之所以爱她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并且歌唱得好,在市里卡拉OK大奖赛上获得了一等奖。他现在写了一篇评她的文章让我发,希望我促成这件事。因为到现在他还没与她说过话,她也不知他正在狂热的爱着她。他想拿这篇发表的文章作媒呢!

应当说这稿子写得很好,文词华美,对歌唱艺术的分析也很专业,确实是动了真情了。不过我倒见过那女孩,比他小十多岁,而且与他相貌悬殊也太大了,我想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吧?但他很有信心,说他要靠实力取胜。但稿子发了后,又是两个多月没见他的面。

一天夜里十一点钟,我刚上床,他来了电话。说他受不了了,他的神经要崩溃了。他说他现在无论吃饭睡觉还是走路,脑子里都是那女孩的影子,嘴里念的都是那女孩的名字。问我怎么办。我说这简单,向那女孩说出来。他说他不敢面对那女孩。我说你写信。他说这两个月他写了八万多字的信,是托那女孩单位的一个熟人转交的,但她没回一封信。我说没回信就是有希望,至少她没拒绝。他听了似乎恍然大悟,兴奋地说,三天后听他好消息。

三天后,也是夜里十一点多钟,小曲果然又来电话了。不过他说话似乎带着哭腔。“完了,我彻底完了!”——他的恋爱悲剧竟如泣如诉地讲了近两个小时。

就在第一次给我打电话的第二天下午,他只身来到那家大酒店,并且直奔那女孩工作的六楼。那女孩不在,而她的同事也不去叫。于是他不走。人家说女孩不愿见他。他说他非见不行。最后,他说只要那女儿亲耳听他说三句话,保证那女孩会跟他走。这句大话果然起了作用。女孩被叫来了,远远地站着。小曲朗声说道:“我要对你说的第一句是我爱你,第二句是你也一定会爱我,第三句是我们会幸福。”话刚说完,那女孩抛下一句“神经病”,转身跑掉了。但当时他还以为是自己的话深深打动了她,碍于情面不好答应。于是他浑身轻松地走了。第二天上午他又来找她。但这一次情形不大好,先是工会主席来挡驾,说女孩不同意,后又说女孩年龄太少,两年后再来谈保证让那女孩愿意。他还是坚持要见那女孩一面。最后是保安将他架出了酒店。回到宿舍后,他大哭了一场。

听完他的讲述,我也无言以对了。这是典型的单相思吧?没有一点希望的事他竟能如此充满了希望去争取。而我当时能说的就是,再等两年吧。他说他一定会等的。

此后小曲似乎消失了一样,一年多时间再也没有见到他的音讯。直到有一次我在市公费医疗办报销药费时,才又遇到他。较以前大为白而且胖的他,见我很不好意思,说他生了很长时间的病。待他走后,我问负责报销药费的人才得知,原来他得的是精神分裂症,在外地一个医院住了很长时间。

又过了大半年,小曲突然来到我的办公室,又拿来一撂稿子,说要发表。我说不是为了找老婆吧?他说还是为了找老婆,说这个忙我要帮就得帮到底,因为小曲是个好男孩呢!——这时的小曲也有三十一二岁了吧?竟还自称是个好男孩,他真是自信的很呢!不过,听说他神经不好,报社的人都说是我惹的,要不是我给他发文章,要不是成天跟他神侃,他又怎么会得神经病呢?于是,我也对他的婚事也分外着急起来。

终于打听到附近乡镇农场有一个女大学生,二十八岁了还没找到对象。于是急忙给他打电话。他听了电话,很不以为然地说:“我小曲再不怎么样,也不至于要到农村去找吧?怎么说在大街上一走,城里的小大姐也是一串串地跟呢!”——听了他的狂言,我气得放下了电话,心想这家伙只能一辈子打光棍,生活在臆 想之中了。从此以后,我决定再也不问他的事,也不再发他的稿。

一年之后,我竟意外地收到了他的一个喜贴。送喜贴时他说,这对象比他小七八岁,是一个商场的营业员,长得真像林黛玉。当然,之所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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