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领地内发生盗窃,以盗窃价值来量刑,判处服劳役多久。
到了以国定律法来处置,偷盗的基础量刑还就是斩手指。
“刑不重,何以吓(hè)人心?”士鲂一脸的奇怪。
当然,他是习以为常。
并且现在讲的是“刑不上大夫”,也就是贵族哪怕犯罪,是能用其它方法补救,一般是采取罚款。
而这个“罚款”基本是上交多少军事器械。
比如,给甲胄或盾牌。
斩指和断手断脚、等等其余刑法不会出现在贵族身上。
说白了就是,犯的事够大,贵族大不了一死,还能完完整整入土的那种,其余刑法又用不到贵族身上。
吕武完全听懂了。
刑法采取严厉,主要还是为了吓(xià)坏人,吓得他们不敢轻易犯法。
能说这个错了吗?
要是不犯法,那些量刑又用不到没犯法的人身上。
所以,该害怕律法严苛的是坏人啊!
“看来我对律法想得有些简单了……”吕武在沉思。
他得知晋国量刑,第一时间的想法是太重。
这就有点“对坏人的仁慈,是对好人的残忍”的倾向了。
道理难道不是那个道理吗?
只有心怀歹意的人,才需要害怕律法的严苛。
没想犯法的人,担忧个什么劲???
吕武开始回忆自己的所闻所见。
晋国也没有随处可见身体残缺的人。
他所了解到的是,大多数身体残缺的人,一般还是在战场上所导致。
只是,动不动就斩指、断臂、断脚、挖眼、割鼻、割耳朵……残害人的身体,真的好吗?
人没有再生的能力,肢体断了就是断了。
侮辱性质的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不妨碍继续劳动。
手指、脚趾,断了手脚,这些则会。
没有劳动能力,人还能喘口气,会增加亲人负担的吧?
另外一些诸如刮掉胡须和剃掉头发,以吕武来看跟没处罚没区别,现在的人却当成是一种社会性死亡的惩罚。
吕武问了一句有没有公示。
士鲂答曰:“法不明,何为法,何以行?”
律法的制定就是要让人知道,什么事情做了会遭到惩罚。
不是制定完律法之后,等着别人去犯法了,才告诉谁犯了哪条律法。
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