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想忙再对我虚与委蛇了吗?”
宜萱可以肯定,只要她说“是”,子文一定不会再来,也不会在攀登那条危险的路。但是她的喉咙却仿佛噎着了一般,她无法说出那样的话……
“不是的。”宜萱没办法违拗自己的心声,若为了他的身体不受伤,却伤了他的心,那么又又什么意义呢?虽然知道和他之间注定没有结果,宜萱也希望,都给彼此留下一些美好,而不是伤害……
“我只是……”宜萱的喉咙微微哽咽,“只是害怕……”——害怕你万一从悬崖上摔下去,那样一来,她这辈子都无法心安。
子文听了,眼中忽然又有了光泽,他急忙道:“你放心吧,我来这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的!只要你也别叫人跟随,我们之间的事情,就不会被泄露!我没有走有守山人的那几条路,是从北面峭壁爬上来的!绝对不会有任何人看到!”
“你怎么还是不懂我的意思!我就是害怕你攀爬峭壁来这里!!”宜萱红着眼睛吼道。
子文顿时愣愣失神,良久,他的眼睛若涟漪一般光泽熠熠,他忽然一把搂住宜萱在怀中,“原来你是担心我……不早点说,害得我都要以为你……”话说到一半,他轻轻一笑,漫水释然之色。
“我……”宜萱脸上露出窘迫之色……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情商很低很低……上辈子活到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却还是埋头于考研中,根本没那个闲工夫谈恋爱。而穿越过来,恋爱没谈、老公是现成的(虽然脑残了点),更甚至连孩子都有了(在肚子里六个月),所以环境根本不给她谈恋爱的条件!!
好吧,其实只要是个女人,谁会打心眼里愿意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谁不想跟帅哥谈谈恋爱?!虽然她极力保持冷静,但是却偏偏有子文这么个堪称完美,更为她苦等那么多年的男人……宜萱也不是铁石心肠,她做不到不动心!!
就算她是公主又如何,可她已经是个年过三十的剩女,更还有一个八岁的儿子!而子文却为了他,连自己妻妾都不曾碰过。这样的条件,她哪里还有资格嫌弃什么?子文没有嫌弃她,她已经很高兴很知足了!(未完待续。。)
ps: 第一更。
一百九十五、人参与藜芦
圆明园,长春仙馆。
透过半开的花梨木步步锦枝摘窗,盛熙伏在案几上临字,带着兰麝气息的墨香弥散在馆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熙儿不是白白胖胖圆圆滚滚,身量开始抽条一般长高,把他整个人都拉长也拉瘦了。
馆内的花圃中,牡丹、芍药、蔷薇、绣球争妍斗艳,这里开满了花团锦簇的富贵之花,朵朵绚烂,方合这皇家气度。其实这样也极好,天家苑囿,本就不需要清骨傲姿,这样的花才是最合时宜的。
那天傍晚在鸣鹤园后山,宜萱已经严词拒绝再去那个地方,子文无可奈何之下,便说会改约在其他安全的地方,说过几日会给她的消息。不过都过了四五日了,还一直没个音讯。宜萱百无聊赖之下,便来圆明园看望额娘了。
今春长春仙馆内又移栽了两株合欢,如今盛夏时节,满树毛绒绒的,像小扇子一般,在绿荫华盖中差成片成片的绽放。宜萱弯腰捡起刚刚落在地上的一枚合欢花,上头沾了昨夜的微雨,尚且湿湿的,软软的绒沾粘在一起,如这满地的合欢一般,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合欢,两合相欢,寓意夫妻和睦。
宜萱回首含笑道:“额娘,我记得圆明园中只有九州清晏旁才有一小片合欢树。”——而九州清晏,是如今的天子、她的汗阿玛的寝宫,若无他开口。没人敢自作主张移栽合欢到长春仙馆。
贤贵妃急忙道:“只不过是我夜难安枕,而合欢花有解郁安神之效,才移栽了二株过来罢了!”
宜萱耸了耸肩膀。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了,大大方方承认有什么大不了的!唉,这些个古人啊,还真是脸皮薄啊。
这时,只听得绣球花丛里扑簌簌钻出来一个小脑袋,一个鹅黄色缕金福字缎的瓜皮帽半歪在一个光溜溜的小脑门儿上。
“汪汪!”一只浑身毛色雪白的京巴犬也嗖的一声从花丛里飞窜出来,短短的四条腿飞快交错。一路直跑到贤贵妃李氏脚下,撒娇地在她那流光溢彩的云锦花盆底鞋上蹭来蹭去。
贤贵妃不悦地瞪了一眼半个身子还在绣球花丛里的小儿子:“你汗阿玛放了你半日假,也不是叫你回来胡闹的!”
盛熙也从摘窗探出脑袋来:“郭罗玛法可是定了十张大字的功课。要是写不完,仔细被打屁股!”
弘晋朝着和自己差不多年纪大的盛熙吐着舌头做鬼脸,然后冲着贤贵妃脚底下招手:“雪麒麟,快来我这里!”
那个叫做“雪麒麟”的京巴犬却还是依旧腻歪在贤贵妃脚下。根本不鸟这个小主人。
弘晋恼怒地道:“你要是再不过来!我不给你点心吃了!”
宜萱看着这个幼弟可爱的模样。不禁咯咯笑出声儿来,雪麒麟是狗好不好,哪里能听的懂人话?不过却是个十分认主的,而且只认贤贵妃一个主人。
贤贵妃此刻沉着脸呵责道:“回屋写大字去!你这孩子,什么时候能像熙儿似的,先写玩功课再玩呢?!”
弘晋快步跑到宜萱面前,脏兮兮的小手抓着宜萱的袖子道:“姐姐好多天都没来圆明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