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筷子和勺子摆好:“别磨蹭了,一会儿该凉了。”
海因里希垂眸沉思了许久,慢悠悠踱回来,在桌前坐下。
两只盘子,一只盘子里盛着像肥肉一样的食物,另一只盘子里则是一盘水煮秋葵,表面淋着一层浓郁酱汁,香气弥散开,海因里希听到肚子里传来一声“咕噜——”
他只觉脸颊烫得厉害,掩饰地别过头:“我不会用筷子。”
话音一落,他便感到手被人握住了,随即手心被塞了两根凉凉的细棍儿。
他侧首一瞧,就见白宿正专心致志手把手帮他矫正拿筷子的姿势,拨弄下指尖儿,又按了按手背。
昏黄的灯光实在有几分暧昧,垂下的眼眸使得睫毛愈发清晰分明。
嘭!
心脏毫无征兆地跳乱了一拍。
海因里希从他手里抽回手,语气发虚:“我、我学会了。”
说罢,他以一个极丑无比的姿势歪歪扭扭伸向其中一只盘子,也不是夹的,而是用筷子尖头戳进肉块里,哩哩啦啦滴着汤汁,一大口全塞进嘴里。
霎时间,软烂黏腻的口感在口中肆意纠缠,咸中带甜的特别滋味仿佛打开了他新世界的大门,瘦肉与肥肉相间,不会太老又不会太油腻,真可谓“入口即化”。
“这是什么?”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问道。
“红烧肉。”白宿用中文回答道。
海因里希跟着鹦鹉学舌,舌头仿佛打了结一般,还带着几分阴阳怪气地重复道:“猴、骚、漏?”
汉字痛失发音。
白宿被这一句逗笑,很不给面子地笑出了声。
他又重复了一遍,字正腔圆:“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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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骚?又?”
“罢了,你快吃,吃完去睡觉。”
海因里希拿筷子当叉子,一口一块红烧肉盖饭,大快朵颐。
他虽然长于皇室,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欧洲一带流窜,没怎么接触过中餐,本以为也吃不惯中餐,但一碗红烧肉盖饭,吃的他根本停不下来。
一直到盘子见了底,他还意犹未尽的用筷子尖将碗中最后一粒沾着红烧肉酱汁的米粒扒拉上来送入口中。
他呆呆望着空碗,像只没吃饱的小狗,耷拉着脑袋。
白宿打了个哈欠,眼睛实在是睁不开了。
“去把碗洗了,早点睡吧。”
吃人家嘴软,即便海因里希从出生之后就没进过厨房,更没洗过餐具,但如果不从,这卷毛肯定又会不让他吃饭吧。
现在毕竟是在人家地盘上,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更何况母亲又铁了心不再过问自己,好汉不吃眼前亏,忍了。
白宿见他端着碗碟进了厨房,自己也滑着轮椅往卧室去。
刚到走廊拐角——
“咔嚓!”一声脆响,在黑夜中显得有些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