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当然啦。”他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我想过给你打电话。”一段长到令人尴尬的沉默之后,他说。
“结果呢?”
“我拿不定主意。”
“唔,我的心是不是该怦怦直跳啊?”
不知藏在何处的扬声器中传来诺拉·琼斯[2]那沙哑又充满爵士魅力的歌声。“你经常约会吗?”他忽然问。
我意外到忍不住笑了出来。显然,这是个心直口快的男人。“不经常,你呢?”我回答。
“我是个单身医生。给我介绍对象的人排成队。你想不想知道现在人们都是怎么相亲的?”
“先验血,后调查背景,接着就去酒店开房?”
他瞠目结舌地盯着我,好像我是信不信由你博物馆中的一件展品。
“好吧,”我说,“你说说看,现代人都是怎么相亲的?”
“像我们这个年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这些故事的重要性超乎你的想象。分享和倾听这些故事就是两人相识的开端。在我看来,讲故事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口气讲完,剩下的就顺其自然、听天由命;另一种则像挤牙膏,把故事分成一段一段,每次见面讲一点。在第二种方式中,酒可以起到助兴的作用,尤其当故事又臭又长又有点自夸的时候。”
“我怎么觉得你会对我用第二种方法?”
“你觉得可行吗?”
我笑了笑,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说不定。”
“那好,要不这样吧,你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我也把我的讲给你听。然后再看看咱们这算是约会,还是一次有缘无分的邂逅。”
“这肯定不是约会。我的酒是自己买的,而且我没有刮腿毛。”
他微微一笑,靠在椅背上。
我忽然觉得他身上有种东西吸引了我,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魅力,而这种魅力是我在第一次看到他时所未能发现的。再说了,反正我现在也没有别的事可做。于是我说:“男士优先吧。”
“我的故事很简单。我出生在缅因州乡下,我们家有块传了好几代的土地。珍妮·特雷纳和我们家是邻居,都住在同一条路上。小时候她经常用纸团砸我,大概初中的时候,她突然不砸我了,结果我们就恋爱了。我们朝夕相处了二十多年。一起上的纽约大学,毕业之后就在镇上的教堂里结婚,后来生了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儿。”他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但他努力维持着,并假装无谓地耸了耸肩。“有个司机喝多了,”他接着说,“越过马路中间线直接撞上了珍妮和埃米莉的车,两人当场就死了。我的故事也就是从这儿开始转折的。从那以后就剩我一个人。我搬到了西雅图,想着换个环境可能会好过些。如果你在偷偷猜我的年龄,我可以告诉你,我今年43岁。你看上去像个很注重细节的女人。”说完他向我这边探过身,“该你了。”
“我先从自报年龄开始吧,虽然我并不愿意。我今年46岁。很不幸,你从维基百科上都能搜到我的故事,所以我也没必要撒谎。我在华盛顿大学读的新闻学,毕业后进入电视台从事新闻工作,然后一步一个脚印地往上爬,直到后来混出了一些名声。我主持了一档很成功的脱口秀节目,叫《塔莉·哈特的私房话时间》。以前,我的生活里只有工作,但是几个月前,我得知我最好的朋友得了乳腺癌,就停下工作去陪她。显然在某些人眼里,这样做是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所以我一下子从昔日的大明星变成了今天的路人甲,我最落魄的样子反正你也看过了。我没有结过婚,更没有孩子;我唯一的亲人就是我妈妈,她叫自己白云,其他的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没有提到和感情有关的事。”他平静地说。
“是没有。”
“从来没爱过?”
“有过一次。”我仿佛有些迫不及待。之后我又轻轻说道:“应该算吧。感觉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因为什么没成?”
“我选择了事业。”
“哦。”
“哦什么?”
“只是觉得新鲜而已。”
“新鲜?有什么新鲜的?”
“你的故事比我的更悲惨。”
我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脆弱得不堪一击似的。我把喝剩下的马丁尼放回桌上,站起了身。不管他接下来要说什么我都不想听了。“谢谢你跟我讲相亲的事,”我说,“再见,格兰特医生。”
“叫我德斯蒙德。”我听见他说,但我已经离开桌子向门口走去了。
回到家,我吞了两片安必恩,然后便爬上床。
够了,别再提阿普唑仑和安必恩了,我不想听这些。凯蒂打断了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