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达瓦齐在心里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会回到舍耶。
他一路流浪一路讨饭来到了大盛最繁华的都城。
一路上他已经学会了如何跟乞丐们争抢地盘,打架,装死,扮可怜,耍心机什么都不少。
刚到盛京的时候,他跟着一个叫生哥的小混混混在西市的菜市场,生哥教他如何在包子铺收摊的时候要上一两个馒头。
又或者在客人吃完饭的时候,赶紧去咳嗽两声,吐个口水,食肆的伙计便会让他们去把干粮拿走,只要是不被打死,但凡可以吃上一口饭,这一天就不算白活。
有一天生哥又找他一起去菜市场蹲点,那天他们也是倒霉,遇上一个员外老爷,明明一碗牛肉面已经吃完了刚走,可是就在他马上要把那碗面倒进自己的破碗时。
员外老爷放了他的狗,追着他跑了正正三条街,他才一拐弯,就有一帮人出来拿棍子打他。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之前在中街没打过他的小二狗一伙人,已经盯了他几天了,眼下他落单,他们的机会就来了。
一伙人轮着棍子照头照脸就打,他顾不上捂脸,还有一条狗在追他,只能拼命往前跑。
莫名跑了快半个时辰后面居然没人了,气喘吁吁的他这才发现,他跑到了乞丐不允许进入的东市。
盛京的东区是达官贵人所在的区域,这里的街市他从未见过,如此干净繁华,人们穿的都尊贵华丽,贵人身后都跟着小厮和婢女。
就连小厮穿的都比当年他在舍耶皇宫穿的还华贵,衣服料子即使是布的,也都是厚实的,一点也不粗糙。
他也不知道为何今日东区站岗的护卫怎的没有拦着他,他之前分明见过那些穿着蓝色长袍的人,手持木棍,守卫于东区的街口。
东区的饭馆也大,门口悬挂着灯笼,何等的气派,他跟这街道实在是太不融洽了,以至于好多人都盯着他看。
他心虚的走进饭馆的后巷,猛然发现东区饭馆的饭菜倒出来的时候都是整盘蒸盘的,有只烧鸡几乎都没有被吃过,就被扔进了桶里。
他几乎没有犹豫的就奔向了那只烧鸡,迅速的他都没咂巴出味道来,烧鸡就已经只剩下骨头架子了。
“小姐,你别过去,他太脏了。你瞧他泔水桶里的东西都吃,也不怕拉肚子”
他听见这声音都没有抬头,因为在西市,不,不仅是西市,无论他讨饭到哪里,这种话他听了多少年了,都习惯了。
拉肚子是不存在的,饿肚子才能死人。
其实十几岁应该是有廉耻心了,可是他没有,廉耻心当不了饭吃,他即使有一股子蛮力,也没有人招他做工。
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不像一个大盛人了,他的脸过于方正,瞳孔的颜色也不是深棕色。
而且,他都习惯讨饭了,只是在一片区域里,打赢了几个乞丐,他就可以在这片讨饭,没人敢管。
多少年以后,赵志也说他天生就是掠夺者,舍耶国的人骨血里自来就带了这种恶劣性。
“他是因为饿才会这样,我们去中街赏钱,不也都是乞丐吗?”一个甜甜的声音传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