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市郊。
络腮胡终于找到了新的组织——一个十几人的盗墓贼团伙。
自从和四眼仔分开后,他跑去横店潇洒了半个月,见了一个自己打赏的网红主播。
离开横店时,他暗暗发誓:
这地方太烧钱了,再也不来了!什么网红女主播,见鬼去吧。技术比专业的都专业!!!
可现在,他一边熟练地挖着盗洞,一边对旁边的小伙子说:
“等这单干完,我要去横店休整一个星期。”
“为啥是一星期?”小伙子满脸疑惑地问。
“因为……算了,你还小,听不懂。”
“别啊,哥,您说说呗!”
“等回去再说,汪把头过来了。”
络腮胡抬眼瞧着远处正在摆弄罗盘的汪把头,眼神里满是羡慕。
这次,他总算找到个真有本事的把头。
姓汪的确实厉害,分金定穴样样精通。
带着他们这一帮人,直接找到了一座汉墓。
络腮胡打心底觉得,跟着这样的把头,起码不用再错挖别人家的祖坟,被人拿锄头追着满山跑了。
不过,他才刚入伙,还只能干挖盗洞这样的苦力活,连跟把头搭话的机会都没有。
但这并不妨碍他另有盘算。
他一边干活一边想:先把汪把头的本事学到手,再找个机会举报他。
到时候,我自己当队长!
想到美好的未来,络腮胡差点乐出声。
休息时,他边喝水边偷偷瞄着汪把头,想着能偷师一点是一点。
前面看汪把头打洛阳铲、研究封土,他已经惊叹不已,觉得这老头真有两把刷子。
但接下来,眼前的一幕让他的脑子有点宕机——汪把头居然从布包里拿出了墨斗。
墨斗?
络腮胡眉头一皱,这操作属实让人看不懂。
难道进墓之后会遇到什么脏东西,要拿墨斗来防身?不可能啊,现在不是不让成精了吗?
他努力说服自己:
大概是当绳子用的吧,有备无患。
正想着,他又看到汪把头从袋子里掏出一只黑驴蹄子,小心翼翼地摆在墨斗旁边。
这也……行吧,稳妥点总没错。
随后,汪把头陆续拿出玻璃瓶、头戴式矿灯、防毒面具……
络腮胡一边喝水,一边暗暗点头:
看来这个团队还挺现代化,靠谱!
可水还没咽下去,他就见汪把头从脖子上解下一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