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难不成是我?原来我这么邋遢啊。
接着看,以下十几条被否定,备注不多,就打个叉。第十六条“做家务,永远别在这种小事上省功夫,就算你可以赚一堆钱,有名车豪宅与英俊的外表也只是一时的,女人真正会爱上你这个人的时候就是你在帮她们做家务的时刻,那会让她们觉得有安全感,一个男人连家务都肯为你动手还有什么事是他不会帮你做的呢。”
注,此建议逻辑性混乱,做家务只是一件事不可跟任何事并提,还有女人这物种可能有某方面缺陷,安全感跟家务是精神混乱者才会相混淆。另注,可操作性百分之六十,估计成功率百分之三十五。具体过程详议。
我思想缺陷,精神混乱?
又翻了几页,翻得我嘴角抽搐,满身鸡皮疙瘩,这些个一百招真是可怕,更可怕的是竟然有人在一边认真地估算成功率跟操作方法。
我重重地合上书,这本书哪来的,我不可能借这种书,更别提买来放书房了。沙发旁有好几摞书籍,都是他看完放的,我一直以为他从书房搬来,可是现在细看才发现有几近一半的书都是我没买或借的,这些书跟从书房里拿来的书混成一沓沓。
我想到什么地快步上了二楼的书房,门一开我傻眼。以前那个窗明几净,四面书墙,浅绿绒地毯搁着彩印靠垫的书房消失得无影无踪。书,满满的直塞上天花板从墙角堆到门边的数不清的书,简直就是整个房间成了书的仓库,你连脚都踏不进去了。
我下巴脱臼,被吓得。因为我听说几天前在市广场那边有三家私人书店被盗,据说盗贼没留下一丁点痕迹,摄像头明明没坏可就是什么也没拍到,听说此案件影响甚劣,已经成立专案小组。
这些书不会是……这时一本遗迹整理68年版的考古文学书从书山中掉下来,滚到我脚边。
突然想起一句经典名言,“偷书不算偷。”
如果不算偷,那警局干嘛成立专案小组啊!
伸脚将书挨进去,碰地甩上房门,催眠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天啊,要是警察查到我这里该怎么办?这盗窃罪该坐多少年啊,我一点坐牢经验都没有,那滋味一定不怎么好受。
修理工修完浴室门后总算又一次喝到我泡的的茶,我想一个人热情微笑亲自捧上一杯烟气腾腾的茶水,谁都不会拒绝的。
他喝一杯后表情有点怪异,鼻子皱了皱,“味道有点不知怎么说。”
我知道他的意思,没喝过的人第一次接触会有很大的不习惯,不是难喝,而是味蕾分析不出味道的成分。
出门前他说了句,“小心点。”
我送客到门口,不好意思地说:“下次会小心的,家具坏掉我也很伤脑筋。”
他很含糊地说了几句话,好像是“不是这个意思”云云。
我听不懂,也没问,那是件失礼的事。
花,是女人的生命
披风总算是补好,再修修线头就可以穿了。客厅沙发里的他正赖在上面,趴着去翻旁边的书堆,看来他是找不到几本满意的。
我将针搁回针盒,放进桌子的杂物竹编篮子里,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本看了三分之二的诗歌集坐在窗边默读。
我在流水如银的月光下忏悔
星辰与那些花一同燃烧
是否原谅
那些昨日今天不小心落下的小罪恶
是否原谅
那只是那个孩子
“是否原谅,那只是个孩子。”我喃喃两遍,望出窗外那片红色的花朵在月亮下深重地生长,远一些的月光花开了,像上百颗恒星,荧荧发光。
心情不知怎么有些伤感,想起前世一个老友,是个任性的混蛋。明明就是超不会照顾自己,还敢抛家弃子地当流浪汉,用脚环游了世界一圈。那是个为了梦想与自己信念自私得可以逆天,可以不择手段的人。
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呢,是在西藏布达拉宫的山下。那时他看到什么呢?躺下时那天空肯定是蓝得世界独此一份吧,只来得及赶去见他最后一面,静静地睡着。笑的还是一如既往的嚣张,一如既往地想让人扁他。明明被折腾得破破烂烂的身体却敢跟那些朝圣者一样,一步一跪磕到西藏圣地,最后脱力去见佛祖。不,他该下地狱,让那么多人为他担心,真是混蛋。
怎么想起他呢,是今晚的月光太清澈吧,如那老混蛋的眼睛那般清澈无畏。也是想起他的放肆,不声不响的绝对,像这个孩子呢。
我想死了来到这里,那他,那些先我一步的朋友,是不是也在新的世界里,开始他们新的旅程?今夜,有点想你们。
他走过来,不喜欢鞋子的脚踏在原木地板上有种奇异的和谐感,少年的黑瞳让我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