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看到了!果然哪里有吃的他就在哪里。”
顾清卿一溜烟地跑走了,怕跟冥诺说话被人误会,她还戴上了一只蓝牙耳机,假装在打电话。
自从上次跟顾清安参加过慈善晚宴之后,唐忆辞就对这种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名利场有了些忌讳,总觉得会有脑子不怎么好的人演一场闹剧。
她作为顾清安还未官宣的女朋友,本以为这种闹剧会围绕自己的身份上演,万万没想到,这次倒霉的居然是黎瑾……
堂姐的大喜事,黎瑾早早就到了现场帮忙。
黎大队长实在穿不来礼服裙和高跟鞋,便选择了一身酷飒的裤装,配上利落的短发,在一众豪门千金中显得格外出众。
唐忆辞老远就看见了黎瑾,刚想朝她招手,黎瑾就看见了她,朝大门外的花园指了指。
唐忆辞会意,也起身走了出去。
“我的天,累死我了!我通宵抓嫌犯都没这么累。”
黎瑾靠在花园的罗马柱上,重重地叹了口气。
唐忆辞挑挑眉。
“我还以为你们这种出身,早都习惯这种场合了。
清卿也就算了,你居然也会喊累?
想开点,大小姐,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啊。”
黎瑾摇摇手指,“劝你别幸灾乐祸,以后你也会体会这种辛苦的。”
唐忆辞哽了一下,无言以对。
两人难得轻松地聊会天,偏有人不识趣地走了过来。
“小瑾”,走过来的是一位穿着烟色西装的年轻男人。
明明是中等偏上的俊朗相貌,可眉眼之间又透出一丝怯懦和阴柔,形象和气质的失衡,让人不太舒服。
黎瑾背对着来人,极其嫌弃地皱了皱眉。
唐忆辞微微一笑,“有情况?”
黎瑾用眼神回应,“衰神!”
见黎瑾没有反应,那男人又提高了音量:
“小瑾,你在这里啊,我刚刚就到处找你。”
黎瑾无奈地转过身,“你不去找你妈妈,找我做什么?”
那男人不在意地一笑,跟唐忆辞打了个招呼:
“你好,我叫钱远清,是小瑾的未婚夫。”
看唐忆辞惊诧的表情,黎瑾赶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