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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也的手指不仅好看,而且灵活。
初樱虽然喜欢吃坚果类的东西,但是讨厌剥壳。那些繁琐的小碎壳到了林泽也的手里完全不是问题了。
他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捏开,一粒胖胖的坚果肉就出来了。
初樱光着脚蹲在床尾,晃了晃,手里的动作没停,她像个小松鼠,一粒一粒吃的紧,腮帮子都包满了。
林泽也抬眸,看着她笑,有一丝调侃的意味:“慢慢来,不跟你抢。”
“小饭桶。”他说。
“。。。。。。。”初樱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细细琢磨,看他的口型,确认自己没听错。
这个白莲花是怎么回事?是想说她很能吃吗?
气得她喘不匀。。。。。。。
爱吃东西的女生那么可爱,他就不能说个“小馋猫”“小吃货”吗?
多可爱啊!
小饭桶是什么鬼!
她躺在床上给自己顺气,告诉自己,千万别被林泽也气死了,一定要比他死的晚,到时候送他去便宜的养老院,自己去贵的,和人家靓丽老头手拉手跳广场舞!
跳给他看!
她的脑洞已经飞出外太空了。
她把脚放在林泽也的腿上,后者想也没想,盖在自己的衣服下面,随后又往她的嘴里塞了点吃的。
无论如何,小松鼠的本性不能忘。
。。。。。。
*
雪还在下,似乎要下一整夜,初樱宝宝的心都被填满了。
她好喜欢北方下雪的冬天啊。
还有一个男人修挺的背影,他微微低头,只露出半张线条好看的侧脸,唇角勾出浅浅的笑意,轮廓勾人又缱绻。
初樱拿出手机对着他的背影拍了一张。
她想,哪怕很多年以后,他们年轻不再,她依然会记住这个甜甜的小瞬间。
只属于她和林泽也的。
林泽也掸了掸落在黑西裤上的碎屑,道:“好了,不吃了,晚上不易消化。”
他掀翻初樱的腿,站起身向浴室走去。
初樱趴在被子里,编辑微博。
【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但我还是很想跟一直重复,表达我的喜欢。我好喜欢你,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的喜欢就像一块糖,甜得发腻,你大概无法理解,怕吃多了齁着喉咙,但是你必须全盘接受,因为我是你老婆,我超喜欢你。
我希望你永远健康,不要失眠,不要生病,不要崩溃。
冬天快乐,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配图是一张照片。
男人的手,和一截衬衫袖口,指骨修长干净,无名指上有一枚白金戒指,非常朴素。
却像一幅未完成的画作,一段戛然而止的音符,勾着人,好想顺着网线爬过去,一探究竟。
*
同样的时间里。
罗菲菲从酒会回来,站在偌大的公寓里,心里还在发虚。
她脱了身上泼了红酒的晚礼服,那件礼服是向一个品牌借的,本来对方看她是个一线,挺乐于的。可还回去的时候,发现裙子污了这么一大片,登时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