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林慕河在下班路上碰到了池茵——程川家那个被他宠得上天入地无法无天蛮横任性的宝贝妻子。
而此时,她蓬头散发地穿着单薄的棉质睡衣,赤着脚站在马路边,抱着一条狗在边走边哭。
这副模样叫人不多看几眼都难,而林慕河记得池茵的脸,是因为上个月她刚在程川公司年会上泼了一个员工满头红酒,对方低声下气向她道歉,她却一脸无动于衷,最后程川牵着她的手哄她:“宝宝别气了,明天就把他开除了。”
当时在场的人都一个想法:真是色令智昏!昏君当道!
池茵脸无疑是好看的,五官精致小巧,却不怎么爱笑,看人时都是冷冷的。
但林慕河并没有因为她优越的外貌对她有多少好感,皮相是人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毕竟几十年后大家都是一样装在罐子里,顶多是比谁的骨灰罐花样更好看。
后来那个员工果然被开除了,在网上写的吐槽帖子刚有一点热度也被立刻封号删帖,偶尔和别人吃饭聊起这事,对方习以为常地说:“不意外,毕竟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了。”
在这之前林慕河已经听说过不少池茵仗势欺人的事迹,人言可畏,过去林慕河一直对这些流言持保留态度,唯独这一次是眼见为实,让他从此对池茵敬而远之。
可是大冬天的她这副模样在路边,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林慕河拨通了程川电话,那边却怎么都是无人接听。环顾四周,现在已经是凌晨,路上也没多少车辆行人,看她冻得通红的双脚,不知道已经这幅样子在路上待了多久。
林慕河下了车,把风衣外套披到了她身上,问:“你怎么在这里?程川呢,这么晚了他让你一个人出来?”
大概是程川这个名字让她有了反应,池茵抬头看他,眼圈通红还泛着泪:“程……程川他死了!”
车里暖气调得很高,池茵坐在后座披着他的风衣外套,脚上是他那条品牌限量十条的羊绒围巾——脚冻没知觉了,林慕河从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给她暖脚用。
她抱着狗哭哭啼啼:“程川说他狗毛过敏不准我抱上床一起睡。我不信,半夜偷偷带着小兔上床了,结果他真的过敏断气了……呜呜呜我才二十三岁我不想当寡妇……”
林慕河被她哭得头晕:“等等,不是说狗毛过敏,跟兔子有什么关系?”
池茵冲他举了举手里那只萨摩耶幼犬:“它的名字叫小兔嘛……”
林慕河:……
在她前言不搭后语颠三倒四的叙述中,林慕河终于弄清楚了前因后果:池茵把自己新养的狗偷偷弄上床,导致程川狗毛过敏哮喘发作,池茵以为自己谋杀亲夫了连夜带着狗“畏罪潜逃”,鞋都忘了穿。
真行啊。
林慕河问:“你走之前,你没给你老公打120?”
池茵本来快止住的眼泪又出来了:“我怎么敢,我怕他们报警抓我呜呜呜……我讨厌坐牢,我今年二十三岁了,我不想还去坐牢……”
好吧。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程川结个婚把自己送进了坟墓。林慕河开车前往程川家,想看看程川死透没,再决定要不要报警抓池茵。
程家的家庭医生正在给程川打点滴。
躺在病床上的人脸色还有些苍白,挂着吸氧面罩,呼吸还不是很顺畅。但都这样了,还有力气装出温柔宠溺的样子对着林慕河身后惴惴不安的池茵说:“宝宝我没事,吓到你了吧,快过来。”
这种恋爱脑治好了也流口水。
林慕河跟程川是认识了十几年,但也只是仅限于认识的普通关系,彼此说不上多热络,比起双方父母辈的关系要疏远得多,只是偶尔生意有合作往来,又都是一个上流圈层的,人情世故的场合都能见到对方的存在,也勉强能称作朋友关系。
但好言难劝要死的鬼,程川又不是他什么推心置腹的好兄弟,提醒他不要被骗了这种话何必说出来得罪人。于是林慕河选择站在一边冷眼旁观这两口子我擦你眼泪,你摸我手臂,互相安慰哄来哄去的狗粮大戏。
唉,真恶心啊。
一年前程川结婚的时候林慕河正在国外监督公司一个项目,直到三个月前才回来。回来后便从圈子里不少人那里听见程川老婆的英勇事迹,把程川的恋爱脑当做笑谈,特别是年会池茵打人那件事,大家都觉得程川真是恋爱脑晚期无药可救,完全可以考虑抬走埋了。
在这之前林慕河只是不屑,觉得程川为了池茵公私不分把人惯得无法无天,慈夫多败妻。
现在便是觉得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程川哪天真被池茵害死了,死之前他估计也会整理好遗容遗表,生怕吓到他的亲亲老婆。
“还得谢谢你送我老婆回来,她胆子小,被我吓到了就急急忙忙出门求救,多亏遇到你了。”程川平时见了他沉默寡言的,这会难得态度柔和,也是为了他的老婆。
林慕河默默垂下眼懒得看他这副自欺欺人的死样子,在心底冷笑。
胆子小,胆子小就不会看你半死不活立刻带着狗跑路了。
再看一眼程川口中胆小柔弱的池茵,坐在他床边眼泪汪汪,我见犹怜:“还好你没事,不然我该怎么办呜呜呜……”
大半夜欣赏完这对夫妻的家庭闹剧,林慕河只觉得有句话说得对,智者不入爱河。他单身二十七年,果然是对的,不然怎么保持清醒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