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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3页)

羽凡见这症状,赶紧在桌下踹了墩子一脚,并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转过头笑嘻嘻地对那服务生解释道:“哈哈哈,查理先生还真是懂礼数,知道我喜欢喝可乐,所以先给我点上了。”

“哦,原来是这样。那,查理先生,您为自己点些什么呢?”服务生恭敬地问道。

“MR刘,你觉得像我这种身份,应该喝点什么?”墩子再次装出一副洋腔,不过从他那难堪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跟我一样,该是头一回到这种场合,根本不知道应该点些什么。

“查理先生不是一直都喜欢喝伏特加吗?”羽凡露出诡异的笑容说道。

“噢,对对对,差点忘了,就这个东西,我最喜欢喝这个了。”墩子傻兮兮地说道,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伏特加究竟是啥玩意儿,估计还以为是一种类似百事可乐的饮料。

正当我为墩子愚蠢的行为偷偷鬼笑的时候,那服务生突然转头问我道:“那么,这位随从先生,你要喝点什么?”

我心里暗自骂道,随从先生?**能有点眼光吗?穿一件燕尾服就是大师,我这工作服的就是随从?再说了,你就不能动动猪脑子想想,这都哪个年代了,还会有随从?不过也没办法了,墩子既然已经将我说成是随从,那我也只能乖乖地扮演下去。

我很不高兴地瞟了他一眼,然后嘟囔着嘴说道:“我只是个随从,喝一杯白开水就够了!”

羽凡和墩子纷纷捂着嘴,搁那咯咯地笑个不停。

其实当时我也是准备要可乐的,毕竟口渴得要命,但这又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西餐厅,根本不知道到底该点些什么,曾经听朋友说白开水是连接上下层社会的必备品,既不庸俗,又不夸张,所以我选择了它。

“好的,请稍等,马上就来。”

趁程之初还没来,我去了趟洗手间,其实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小晓打个电话。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有公交车报站的声音,我知道小晓正在回来的路上。

“在回来的公车上。”

“噢,小晓,我跟你说一下,我在外面陪朋友吃饭,可能要晚点回来。”

“好的,你玩吧,别太晚了,路上注意安全。”

“嗯,要吃点什么吗?我给你打包回来。”

“不用了,我肚子饱饱的,晚上吃得有点多。”

“那好吧,你回去以后早点休息。”

上完厕所回到餐桌时,程之初仍未到,饮料却都已上了桌。

我和羽凡都默默地注视着墩子的表情,他先是故作优雅地用手掌摊起高脚杯,然后含着杯口咕咚咕咚猛喝了几口,数秒之后,那眉毛鼻子几乎都挤兑到一块儿了。

“噗——!我草!”墩子条件反射地将那口酒喷向桌边。这不文明的躁动实在太大,餐厅内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像一只只土拨鼠似的注视着我们。好在大多为外国人,似乎并不明白这个“我草”究竟是什么意思。

墩子抹着嘴,挡着脸,轻声骂道。“这他妈什么呀?明明就是二锅头!”

羽凡鬼笑着回答道:“对,您可算是说对了,这啊,就是他妈的二锅头,俄国姥酿的,好喝不塞牙!”

“靠,你们竟然唬我!老子渴得要命,还让我喝这玩意儿。”墩子知道自己上当受骗,赶紧伸出手抢羽凡的可乐。

见此状况,那贱羽凡立马用舌头在自己的可乐杯口舔上了一圈,得瑟地说道:“这可是专属于我的。”他猛地喝上一口,然后幸灾乐祸地对着墩子打了一个响嗝儿。

墩子见希望破灭,又立马将矛头瞄向了我的白开水,我的做法却没羽凡那么恶心,而是赶紧将自己杯中水一饮而尽,然后将那个空杯子恭敬地塞到墩子手里。

“你们!”墩子气急败坏地看着我们,一副无奈至极的表情。

我生来就对那些洋玩意儿不太钟意,让我来这种场合无异于沐猴而冠,平日里去一些咖啡厅,我也会装作时尚的样子点上一杯拿铁或卡布奇诺,但每次的结局都是一样——将满满一杯咖啡闲置在旁边,再重新点上一杯茶水。起初,我以为只要自己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会爱上咖啡,伪装着混入上层社会的队列,但事实证明,那种浓浓的苦涩味道始终占据不了我的味蕾。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吃饭喝酒都是用大口土碗,设想一下,端着土碗盛装着红酒咕噜咕噜大口喝着会是什么样子?西方人认为红酒是艺术品,不能“喝”,只能“品”,每次品之前,先晃动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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