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臂有一块新鲜瘀青,显然是刚才自己留下的。黎殇提醒自己一会儿得上一点药酒。
什麽都想不起来了吗?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你的荣耀?你的仇恨?都已经忘记了吗?到底出了什麽事,夺走了你的记忆,你的智慧,你所有的一切?只能凭自己的本能生存著,原本该是王者的你却要以偷窃维持生命,即使忘了一切,你还是不屑为之,所以有了我这个饲主,你便缠上我?你的本能难道告诉你我是可以信任依赖的人吗?还是你的本能告诉你,我,有能力保护你?狡猾的家夥。真是个大麻烦呢!如果想凭借我找回你的过去,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我可是会把你藏在家里,你只能乖乖的做一个尽责的宠物!
当然,如果你能凭借自己能力找回你的过去,我是不会拦阻你的!但是,指望我帮忙──别做梦了!
黎殇看著浴缸里,已经有些神智迷朦的家夥,若有所思的笑了。
难得这个家夥撑到现在,明明身上的温度足以煮熟鸡蛋了。对於自己用凉水给一个发著高烧的家夥洗澡这件事,黎殇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如果有个人发著高烧还能跟著他跑那麽久,又生龙活虎般的打他瞪他,那麽,一点点冰水绝对不会有什麽影响。
黎殇愉快的决定,看来医生也不用请,他对这个家夥的恢复能力可是有著万分的信赖。轻松的将烧得昏昏沈沈的家夥抗到床上,随便喂了点药片──不知道是不是退烧的,黎殇已经记不清了,谁让黎殇从来没有生过病,那药还是上一任房客留下来的,黎殇很高兴能派上用场。
第二天晚上,黎殇下班回家时,那只动物已经醒来了,呆呆的坐在床角,看到黎殇进来,眼珠才转动了一下。
黎殇看了看地上,床上乱扔的杂物,心里清楚,这只大家夥其实已经把他的房子整个巡视了一遍,他敢打赌,包括他的内裤,这个家夥一定也没有放过。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本能,黎殇相信换了自己,也会做同样的事。他们,好像是同类人。
“好了,把这个衣服穿上,别再糟蹋我的衣服了!”
黎殇把刚刚在夜市搜到的衣服仍了过去。
故意挑选得俗得不能再俗的花样,这个家夥穿上竟然别有一番风味,黎殇又开始郁闷,但是想起这个家夥是属於他的,心情才好了起来!
“吃饭吧!”黎殇家里没有冰箱,自然没有库存的食物,这个家夥一定饿坏了。
果然,五人份的食物很快进了那个家夥无底洞般的肚子,然後,发亮的蓝眸又盯上了桌上黎殇带回来的甜品。
“你的鼻子还真灵!”
黎殇将纸带递给他,发现吃得鼻尖上都是奶油的大家夥,竟然说不出的性感。
黎殇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家夥吃东西的速度虽然奇快,但是一点也不狼狈,一举一动都透著一种出奇的优雅,一种属於上层人士的优雅,只有吃那些甜食时有些狼狈,仿佛不曾有人告诉过他,怎样优雅的吃那些粘腻的蛋糕。
黎殇知道,这个人一定有著令人震惊的身份,但是,只要他没有恢复记忆,他只是他黎殇的宠物。
“喂,给你起个名字吧!”
黎殇托著下巴,看著吃得高兴的家夥。他似乎对自己的提议没什麽兴趣,只知道吃,真是……
“以後就叫你小白吧!”黎殇笑眯眯的说:“你的皮肤这麽白。”而且脑子也不怎麽灵光,只知道吃,所以……“记住了,你今後的名字就叫小白了!”
黎殇凑上前,抚摸著小白淡金的发丝,啊!真是柔软,好好摸,不枉他浪费了一大罐洗发水。
“小白乖哦!”
被叫做小白的受害者,也只是抬头看了看笑得更像白痴的新主人,最终还是没有发表意见。
晚上,躺在床上,紧紧的抱著自己的新宠物,黎殇笑得眼睛都快找不到了。
赚到了!真是赚到了!又好摸,又好抱,这个新养的宠物身上凉凉的,夏天抱著正好,对於没钱装空调又超级怕热的自己来说真是个宝贝。原先被迫收养的懊恼早就飞到九霄云外,黎殇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麽英明的决定!
虽然这只宠物显然不喜欢自己充当的新角色,主人抚摸时会浑身僵硬,主人需要抱枕时会反抗,但是,这都不是问题!不是问题!
黎殇深信大棒与蜜糖,是驯服任何猛兽的不二法门,而他的宠物自然也不例外。经过一番厮杀,再许诺今後会很努力的尽自己主人的义务後,这只宠物终究还是乖乖的屈服了。
黎殇满足的躺在床上,认真的思索著这只宠物还能派上什麽用场?
事实上想象终究是美好的,现实则往往是残酷的。
事情应该从今天早上说起。
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有什麽异常,黎殇睁开眼睛的瞬间,他的新宠物同时睁开双眼。
一大早就能看见帅哥,黎殇的心情非常好。
可惜这个帅哥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兔子不吃窝边草,对於这一点,黎殇还是很有原则的。
他记得曾经有一个算命的告诉过他,他命犯孤星,唯一打破这个命运的方法就是──当他爱上与他最亲近的人,并且为他付出生命,如果没死的话,黎殇的後半生一定会幸福的没天理。
听听这是什麽话?明明是咒他嘛!所以黎殇很不客气的揍了那个家夥一顿,在经过一番悉心教育後,那个骗子终於承认这样骗人钱财是十分错误的行为,并许诺会用後半生忏悔他今天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