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大夏想找点乐子,到了舞厅,当红舞女已被富豪买断当天的舞票,其他舞女过来搭讪,他又觉得无趣。便踱到舞厅外面。舞厅面前停着很多黄包车,车夫见是牛大夏,竟然没人理他,皆因他平时坐车都不给钱,车夫敢怒不敢言。牛大夏今晚也不想坐车。
他站在舞厅门口,只见门前大街车水马龙,好不热闹。突然传来一片扭打声。只见一名年轻的警察拽着一名妇女的头发把她拉到街市外面去——这里并不是牛大夏的管辖区域,这位年轻的警察,牛大夏是不认识的。
牛大夏平时作威作福,但是他一般不会对妇人动手,甚至觉得警察如此行径,让他感到震惊,牛大夏跑过去问他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牛大夏当时并没有穿制服,小警察见有人多管闲事,正想发火,但见牛大夏多少有点威严,猜测他可能来头不小。于是解释说,那女人在街市内非法贩售货品,必须把她赶走。
牛大夏提醒他说,要赶走一个人,可以采用其他办法,不一定非得拽头发不可。
小警察见牛大夏非得多管闲事,很是恼火,用警棒指着他,说:“再阻拦我执法,就告你阻拦警察办案,把你关进警局!”
牛大夏这段时间深感自己也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虽然内心知道妇人并无大错,但是不敢明目张胆地帮她鸣冤,如果把警察的财路断了,又多了几个仇人。于是他闭上嘴巴,往后退了几步。小警察依然扯着妇人的头发走了。
舞厅门口的有几个熟悉牛大夏的车夫,对牛大夏今晚的举动感到?异,心想:“难道这条老牛转性变子了?”一个车夫走近他,跟他闲聊了起来:
刚才那个戴眼镜的小警察叫“吴四眼”,是个非常凶狠的角色,据说姐夫是在市里占据着重要位置,他才敢这么嚣张。这条街是归他管的,这条街上无论做什么都要交保护费,大生意要交大头,小生意也要交,水果贩挑着水果经过他的地头都要交,不然出不去!
前几天有一个过路的小贩拒绝交钱,吴四眼把这个小贩按在地上,无情地踢他,直至这个可怜的老头肋骨被踢断送去就医。
后来小贩到市里去讨要说法,市里派人来调查,却没有一个小贩愿意出来做证,尽管有好几十个人看到警察踢人,而且都对这件事感到气愤。
但人们不愿意做证,因为事发后,姓吴的给他们所有人都拍了照片,并警告说,如果他们中有谁胆敢做证指控他,他们全家的生计就会被毁掉。
在那个生活艰苦的时代,没有人敢于充当指控警察的证人,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一个本身不是小贩但目睹了警察踢人情景的人愿意出来做证,于是,这件事被及时报了案,请求法院采取行动。可是那个证人没有出庭,据说那个证人自己受到了指控并以贩毒的罪名被投入监狱。由于他已经在服刑,他以证人身份出庭做证便一定不会被采纳,尽管导致他被判刑的罪名无疑是捏造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那个吴四眼背景多么强大,要毁掉证人是易如反掌!最后,唯一出来指证吴姓警察的便是那个小贩的小女儿,她亲眼看到了父亲被踢的场景。但是她只有9岁或10岁。由于她记不得姓吴的到底踢了她父亲多少下,这个案子由于证据不可信就被撤销了。
可是对于那个可怜的小贩来说,这个案子并没有完结。当他伤好之后设法重操旧业时,他被人截住,捆绑起来,拉到距离很远的番禺。而且,把他的鞋子和身上的钱都被收走,警察丢下他不管。由于身无分文,他只能徒步回家。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刚刚被抓的那妇人,是一位非常勤劳的妇人。她有一个不争气的丈夫和几个年幼的孩子需要养活。为了糊口,她只能在她所居住的屋村内贩售货品,这样她可以同时照看孩子。不幸的是,她被警察盯上,说她这是违法的,尽管她绝不是该屋村、该地点唯一违法的人。但是她拿不出钱来贿赂警察,便被吴四眼寻机抓走了。
吴四眼知道她是不可能交得出钱的,抓她只不过是杀鸡儆猴罢了,可怜妇人!
牛大夏听到车夫的唉声叹气,他感触良深,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大洋,丢给车夫,说:“这是以前的车费!”说完扭头就走。
这世道越来越乱,目前内战打得正酣,国军的大小官员已经厌倦了战事,无心国事,无不贪污腐败,中饱私囊。老百姓过得水深火热,那可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牛大夏的上司同僚,很多都把财产转移到南洋去了,有些没那么神通广大的,正在想尽办法,转移到香港去,牛大夏想到这,不禁一阵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