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信纸上内容很少,却被写成了十八个墨迹淋漓的大字——秦小姐决意嫁人!对方是吏部尚书之子赵世!
从秦族到京城路途遥远,为了保障信件快速到达,信鸽都是一站一站接替传递式,而且为了确保信件不被中途调换或者下毒做手脚,接替的人都会将信件打开,并将内容重新书写一份。
很不幸的,这次轮到了千妖手下最八卦的一群人办事。
于是,当信件传到千妖手上的时候,信件的内容就已经变了味道——秦小姐与赵世山盟海誓情比金坚海枯石烂,已成秦晋之好!
轰——信纸瞬间在某人手上化为一堆飞灰,华美宫灯映照下,某人脸色黑如锅底,危险的嗓音沉沉响起,“已成秦晋之好?”
衣袍漂浮,侍立两侧的人只觉得眼前疾风一闪,再抬眼主子已经到了门口,“备马!”
“现在?”
“现在!”
西北边境,秦族。
气候恶劣的边陲小城,午日的骄阳艳红似火,恶狠狠地炙烤着身披厚甲的边境守军。
远远望去,一片茫茫戈壁,从城墙之上向最远处的地平线望去,连空气都似乎因为过热而变得扭曲,一队巡逻士兵拖着手中的长枪,一路走一路念叨,“这么热的天,热死个人咧!”
有士兵往远处望了一眼,眼皮抬起,立刻觉得有汗水滚下来浸在眼睛里,急急扭头,“嘶——我看没什么异动,要不……咱们早些回去吧。”
“滚你娘的蛋!,”士兵中一个小队长模样的人怒斥了一声,手中长枪锵然立在发烫的沙地上,瞪着那个脸颊红彤彤的士兵,“怂包,那群蛮子狡猾着呢,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小心没命!”
话落,几个士兵都不说话了,队长瞪了这群不成器的家伙一眼,又哼了一声,才扭头重新走在队伍的首位。
他刚一转过头去,身后的士兵立刻露出鄙夷的神情,什么东西!瞧他那样子!不就是个小队长,有什么可威风的?
戈壁上起了风,吹到人脸上的时候却还是灼热的,大滴大滴的汗水落在地上,还未及发出声音,就已经被蒸发了去。
四处静悄悄的,只有这一队士兵走路时军靴擦地的声音,和城墙之上旗帜烈烈的作响。
小队长茫然不知下属此刻心中对他的不爽,他握着长矛,谨慎地扫了扫四周,一切如常,萎靡不振的几株植物,大片大片的黄沙,还有被太阳晒到掉颜色的城墙砖。
闷在兵甲里的衣服沾了汗水越发的沉重,而午后的阳光喷了火似的,连他都有些受不了,是时候该换班了。
他停下脚步,手一挥,一句“换班”还没说出口。
忽有箭矢破空声,凌空响起!
小队长的手还扬在半空,他睁着眼,神奇地看见自己的胸前插了一把深黑翎羽的重箭,看见慢慢颠倒的天空和手底下士兵们大睁的惊诧的脸。
他看见他们的嘴巴张开,似乎在大喊着什么,而自己却什么都听不见。
戈壁上的风猛烈起来,卷起漫天黄色的飞沙,烟尘弥漫里,有大队的人马,遥遥出现在风沙后头。
他倒下去的最后一个意识是,蛮人,攻城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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