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悯手放到了衣领上,从脖颈处慢慢滑下,开口介绍这衣服的缝制技巧,可他声音婉转轻柔,配合着手上的动作,不像是在介绍衣物,倒像是在勾人。
林栖看的目不转睛,呼吸不知不觉间粗重,待到那手滑到腰间,他几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搂着那纤细的腰肢将那件长袍扒下来。
不,他要是主动了,苏悯可能就跑了。
他虽也住在河这边,可和村里人关系也好,自然知道苏悯是什么情况,他还不知道苏悯什么目的,静观其变。
想到此,林栖双眼发红,得先给他点甜头吊着,再慢慢让鱼儿上钩,既然被他瞧见了苏悯认识了苏悯,那他就绝不会放苏悯离开。
“哥儿这衣裳真漂亮,只是家里还没布料,待我明日去镇上买些回来,哥儿再帮我好好的做几件?可好?”
他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了,得先设好陷阱,放好诱饵,待到猎物毫无察觉之时,一举捕获。
苏悯转念一想,这样的话也好,有布料在手,借着做衣服这件事情敲诈他简直再合适不过了,自然满口同意,两人这么一来一回交谈许久,眼见就到了午饭时候。
林栖答应要帮苏悯卖手帕,苏悯也不好意思继续留在人家家里蹭饭吃,将手帕放在篮子里弄平整后,就提出告辞:“林大哥,麻烦你了,明日我再来替你量体裁衣,我这就先回去了。”
根据他的经验来看,敲诈别人,就得松弛有度,不能一直紧逼着,有进还得有退呢!
林栖当然不肯就这么放人走,苏悯长得这样瘦,腰细的他一手就能握住,得好好把人给养着,以后做起事来才舒服一点。
“这都到了午饭时辰了,你现在回去做饭也辛苦,不如先留在我这吃一顿,昨天逮了只野鸡养在后院,天气太热,看它也活不到明日了,今日正好杀了,招待招待你。”
什么?野鸡!
苏悯双眼瞬间发亮,什么敲诈男人什么欲擒故纵全都被他忘了个干净,早上吃的那个鸡蛋早就消化了,他已经连着好几日喝的稀粥,连肉是什么滋味都差点给忘了,更何况还是山上抓来的野味。
这。。。敲诈事小,填饱肚子事大!
“那。。。。那就麻烦林大哥啦。”苏悯到这时候脸上才出现了些羞意。
看着苏悯脸上不似作伪的真心笑容,林栖暗暗吐出一口气,还好把人留下来了,否则难保他不会为了吃饭再去别人家里卖手帕之类的。
他长得这样漂亮,要不是因为成亲当晚丈夫就死了,有了克夫的传言,就被人娶走了,哪轮得到他?
自己先前怎么这么愚钝,要是早见到苏悯,这会他们同房都应该好几年了。
不过也好,他这些年打猎赚了些钱,听说苏悯喜欢漂亮衣服,他也是有资本养得起他的。
林栖端上来几碟吃食,有炸花生,果干之类的,让苏悯先垫垫肚子,随后便去后院,摘了点菜,抓上那只野鸡进了厨房。
林栖一个人生活了二十来年,衣食住行全是自己操办,做饭自然也不在话下。
第103章被娇养的小寡夫(3)
他虽活的糙,可并不亏待自己,对美食也有些研究,且他有钱,油盐酱之类的调料都很舍得放,家里肉多,所以炒的菜也是色香味俱全。
苏悯想去厨房帮忙,他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可刚进到门口就被林栖以温柔又强硬的姿态请出来了。
开玩笑,他一个大男人不做饭,怎么能让自己喜欢的小哥儿做饭呢?
林栖觉悟很高,从方才见苏悯第一眼自己的心动开始,就确认自己的的确确是喜欢上了苏悯。
苏悯乖巧的坐在桌边椅子上,偶尔吃点桌上的东西,闻着厨房里传来的滋滋油声和香气,两只大眼睛里透露着渴望。
林栖做了四个菜,野鸡汤,炒青菜,辣炒兔肉,和一道酸菜炖五花肉,这规格,比起过年时节的宴席也差不了多少了。
苏悯从第一道菜被端出来起就在克制自己,尽可能让自己保持文雅,等到四碗菜全端上来了,他已经目不转睛就盯着桌上了。
林栖觉得这样的苏悯令人心疼又可爱,他拿出白瓷碗和新筷子,先盛了一碗鸡汤,再递给苏悯。
苏悯矜持的道谢,然后接过碗先是吃了一口鸡肉,鸡肉嫩滑,鸡汤浓郁,好喝!
鸡汤有些烫,他小口小口用勺子喝的很慢,等到他刚一吃完,一直在一旁看着他的林栖就立马接过碗给他盛了一碗米饭。
苏悯略红着脸接过,因为胃里已经有些东西垫着了,就没那么急,先是吃了一口米饭,唔,米饭焖的也很有水平,再夹一块鲜红油亮的兔肉,有些辣,苏悯被辣的吐舌头,吃了几口米饭缓一缓,再夹一块五花肉,肥瘦适中,酸辣咸香,好吃,青菜也炒的脆嫩。
苏悯吃的很努力,可他胃口本来也不大,因为特别饿,今天已经吃的算多的了,米饭还剩半碗,他实在是吃不下,可是看一旁的林栖还在大口大口吃着,迟迟不敢放下碗。
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粮食产量都不高,更何况村里人向来都是更珍惜粮食的,他这样浪费的行为,放哪都要被骂。
没有办法,苏悯只能小口小口的慢慢塞,可还没塞几口,就听见林栖的话:“吃饱了吗?”
林栖摸了摸苏悯的肚子,动作自然,仿佛真是在看他是不是真的吃饱了。
苏悯有点愣,林栖的表情实在太过正经,以至于他完全不敢多想,只能小心翼翼的道歉:“林大哥,我真的吃饱了,我不是有意浪费粮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