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府之后,林莺时跟疾风就像两只小鼹鼠一样,躲起来了,吃饭也不见人。
饭桌上只有一副碗筷。
“侯爷,疾风和林姑娘已经用过了。”
用完晚膳,宋怀恩照例去书房处理公务,他每天除了上朝大部分时间都是书房度过的。
所以当时建府的时候,故意把书房设在韶光居的正对面,这样他在二楼处理公务的时候,就能远远地望着自己的心上人,这样也能安心。
可现在已经是物是人非了,说来也怪,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想起来张丽燕了,就连张丽燕的面容都在他脑海一点点淡去。
处理完所有的文书已经夜深了,可韶光居还是灯火通明,看来周太医之前的叮嘱,她是半点也没有听进去。
他披了件鼠灰色鹤氅,脚步不自觉地走向韶光居。
男人在台阶处站稳脚步,房间里虽然亮着灯,却没有动静,恐怕人已经睡着了。
透过门缝看了一眼,果然睡得香甜。
他为了大婚特意让绣娘用蜀锦做的喜被,被她心安理得地霸占了,不过他倒并没有生气,反正那些东西也没用了,浪费了也可惜。
翌日清晨,宋怀恩就让人把库房里的东西都搬到韶光居,现在已是暮秋时节,天气渐凉,也该准备冬衣了。
他之前给张丽燕准备了十几个箱柜的衣服,刚好便宜林莺时。
“你们抬走吧,我不穿。”昨天她在马车上穿张丽燕的衣服是情非得已,她虽然不算是什么大富大贵,也是一件两件冬衣还是能买得起的。
看着满屋子的同心结,只觉得闹心,她像个鸠占鹊巢的那个鸠。
现在她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自然没必要寄人篱下了。
“我走了。”
“你去哪?你跟沈家父女闹掰了,你还能去哪,就算要走,也要外面收拾安排妥当了再走,交给我吧。”
“这多不好意思。”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去办吧。
疾风舍不得她住的太远,就在附近赁了一处院子,虽然面积小,可是交通发达,往前走一段路就是闹市区。
为了确保她的安全,还给她调派了几个武功高强的护卫。
只用了两天的时间,疾风就安排好了一切。
林莺时是赞不绝口。
“你要不然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她盛情难却。
宋怀恩是过了半个月才知道林莺时搬走的。
“怎么没人告诉我?”
“你也没问呀,我以为你早就知道她搬走了呢。”
宋怀恩:“……”那他每天像个神经病一样对着关了灯的房子念念叨叨。
“她搬到哪里去了?”
“这条街走到尽头,就是她住的地方。”
“哦。”是他每天上下朝的必经之路。
宋怀恩连续观察了好几天,那扇朱漆木门从早到晚都是紧闭,不像是住人的样子。
直到看到疾风像回自己的家一样,推门而入,女人从卧房走出来,笑盈盈地去接男人托在手里的大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