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咽了一口唾沫,不由得有些心虚。事实上他的确认为像自己这么重要的客人,刘欣或者方晓晨一定会在百忙之腾出时间来开车把他接过去,但是没想到方晓晨心里压根就没把他当成外人,一大早就打电话催促他自己过去。
但是这个想法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对方晓晨说的,免得开业大吉这么一个大喜的日子再惹得这位大小姐肝火大,急忙小声笑着说:“小子无德无能,怎敢劳动老婆大人?一会我自己坐车过去就行。”
方晓晨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少,我告诉你,你可得快点啊,我和刘欣现在已经在店里忙活呢,一会我爸他们就到省城了,你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让他老人家看到你。”
“什么?方叔他们已经要到省城了?”一听到方越元要到省城的消息,程志的表情就像生吞了一只青蛙一样难受。他和方越元仅仅在滨海见过一面,但就是那一面,方越元给他的心里造成了相当大的阴影。程大少爷自以为天不怕地不怕,可是一想到马上就要和自己的准岳父见面,心里还是有点突。
“方叔,方叔,你和刘欣是兄妹俩啊?”方晓晨明显的又不高兴了。
程志马上改口:“对,我该死,是咱爸,咱爸。嘿嘿。”
因为称呼的问题,方大小姐和他不止闹过一次不愉快,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程志就是不长记性,随口就将“方叔”这两个字喊了出来。方晓晨也知道他不是有心的,听他改了口,也就转怒为喜,叮咛了几句,最后说道:“放心吧,我前些日子和我爸通电话,他老人家还夸你呢,这一次你再好好表现表现,咱们俩的事,那就妥妥的了。”
程志“嗯”了一声,心想双方家长都见过了,虽然家长那里还是有点芥蒂,但不管怎么说,最困难的第一步已经迈出,严格说起来,早就是妥妥的了,今天再表现,简直多余。
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不能说出来,也不管方晓晨能不能看得见,总之是随着她的话不住的点着头。
方晓晨似乎对他的表现很满意,在电话里给了他一个响亮的kIss,柔声说道:“你先起床洗漱吧,我和刘欣在店里等你。”
程志听她的意思,好像要挂断电话,急忙叫道:“等一等,你老人家说了这么半天,还没有告诉我刘欣的店在什么位置呢,我怎么过去?”
方晓晨“啊”了一声,这才想起来程志一直没有去过刘欣的店,甚至连店的位置在什么地方都不清楚,拍了拍脑门,说道:“看我这记性,忙懵了。”将店的位置告诉了程志,竟然离程志所在的学校不算太远。程志对那一带也算是比较熟悉,惊道:“那里可是省城重点开的商业区,你们把店开在那里了?”
“重点开的商业区,生意才能好,不开在那里,难道开在城边上?”
一句话就将程志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才干笑两声,说道:“我是说,那里的房租什么的可不便宜啊,能收回成本么?”
“那就不是你现在操心的事了,要是我和刘欣经营不善,你只要把你的书读好就行,万一我和刘欣经营不善,这个店开不下去的话,我的后半辈子可都指望你了。”方晓晨嘻嘻笑道,又在电话里给了程志一个柔情似水的轻吻,就要挂断电话。
可是还没等她将电话从耳朵边上拿下来,听筒里又传来了程志的声音:“我记得你们这个店开业,好像请了很多人,是不是有领导讲话什么之类的节目?”
“怎么了?”
“我是说,要是有领导讲话之类的节目的话,我是不是可以晚一点到?我不习惯那种场合。”
方晓晨愣了一下之后,嗔道:“瞧你那点出息,就算是有领导讲话又能如何?大不了他讲话的时候,你和我爸他们在屋里不出去就是了,人家还能硬拉着你出去啊?乖啦,听话,给我老爸留一个好印象,让他认为我和刘欣开店,你也帮不了少忙。”
急匆匆的说完之后,再也不给程志分辨的机会,“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第二一五章 手笔】………
坦白来讲,程志非常不愿意早早的就赶到会场,主要还是受不了会场那种气氛。这倒不是他不喜欢热闹,而是从小就在大院里长大,每一次院里有活动的时候,总是少不了领导讲话,偏偏有几位领导一讲起来就天马行空,收不住嘴。几位领导讲话的时间一累计,就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因此给程志和赵济勇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此后一有这种场合,能避则避,能躲则躲。
按理说刘欣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开一个店也不可能有太高级的领导捧场,出去的请帖是不少,但是能有一多半的人来了就算是烧高香了。其他的,仅仅是将请帖上那块黄澄澄的金子笑纳,日后在可能的情况下,给刘欣提供一些方便而已。但即是如此,肯定也少不了这个环节。一想到那些所谓的领导冗长无比的讲话,程志的脑袋就大了一倍以上,却偏偏不能违背方晓晨的意愿,偷懒不去。只好长叹一声,闷声不响的起床穿衣。
他已经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了,可是丁尔禅等人还是被吵醒了。尤其是邓时,最近可能是用脑过度的原因,有些神经衰弱,不但多梦,而且有往失眠方向展的征兆。刚才程志的电话响起,他就已经被吵醒了,脑袋昏昏沉沉的闭眼躺在床上,神智却是清醒的,等到程志起床穿衣的时候,这哥们的眼睛也终于闭不上了。
“儿,大清早的,你又是接电话,又是穿衣服的,忙什么呢?”
“哎呀,不好意思,吵着你了?”程志急忙将动作再放轻一些,精心选了几件看起来使自己更加玉树临风的衣服在身上比量着,小声说道:“我那老婆天生就是一个事业型的,和朋友一起开的店今天开业,我得过去忙活忙活。”
邓时苦笑两声:“你对那东西一窍不通,去了能干什么?”
“正是因为一窍不通,所以才更加要去。我老婆说了,开店的准备工作,我是一点也没有参加,今天开业大吉,我那岳父老泰山要过来,怎么也得给人家留一个好印象不是?”
“这倒也是,你老婆倒是挺体贴你的。”
“废话,我老婆,不体贴我体贴谁?”程志向他竖了竖指,将衣服套在身上,又到水房里胡乱的洗了两把脸,嘴里喃喃自语:“我是吃早饭呢?还是吃早饭呢?还是吃早饭呢?”
一直纠结到出了寝室楼,终于下定决心,还是先吃早饭再说。毕竟他从小到大也没有参加过这种场合,天知道刘欣她们的开业典礼要弄到什么时候。如果一直弄到下午才开席,自己面对着气场强大的方越元,体力恐怕会跟不上,到时候血糖一低,再来个头晕眼花,岂不是当众出丑?
现在才亮天没有多长时间,时间还早得很,从外面看,学校的食堂倒是灯火通明,只是还没到开饭的时间,食堂大门紧闭,苍蝇可以飞进去,人却没有孙悟空的本事,只能在外面望门兴叹。
幸好食堂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学校周围有许多卖早点的小摊,程志健步如飞,径直走到一家去的熟的早点摊,要了一份油条豆浆,将油条在豆浆里泡软了,慢慢的送到了肚子里。吃了一份之后,想了一想,又要了一份,强塞到肚子里,抹了一把嘴,拍了拍鼓胀的肚子,付帐出门。
接下来面临的问题就是怎么去方晓晨那里的问题,兜里的钱是不多了,即使是用不了几块钱,打车也稍嫌奢侈,相比之下,公交车是最实惠的。上车之后,扔一块钱,就算是坐到终点站都可以,不过始终没有打车舒服。程志心里更倾向于打车,可人穷,志就短,这么早,又不能厚着脸皮再一次跑到宣芷含那里借钱,掂了掂兜里的硬币之后,程志只好垂头丧气的迎着初升的朝阳,缓缓的向公交车站走去。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盘算,无论如何,也得趁老爷子进京进修不在家的机会,向单苇清申请增加生活费。理由就是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原本富富有余的生活费,现在省吃俭用也挨不到月底。
此时正是人们刚刚起床的时候,如果在农村或者是视野开阔的地方,就能看到一轮红彤彤的太阳自地平线上慢慢升起,可是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视野不开阔,还是感觉不到太阳的存在。但是公交车却已经开始运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