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和人质见一面。现在我想见一见人质。”
“见人质?”许一龙眼中精光闪动,“你怕我们早就把他们弄死了?”
“这一点我倒是不担心,现在他们是你们的护身符,只要你们还没有傻到家,就不会过早的将他们弄死的。我只是想见一见他们,看看他的情况,回去之后,也好向上级交差。”
“你就不怕他们真的已经被我们杀了。你见到两具尸体之后,我们再杀了你灭口?”
程志超脸色一变。挤出一丝笑容,干巴巴的说道:“不怕,你们根本就不会杀我。”
“哈哈哈哈,看不出来,你胆子倒是不小啊,你凭什么认为我们根本就不会杀你?老子一路浴血奋战。杀的人何止十个八个,多你一个小兵崽子,又何足道矣?”许一龙狞笑着,将手里的枪向程志超的脑门移动了几公分。
程志超心头一阵狂跳,连忙说道:“我不怕你们杀我。是因为就在我来之前,已经有一支武警机动部队携带重型装备赶过来支援。估计最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到达现场,如果一个小时之后,我还没有回去的话,就证明包括我在内的人质已经死亡,我们的人就会在武警的配合下,使用重武器强攻。”
许一龙的脸色也变了,但口气却很不屑:“武警,他们能有什么重型武器?有什么新式武器出来了,先可着我们这些一线部队先装备。等轮到他们的时候,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就拿枪来说吧,一线部队现在已经开始大量的换装九五了,很多二线部队也都已经开始换装,可是武警那边却一点动静也没有。最常见的自动步枪都这样,更何况是其他的重型装备?”
程志超一听他的语气,就知道刚才自己急中生智的一通牛皮已经吹出了效果,许一龙嘴上说不怕,心里却已经开始在打鼓,不等他说完,就接着说道:“你比我大几岁,也比我多当了几年兵,按道理,我应该称呼你一声老班长才对。想必老班长也应该知道,武警部队现在也已经开始列装步战车了。当然,他们装备的步战车和咱们家装备的相比要简陋得多,可再简陋的步战车,也是步战车。你们手里只有自动步枪而已,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说过哪辆步战车被自动步枪打穿的呢。”
许一龙脸上的不屑马上消失了:“他们真调步战车过来了?”
“最近的武警机动部队,离这里也有一百多公里,如果不是调了那东西,怎么可能那么快就过来?老班长,你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啦。”
许一龙沉吟良久,向那边依然持枪警戒的许一虎问道:“一虎,你觉得怎么样?”
许一虎还是连头都没有回,沉声答道:“那些当领导的狠着呢,说不定真调步战车过来了。算了,让这小子看看人质,然后马上让他回去要钱要车,在武警没来之前,咱们争取杀出去,免得夜长梦多。”
许一龙点了点头,对程志超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让你见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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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人质果然还活着,只是已经吓得快要半死了。
史德平提供的资料还是很靠谱的,他们两个都是在校大学生,男生经过一年半的努力,终于成功的追到了女生,于一个星期之前。正式的确定了恋爱关系。今天本来两个人都有课,但是女生听说有一部期待已久的电影正在上映,于是缠着男生非要来看看不可。
男生没有办法,只好带着自己的女朋友翘课出来看电影。但是有一点他没有告诉女生,之所以这么痛快的就答应女生出来看电影,是因为他还有另一个目的。他准备打算看完电影之后。再领着女生逛一会街,吃过晚饭之后,再逛一会,然后借口太晚了回不去寝室,找个地方开个房,做一些男男女女之间最快乐的事情。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倒霉人喝口凉水都塞牙,还没等他们走到电影院,就碰到了警匪大战。而且正好赶上许家兄弟撤退的当口。街上行人纷纷逃避,免遭无妄之灾,但是这两个人的反应慢了一些,被许家兄弟捉了个正着,用他们两个当挡箭牌,竟然被他们劫了一辆车,杀出一条血路来。
但是许家兄弟最后还是没有逃掉,依然被堵到这里。这一对倒霉的情侣也就随之被带到了车间内看管起来。程志超看到他们的时候,这二位都是脸色苍白。两眼无神。
不过程志超现在只穿着一条裤头的样子也着实古怪无比,虽然身在险地,两个人看到程志超之后,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这也让程志超看清楚了他们两个的样子。
这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不像是农村人,个头都不低。手指纤细。女生的手指纤细也就罢了,男生的手指竟然也纤细无比,十根手指头伸出来,连一根带骨节的都没有。看看人家的手,再偷偷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程志超不禁自惭形秽。
女生应该是个近视眼,但是在许家兄弟带着他们跑路的时候,眼镜可能掉了,因此眼睛看东西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眯着,眼睛大小自然也无从分辨,不过眉清目秀的倒是十分的耐看。唯一让程志超看不顺眼的就是这姐妹穿的是一条八分裤,靠近脚踝的地方裸露在外,一眼就让程志超看到了脚踝处有一个深黑的十字型纹身。
程志超本身对纹身是相当反感的,尤其是女性纹身。他对纹身的反感甚至达到了一个极端,曾经有一次,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位女明星竟然在身上纹了十几处纹身之后,伤心得大哭了一场,然后果断的将多年收集的有关于那位女明星的贴图、海报等付之一炬,从此之后,再也没看过那位女明星的一部电影,再也没有听过她的一首歌。
他对于纹身的反感态度,很大一部分原因固然是因为从小就生活在部队大院里的缘故,有纹身的人是不允许参军的。另一个原因则连他自己也没有发觉,那就是从骨子里面,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只不过外在表现不那么强烈而已。他选择交往的女生,不管是方晓晨还是刘欣,亦或是龙艳雪,都可以称得上“无瑕”,别看方晓晨和刘欣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刀光血影的生活圈子之内,不过她们两个身上,真就没有一处哪怕是最小微小的鱼骨纹身。
这也是程志超最开心的地方,在他的心目中,女性滑腻丰腴的肌肤,本身就是大自然创造的最杰出的艺术品。如果纹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简直就是画蛇添足,更是暴殄天物。
现在眼神一扫,竟然在那个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女生脚踝处发现了这个纹身,程志超对她的好感当时就降到了最低。
那两个人不知道程志超是何许人也,不过看许一龙的样子,似乎对程志超要比对他们客气得多,弄不好两伙人是一起的。虽然程志超的样子怪异了一些,但这世界上怪人多得是,谁知道这哥们是不是天生就喜欢裸奔?有如此怪癖的人,肯定不是好人。所以两个人只看了程志超一眼,马上就慌慌张张的低下了头不敢再看第二眼。
女生身上有纹身,引起了程志超的反感,但是那个男孩子却是白白净净的,只是举止之间,少了一些阳刚之气,这么看起来很乖的乖学生,竟然能为了女朋友敢于翘课,程志超不禁对他好感倍增。虽然说人家的手要比自己好看得多,引起了程大少爷的嫉妒。但是也吃了这么多的苦头,程志超的心里还算是比较平衡的。
所以对那个男生,他的态度就比较亲切了,甚至还向人家笑了一下。只不过那两个人头是低的着,并没有看到眼前这个怪人对自己发出的善意一笑。程志超这媚眼算是抛给瞎子了。
许一龙持枪的手一直保持在一个最佳的出手状态,离程志超也有一段距离。只要程志超有异何异常的举动。他有绝对的把握能在第一时间开枪将他打倒。在他看来,一个防化团出来的兵,再有本事又能高到哪里去,自己可是侦察营最出色的老兵,还对付不了一个防化团现调过来的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