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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中仙人遇桃花(第2页)

“去去去,这么好的酒,人喝都嫌不够,哪有先给驴喝的道理,若是让庞伯知道你这般浪费,还不撕烂你的嘴。”来人声音浑厚,却难掩醉意,口齿不清,“庞伯,我来了,你个老东西呢,说好的酒呢?”

贝拉微微蹙眉,来此喝酒的人越来越少,近些年最多的是附近矿上的矿工,这些人父亲是看不上的,谁让他们每次来都是乌压压一片,一窝蜂的挤进不多的酒馆,都快把店拆散了,点的却是最便宜的酒,这种把酒当水、喝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客人,父亲不会深交。

但不是朋友也不会对父亲直呼其名,以前的酒友?混到和驴抢酒喝,这……还真是混出名堂了。

带着疑惑,贝拉走出门,唐武陵也甚是好奇,恋恋不舍放下杯中酒,舔舔嘴唇,紧随其后。

就看到门口多了个一胡子邋遢的,头乱蓬蓬如鸡窝般,不知胡子粘着头发,还是头发缠住胡子的男人,穿着破旧到非灰即是黑的白衣,腰间别个葫芦,脚底的草鞋都快磨穿,整个人靠着马槽,用手勺里面为黑驴山桃准备的酒喝。

说来也奇怪,除了唐武陵,对谁都一脸不屑、抬腿就一脚的山桃,现在老实巴交,看着自己的酒入他人的口,瑟瑟发抖。

“驴兄莫怕,我与你一见如故,就讨碗酒喝,爱喝酒的人,总是爱交朋友,不过光喝酒不吃菜是有些不尽兴。”男人浑身散发浓烈的酒气,就像刚从酒坛子里捞出,如烂泥般瘫在地上,与山桃称兄道弟,酒过三巡,抱着山桃的腿,眼前一亮,像见到稀世珍宝,蹭蹭,“好腿好腿,驴兄这腿,不拿来下酒可惜了,唔……别害怕,我们是朋友,见其生,不忍见其死也,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放心放心,不杀你,不过真是好腿啊,咕噜。”

“呃啊~呃啊~”山桃叫的甚是悲凉,贝拉眼里也闪过似焦虑,她自幼在酒肆长大,知道人耍起酒疯来什么都干的出来,一方面真怕男人一言不合咬上一口,另一方面,怕唐公子生气,要知道,唐公子看着儒雅,却有雷霆手段,动起手来,醉汉这副被酒掏空的身体,一回合下来,他再喝酒,得别人往地上倒了。

不过让贝拉意外的是,一向把山桃不当驴视为知己逆鳞的唐公子,却对山桃凄惨叫声视若无睹,饶有兴致的看着面前男人的…手?

贝拉顺着目光,微微一愣,男人的手有什么好看……

好吧,确实好看,天下可能都不会有第二双这样的手了,明明男人满身油腻,蓬头垢面,手却白皙干净,就连指甲中也见不到污垢,修长有力,骨节分明,这是双适合握笔的手,若是握剑也是极好的。

可现在,偏偏用来舀酒喝,不过就算舀酒,这也是双再合适不过的手,明明整个人已醉得水中捞月,手却异常的稳,明明没用水瓢,却没有半滴酒从指缝溜过,而这,不是什么魔法,恐怕也只有世间最会喝酒的人能做到。

“青稞、玉泉、直沽烧,蒂塔、科恩、波尔多……”唐武陵只是俯身,细细一闻,面前男人喝了什么酒便是一清二楚,笑道:“虽有优有劣,但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天下的酒,怕是半数都入了阁下肚中。”

醉酒男人一愣,此人竟将自己一路为解馋所买所喝的酒说了个边,微微眯着眼,“你也懂酒?”

唐武陵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若和阁下比起来,天下怕是没有人真的懂酒,不过……在下也敢称略知一二。”

“哦~~”男人来了兴致,举杯,笑道:“天下之大,唯酒无量,能知一二已经很了不起。”

“若能与阁下喝上一二,才算真的了不起。”唐武陵道。

男人闻言,笑得更胜,指了指自己的破衣裳,“一路走来,叫我滚的不少,请我喝酒,你是第一个。”

“那是他们眼拙罢了。”唐武陵嗤笑,“就像这字在此,世人只知道是副好字,却不知是谁的字。”

男人抬头,看着青布上“太白居”三字,字画飘逸,豪气雄健,每一笔都是这般锋芒毕露,笔笔如刀,字字如剑,能写出这般字的人,一定懂剑,能在酒肆,用这般千金难换笔墨讨碗酒喝的人,一定更爱酒。

“天下三绝,以酒为首,丹青其次,剑道末之”,能说出这样话的,怕是只有一人,酒中剑仙,当朝皇叔—李墨白。

而能看出李墨白字迹,又看透李墨白身份的,定也是世间一等一爱酒爱字之人,这样的人不多,倒骑毛驴更是只有一个。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药王谷的桃花仙,果真眼光毒辣,名不虚传。”李墨白笑道,抬头,骄阳落下,却依旧闷热,让人透不过气来,让人不免有些遗憾,“可惜了,这季节,实在不适合饮桃花酒。”

“是啊。”唐武陵唏嘘之余,也有种英雄相惜之感,没人比李墨白懂酒,也没人比自己更懂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承载世间最美年华的酒,一定要在四月芳华,邀三五好友,赏花共饮,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只有这样,才算喝得尽兴吧。

唐武陵不禁叹息,李墨白却是狡黠一笑,“不过无妨,桃花酿什么时候都能喝,但来了这,不喝点斯瓦塔尔夫海姆的酒,实在白瞎这群世间最可爱的人。”

李墨白指着马槽中的酒,世界各地的酒各有千秋,但最好的酒一定在这,因为这有同他一样,爱酒如痴,痴到为酒过节狂欢的矮人。

唐武陵闻言相视一笑,是啊,都说药王谷的桃花仙,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会无所不通,但又有谁知道他为何孤身来此?

其实很简单,没有爱酒之人能拒绝美酒节,这独属酒徒的狂欢。

世人都说他是鬼才,不过这鬼是酒鬼的鬼,他是个酒鬼,李墨白是酒仙,是鬼是仙,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个酒字在前罢了,现在遇到,自然也离不开酒,可……

“这酒不错,算是中品,一人喝勉强,但两人喝……实在上不了台面。”唐武陵眼神也落在酒上,酒是好酒,但一人喝与两人喝却是截然不同的味道。

一人多是买醉,能下肚,喝了能醉就行,两人,就更是一个品字,品酒也品朋友。

酒是最好的朋友,朋友同样是最好的酒,自古便有好花赠佳人,好酒待名士的说法,像李墨白这样的大名士,唐武陵实在不觉得这穷乡僻野有酒能相待,总不能端碗醋出来吧?

“哼,谁说此处无酒了!”一个声音从楼道传来,声音低沉有力,一听就极不好惹,至少在欧力眼里如此,脸色大变。

庞伯,这间酒肆的老板,欧力眼中没有半点矮人豪爽的周扒皮,扣扣搜搜,对人如此对酒也如此。

贝拉眼里也闪过丝诧异,自从那天起,父亲已经好些日子未下楼了,而且还抱着那坛酒,无人比她更清楚这酒对父亲的意义,丝毫不在酒招之下,当年辉煌,也有不少权贵、德高望重的人在这桌前,却没人喝过这坛酒,同样的理由,最好的酒,为故人所留,故人?说起来……贝拉眼神落在李墨白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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