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你认定自己表现非常出色的时候,如果有人在这时候肯定你的行为,你就会有很大的满足感;相反,如果这时候所有的人都说你做得并不好,在你沮丧的同时也有可能会随之否定自己。人类具有一种先天性的趋同心理,即使是无关紧要的事,如果是大家一起去做,也会让人们忘了事情本身的是否重要性,也会觉得有意思了许多。所以,我们往往不是害怕自己错了,而是深深地害怕只有自己一个人错了,而其他人也跟错下去。成千上万的人一起走向毁灭的时候,每个人并不需要多大的勇气就可以走下去。希特勒当初站在他的士兵们面前说“为我们的民族而战”的时候,那些摩拳擦掌的人其实并不是勇士,那个敢大声说“我不想去”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勇士,因为这需要的是不可估量的勇气。’
如果在我们的身边就发生《皇帝的新装》里的故事,假设那位至高无上的皇帝现在身上真的就是一丝不挂,而周围的所有的人都在啧啧地称赞皇帝的新装是如何的美丽,那么这时候,你敢对所有在场的人大声地说出真相:“皇帝其实并没有穿衣服,皇帝是光着身子的!”你敢吗?你有那么大的勇气吗?一个小孩子就这样做了,他大声地说出了真相,因为小孩子是纯真的,他受所谓的“文明”的浸染还不那么深,在观看外界的时候,他能够睁开自己的眼睛,敢于说出真相。
在生活中,我们往往有一些错误的心理定势,例如平时的为人处事,我们经常会按照别人的反映来做决定,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尤其是在向“成功”、“幸福”之类美丽的字眼跋涉的路上,似乎一切都已经有了约定俗成的标准。弗洛伊德说:“简直不可能不得出这样的印象:人们常常运用错误的判断标准为自己追求权力、成功和财富,并羡慕别人拥有这些东西。他们低估了生活的真正价值。”因为自我的价值是生命的重心,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在感受,但是却不知,我们正一直朝着一个错误的方向努力着:以为自我的价值必须得到别人的认可才能成其为价值,所以我们不时地对自己的人格修修补补;时刻我们在观察着别人的脸色,时刻在留心着观察别人会去怎么做,害怕自己因为与众不同而显得奇怪或幼稚可笑,然后,我们就以此标准来更正自己。这种错误的心理定势和判断标准,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是那个童话里被老巫婆套上了红舞鞋的姑娘,自己完全停留不下来,只能一刻不停地跳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一个名叫罗纳斯的女孩,她一心想在歌坛上有所发展,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为一名歌唱家,可是她没有好看的脸蛋:她的嘴巴也比其他人的大,最严重的是牙齿还向外突。每到公开演唱的时候,她总是想要把上嘴唇拉下来盖住她的牙齿。她极力想表现得“很美”,结果去恰恰相反,每次她都使自己大出洋相。
在这家夜总会里听到罗纳斯唱歌的一个客人,认为她很有天分,他对罗纳斯直率地说:“我跟你说实话,我一直在看你的表演,我知道你想掩盖的是什么,你觉得自己的牙齿长得很难看,对不对?”罗纳斯非常羞窘,可是那个客人继续说到:“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一个人因为长了暴牙就罪大恶极了吗?不!不要想去遮掩你的牙,张开你的嘴,如果观众觉得你不在乎的话,他们就会喜欢你的。再说,那些你想遮起来的牙齿,说不定还会给你带来好运呢!”
罗纳斯这次受到了极大的鼓励,她接受了这位客人的忠告,以后也不再去注意她的牙齿。从从那时刻起,她只想到她的观众,她张大了嘴巴,热情而愉快地唱着,这歌声使她成为了歌坛的一流红星。
“在每一个人的教育过程之中,他一定会在某个时期发现:羡慕就是无知,模仿就是自杀。不论好坏,他必须保持本色。虽然广大的宇宙之间充满了好的东西,可是除非他耕作那一块给他耕作的土地,否则他绝得不到好的收成。他所有的能力,是自然界的一种新能力,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他能做出些什么,他能知道些什么,而这些都是他必须去尝试求取的。”这是爱默生在他的那篇《论自信》的散文里说道的。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准则,并且应该恒久地保持这个准则。
记得美国的一位总统说过:“我不在乎别人认为我该做什么,但是我非常在乎我认为自己该做什么。”如果条件可以的话,我们可以找一个宁静的时刻检视我们自己的心灵,抛开世俗世界的声音,只管去倾听自己的心声。
不抱怨的智慧:
做自己想做和爱做的事,为自己确立一个新的标准,从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中挣脱出来,你的精神将会变得简洁而非比寻常。
5。在学习中适应生活
从百科全书上我们可以知道,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的心境或姿势就是态度。我们既需要外在的动力的学习,更需要有内在的动机。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你可以带着马到水边,但是你无法强摁住它的头让它喝水。”相反,如果让这匹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去舔盐块的话,它就会口渴不用你要求而自己要求喝水。
都说伐木者的效率会下降,那是什么原因呢?惟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没有抽出时间去把他们斧子磨利。如果农夫想在秋季收获,就必须先在春季或夏季播种;大学生获得知识与毕业文凭之前,也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去学习知识;作为秘书如果想升职为经理,也要花相当多额外的时间去加班工作;我们看见运动员们获得金牌时的光荣感,他们也是要流许多汗水,埋头苦练才能成功的。
在我们的生命旅程中,在我们得到东西之前,总是得先去付出一些东西。因为收获世不会凭空而降的,不劳而获的事情如同徒劳无益的空想,永远不切实际。我们如果想要喝水,就必须先去倒水。
我们努力奋斗的求知过程,可以作为没事时候的消遣,也可以作为装饰,更可以增长我们的才干。
在我们感到孤独寂寞的时候,阅读可以消遣我们的时间。在我们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以增加我们的脸面。在我们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有的时候我们看见有些人虽然没有知识,同样可以办事,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惟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在我们求知过程中,不能只是为了装潢自己的门面,,更不能完全照书本学习而不去社会实践,完全照书本办事就会变成偏执的书呆子,那样所学的知识就无大用了。
求知可以改变一个人,而实践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花草树木,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狡诈者不把学问当回事,愚钝者而是很羡慕学问,只有聪明者才善于运用学问。知识本身不会告诉人们怎样去做,但运用的方法仍孕育在书本之外。求知是一门技艺,不经过实践是学习不到得。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完全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而不是为了吹嘘炫耀。
有的知识只要粗知,有的知识只须浅尝。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揣摩。所以,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细读,精读,反复地读。
在求知过程中,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好书就像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讨论使人明辨是非,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因此,如果一个人不愿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如果一个人只愿自己一个人独立探索,那么,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如果一个人不去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那么,他就必定是一个狡黠的人,否则无法掩饰他的无知。
读诗使人聪慧,读史使人明智,哲理使人深刻,演算使人精密,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伦理学使人有修养。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事实上,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我们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运动来改善一样。例如,射箭可扩胸利肺,骑术使人反应敏捷,打球有利于腰肾散步则有助于消化,等等。同样,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去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会出差错。如此等等。这些头脑上的缺陷,我们都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一个人如果想要自己的记忆力有所提高,只有在记忆上多下苦功,才会取得长足的进步。为应对考试而记英语单词的学生,在开始时,几个钟头才能记住几个、几十个,但长时间坚持下去,在这方面连下几年功夫,就会有当初一个小时记住几个变成几百个。精于珠算的高手,正是因为他把脑子全部用在珠算上,才会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计算速度。理工类学校的老师对两位数的口算张口就来,而且绝不会有错误,这也是他们长年练就的结果。
埃诺,是一名很有名气的喜剧大师,事实上,他不是一个头脑敏捷的人,但却没人能比他那逗人捧腹的本事,可以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之所以有这么高超的特长,完全是在他的不断努力下得到发展的。他常常琢磨以怎样的表情和动作才能使人们发出愉快的笑声,以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为此,每天他都要在镜子前进行练习,反复揣摩。正是这种刻苦训练的结果,他才表现出了如此高超的技艺,才使得他的技能得到了特殊的发展。
这种体验,就是一般的凡夫俗子也曾有过。
从少年时代起,大卫的记忆力就特别差。对于汉子怎么都记不住,更令人头痛的是英语单词。在这方面,班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他差的了。对于他自己来说也常常感到头痛,自己也拿自己没办法了。
从大学毕业以后,大卫便自学起《植物学》来,他希望自己能够通过文部省的审定考试。但是,依然令他生畏的是“分类学”,因为需要一一记住各种植物的名字。
刚开始的时候,大卫采集到的二三十种植物,要记住它们的名字并做好标本他需要一周多的时间。但后来,经过两三年的反复记忆与刺激,他在这方面的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上山采集标本,看到几十种植物,一个小时就能全部记住它们的名字。几年后,大卫参加了考试,为记住热带植物的实物,他提前了一天到了考试的地点外,在野外博物馆,他看到了陈列在那里的从未见过的2000多种热带植物,从上午10点到下午2点左右,大卫便全部记住了它们的名字。
到了第二天考试时,主考官拿出一个火龙果,问他这叫什么,大卫不仅想起了博物馆中陈列的火龙果,就连它旁边的植物名字也想了起来,所以一下子他就说对了。
由以上的事例我们不难看出,记忆力越用会越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养成爱动脑筋的好习惯。
古古代有句至理名言:“无论才能有多大,若怠于有意识地发挥,也不会有所长进。”
阿西莫夫是美籍俄国人,世界上著名的科普作家。他曾经讲过这样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阿西莫夫从小就很聪明,在年轻时多次参加“智商测试”,得分总在160左右,属于“天赋极高”之列。有一次,他遇到一位汽车修理工,是他的老熟人。修理工对阿西莫夫说:“嗨,博士,我来考考你的智力,出一道思考题,看你能不能回答正确。”
阿西莫夫点头同意。修理工便开始说思考题:
“有一位聋哑人,想买几根钉子,就来到五金商店,对售货员做了这样一个手势:左手食指立在柜台上,右手握拳做出敲击的样子。售货员见状,先给他拿来一把锤子;聋哑人摇摇头。于是售货员就明白了,他想买的是钉子。聋哑人买好钉子,刚走出商店,接着进来一位盲人。这位盲人想买一把剪刀,请问:盲人将会怎样做?”
阿西莫夫顺口答道:“盲人肯定会这样——”,他伸出食指和中指,做出剪刀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