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延年睁开了眼睛,眉心微蹙。
他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延年,延年。”帐外传来赵归胡的声音,带着焦急。“快醒醒,快醒醒,有人来了。”
“归胡兄,我在。”赵延年一边应着,一边迅速穿上衣服,带上武器。
在草原三年,他已经习惯了随时准备战斗。
草原上的人很热情,哪怕是一个陌生人也能留宿帐内,像家人一样对待。
可是有些草原人又过于热情,经常不请自来,杀人劫货,将你的家变成他的家。
他们有可能是流寇马匪,也有可能是曾经一起喝酒吃肉的好邻居。当生存成为问题的时候,任何人都有可能变成穷凶极恶的敌人。
要想在草原上活下去,就必须有自保的能力。
准备妥当,刚刚钻出帐篷,赵延年就看到了衣冠不整的仆朋。仆朋从赵延年身边冲过,大声喊道:“延年,上山,立刻带着你嫂子他们上山。”
赵延年回头,看到赵归胡已经站在大车旁,做好了迎战的准备。仆朋则冲向系在一旁的马匹,准备解开马缰。
不管是迎战还是逃跑,又或者是取胜后的追击,没有马是不行的。
远处的夜色中,隐隐有马蹄声传来。
蹄声杂乱,不是一匹两匹,甚至不是十匹二十匹,至少有百匹。
蹄声沉重,不是纯粹的马群,而是驮着人的战马。
近百骑士来袭,就算他们三个武艺再好也没有胜算,所以赵归胡、仆朋第一时间做出了决定,他们负责阻击,他则带着女人、孩子到山上的树林中躲避。
到了树林里,他们才能发挥熟悉地形的优势,与对方打上几个回合。
这是这几个月训练的结果,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说话间,林鹿也冲出了帐篷,她一手掩着衣襟,一手抱着女儿小鹿,雷电跟在她后面。
虽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整个人都是懵的,雷电却没有任何犹豫,出了帐篷就往不远的树林狂奔。
这是草原上的孩子与生俱来的本能,随时准备战斗或者逃跑。
赵延年也跟了上去,在奔跑的同时摘下了弓,搭上了箭,目光看向前方两侧的夜色深处。
按照匈奴人的作战习惯,在主力出击之前,一定会安排游骑到敌人的侧后方包抄,即使是规模很小的战斗也不例外。
何况出动百骑的战斗,规模已经不小。
不出所料,刚准备跑了几步,黑暗中就传来箭矢破空的声音。
“当——”一声脆响,跑在最前面的雷电倒地,打了个滚。
赵延年立刻举弓搭箭,向箭矢来处连射两箭,奔到雷电身边,将雷电提了起来。
“受伤没?”
“没事。”雷电毫不在意的说道:“只是酒壶可能破了。”
赵延年抽空低头一看,才发现雷电怀里抱着那个青铜酒壶。
“你抱着酒壶干什么?”赵延年有些恼火。都什么时候了,还带着这么重的东西,怪不得跑这么慢。
他之所以叫雷电,就是因为跑得极快,像闪电一样。
“这是小鹿的嫁妆,不能丢。”雷电理直气壮的说道。
赵延年语噎,没空再理他,一个箭步冲到雷电的另一侧。
他射了两箭之后,刚才射雷电的那个敌人没有了声音,马蹄声也慢了,应该是被他射中了。现在最危险的就是另一侧。
“汉家赵延年在此,谁敢一战?”情急之下,他大声叫阵。
没办法,他身后不是女人就是孩子,没有自保的能力。如果匈奴人分头攻击,他无法保护所有人。
雷电被他怀中的青铜酒壶救了一命是幸运,这样的幸运不会一直有。
这么大的阵势,不太可能是牧民之间的互相抢劫,或者是路过的马贼,更大的可能是冲着他来的。
亮明身份,吸引火力,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