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就判了许家的罪。
许尽欢觉得这案子一定有所隐情,所以她恳求衙门能重查此案,却被他们拒绝了。
甚至还恶狠狠地威胁许尽欢,如果她继续这样纠缠不休,就要以妨碍公务的罪名来惩治她。
许尽欢心中愤愤不平,怎得伸冤一事到他们嘴中就成了胡搅蛮缠?
他们难道不是父母官吗?
难道不应该秉持公正、为民做主吗?
怀着满心的委屈和不甘,她去要了一趟郑县令的府邸,希望能当面说服他重新彻查许家药铺的案子。
起初,郑县令对于许尽欢的苦苦哀求显得无动于衷。
后来,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最后才松口,说是重新调查此案也未尝不可。
只是,需要一笔费用,用于差役们的开销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许尽欢心想,只要能还她父母一个清白,花些钱财也是值得的。
他要,她便给了。
可数日后,当她满怀期待地再次找到郑县令时,得到的却是一个令人绝望的答复。
即使最终调查清楚事实真相,也无法释放被关押之人。
最多只能将原先判定的谋害人命罪改为售卖假药之罪。
也就是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因为许家根本无法证明当初所售出的药物就是正确无误的。
除非她能够设法与受害人家属协商沟通,让他们主动撤销此案,否则一切都无从改变。
听闻此言,许尽欢如遭雷击,整个人都瘫软在地……
后来,她收拾好情绪,去找当初报案的那个婆婆。
但人却说,她孙子没了,就等于家里的命根子就没了,怎么着都不愿意撤案。
然而,事情并非完全没有转圜的余地。
孩子的父亲悄悄告诉她,如果她能够拿出一笔赔偿金来,或许此事还能有商量的空间。
许尽欢闻言,面露难色。
许家的药铺早已被查封,家中原本为数不多的钱财,在案件重新调查阶段便已尽数交给了郑县令。
此时此刻,哪里还有多余的银两拿来赔偿?
就在她感到走投无路之际,郑县令出现在她面前,说有人愿意借给她钱。
当务之急,不是应该考虑可不可信一事。
而是应该先把赔偿金给了,让他爹娘回家休养一下身子。
到时候店铺重新开张,再慢慢地偿还欠款也为时不晚。
许尽欢当时没有那么多的思绪去考虑这几日发生的事情。
救命稻草就在前面,抓不抓只在她一念之间。
所以,她信了。
钱,她也借了。
本以为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她在家收拾好屋子,一心盼着爹娘回来。
可等到晚上也未看到他们的身影,人还未行至衙门就听到了噩耗。
她听路人说,许家夫妇今早儿死在了狱中。
原因是畏罪自尽了。
她的爹娘回不来了,她借的钱也填不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