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终究是不能与人相伴到老的,终究是要成为先走的那个人。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居室的,也不知道手中的伞是什么时候掉的,我的精神从来没有这样的恍恍惚惚过,一直以来,就连生病时脑子也是清醒得很。
〃少主子!这是怎么了?小萼小珑,快来服侍少主子更衣洗浴。这天气,很容易得风寒的啊!〃魏格见我落汤鸡的样子,在一边嚷嚷开了。
我只是擦干了身体,换上干爽的衣服就倒到了床上去,然后打了个不小的喷嚏,吓得魏格大叫着让人去喊大夫。〃这主子要是回来,看到少主子如此,都少不了一顿罚!〃
〃你们出去吧。〃在耳边实在吵得很。
魏格听了我的话,带着几个下人出了房屋,但还在是门口留了两个,我当做不知道。
在我快入睡时,门又被打开了。
〃少主子,先喝点姜汤驱驱寒吧。〃是小萼。
〃我不喝。〃
〃少主子,请喝点吧,不然主子知道你这样会很担心的。〃
我一阵沉默。
流云,我必须离开他。不然以他的性子,不知道日后会怎么样。
流云,我可以不讨厌你,可以喜欢你,但是对不起,我不能爱你。如果我爱你,你以后只怕会更伤心更难过。
我知道他这几天去了哪,他一定是去找那个空门的门主了。
为了一世情的事。
〃我饿了。〃
〃是!我知道了!这就去准备吃的,请少主子稍等!〃听得出魏格话里的欣喜,我无声的笑笑。
也不知,是真的关心我,还是怕流云责骂他。
吃了些食物,体力恢复了不少,之后我就遣退了所有的人。
他们见我吃了东西也喝了姜茶,似乎也放心了许多,没有再特意的留人在门外。
要走就走,我不喜欢拖拖拉拉的。
所以下人们一离开,我就找出几套衣服包起来,然后从盒子里拿出了那瓶一世情,紧紧的握了握,把它塞到了衣内。再从房中找了些值钱的小物件加上现有的银两,我就从窗户翻了出去。
真是很久很久没有干这种事情了,可是这个身体也不算迟钝,让我很顺利的避过众人的耳目出了山庄,怎么说,也是一出生就拥有的身体,也许,本身就是我的。
我下山时连头也没有回。直到山脚才想起来,在那里住了那么久,我竟然连那个山庄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因为无的耳目众多,因为我长得太像流云,因为我不会易容什么的,所以没办法,我只得把身上穿的衣服弄得破破烂烂的,然后再抓了些泥把脸弄脏,装就要装得像一点,头发自然也是弄得乱七八糟的,还有那双破鞋子,是我从一个真乞丐那儿换来的。
我坚信走得远些,再找个地方住下来就好了。
所谓大隐隐于市。
在这个时代,没有电视电脑,没有相片,没有电台,没有报纸杂志,我就不信寻人能神乎到什么地步!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选了比较偏僻的小道。我不晓得这都有哪些地方,思考了一会后就决定一直往西走去。
世道还是不怎么太平的,比如我曾经遇到过六伙山贼五个小偷三伙骗子。
在离开山庄后的第五天我就去买了一匹普通的马过来,衣服也穿得干净了些,布料是平平常常的,寻常百姓家都穿得起的,头发又长了些,可我这么久了还是不会束冠,就会三种方式,一是用手随意的全部合起在颈后处一绑,二是全部合起梳得高高的就像现代的女孩子扎的那种高马尾,三就是将头发的上半部分挽住用根带子在脑后一绑,也只有这种比较像古代人的发型,不过乱一点就是了。
差不多十来天后,我找到了一个〃世外桃源〃。
OK,决定了就住在这儿了。
其实这个地方离一个小镇是比较近的,有一个现成的房子,看起来被人抛弃多年,但是我检查过了,可以遮风挡雨,收拾一下住人其实挺好的。而且地方也很隐蔽,一般别人是发现不了的。
另外,我还是不能远离人世的,因为我不会种菜什么的。。。。。。
况且。。。。。。
把带出来的东西变卖掉,再折合原来带着的银两,总共加起来的钱,除了平日里买些柴米油盐什么的,就算再买别的很多东西也够熬上五个月。而一世情,也只有五个月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