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呵呵,好,好。”唐欢笑嘻嘻的一屁股挨着林美玉坐到床上,又顺势拉起她的手。在握住她手的时候,他很明显的感到她先是把手往后一抽,但很快又不动了,就那么静静的让唐欢握住,而看看她的脸色,又开始微微泛红了。
发觉到这点后,唐欢故作不知道,依然是一脸灿烂的微笑,一边双手摇了摇她的手,一边扬起头笑嘻嘻的道:“姐姐的手好柔好滑,温温的,握起来好舒服呢,而且,姐姐的皮肤很不错啊,白白的。跟我平时见到的香港女孩儿不太一样啊……对了,姐姐,你不是本地人吧?嗯……难道是传说中地混血
“呵呵。”被唐欢这么故作天真的一摇一问,林美玉原本的那份尴尬立刻不翼而飞,笑嘻嘻的用另外一只手捏了唐欢的小脸蛋一下,“看来你过去还真的是对周围的事情都漠不关心,我都来帮你们做事一周多了,你却连我的情况都不知道。”
“嘿嘿……”唐欢摸了摸被她捏过的脸颊,傻乎乎地笑了笑。又挠了挠头。
“你啊。”看到他这个模样,林美玉扑哧一下又笑了起来,“算了。也料到会是这样子了。你说的没错,姐姐真的就是那传说中地混血儿。呵呵,其实我父亲是香港人,而我母亲则是英国人。所以。我是中英混血。”
“哦,我说呢,我说怎么看你总觉得有点不对呢。”唐欢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原来姐姐你真的是混血儿,难怪这么漂亮的说。”
“呵呵,没想到你地嘴巴还真甜。”林美玉又伸手挂了一下他地鼻子,这才叹了口气,“唉,这样多好。平时啊,你总是板着脸,要不就是皱着眉头,好像有好多心事一样,让人不敢亲近。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孩子。其实呀。跟你们相处这么长日子了,我也知道你是个天才。不能跟普通小孩一样对待,不过,听姐姐的话,你再天才,也还是孩子啊,所以平时就不要总是故作深沉了,那可不好。”
“嗯。”唐欢笑着重重的点了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不过还是故作天真的继续道,“对了,林姐姐啊,你也来帮我们有一段时间了,做的还辛苦么?你也知道,我们一家刚来,什么都不懂,一定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了。”
“没有啊。”她笑着摇摇头,“跟你们接触的这些日子,我也都好开心,因为你们人都很好,比如你的母亲唐太太,还有刘先生、盖小姐他们,人都非常好,我在这里做事,真的觉得很舒服,呵呵,平时也是跟他们一起玩而已,这份薪水,老实说,拿的还真不安心呢。”
“哪有,没有你,我老娘他们可不能这么快融入这里。”唐欢摇摇头,接着又低下头,眼珠转了转,这才抬起头,继续笑着道,“这个,林姐姐,我目前就知道你以前是做导游地,那么,你又怎么会应聘到黄博高先生手下呢?还有,你有没有什么家人啊?有的话,家人目前在哪里啊?”
说到这里,唐欢故作懊恼的叹了口气:“唉,身边有个大美女,我却才发现,真的是有眼无珠啊。”
“咯咯咯……”看到唐欢这个叹气的样子,林美玉再次掩嘴笑了起来,笑完之后,她才指着唐欢摇摇头,“你啊,原来也会这么好玩,呵呵。”
“哎呀,姐姐,别笑话我了,你对我说说你地故事嘛。”唐欢再次双手抓住她地手摇了摇,“我忽然对你的事情,感到很有兴趣哦。”
“你啊,真是人小鬼大!”林美玉任凭唐欢拿着自己地手摇了摇,这才对他说,“好吧,那么,你想知道什么呢?”
“这个啊,”唐欢眨了眨眼,“就从你怎么不做导游,应黄博高先生的聘,来帮我们说起吧。”
就这样,两个人就在这十分融洽的气氛下,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终于让唐欢大体弄明白这个林美玉的来历了。
原来,这个林美玉的父亲是香港著名的英文中学,皇仁书院的英文老师,而她母亲也是那个学校的老师,只不过,她父亲是香港本地人,而她母亲则是一个英国人,所以,林美玉就是一个中英混血儿。
林美玉还有一个英文名叫Vivan薇薇安),在家排行第二,她上面还有一个当空姐的姐姐林美云,以及一个还在上中学的妹妹林美希。
也就是说,她的家庭,实际上是香港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而且由于是不同人种之间结合的婚姻,风气相对开放,她的父母从来不强求自己的子女一定要选择什么行业,所以,她以及姐姐都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的工作,没有跟父母一样去当老师。
林美玉中五毕业后,在英国剑桥大学读了三年的外语。主修地是法语、西班牙语以及德语,辅修了日本语跟意大利语。
在拿到学士学位回港后,由于不喜欢刻板的教书,加上喜欢到处去各地旅游,于是就干脆当起了导游,觉得这样不但能免费到处游玩,还有薪水可拿,更可以跟不同地方的人打交道,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外语优势。觉得特别新鲜、好玩,视野也能更开阔。
由于她的热情与美貌,导游开始做的也是很不错。可惜的是,她所在的导游公司前段时间新换了一个老板,而这个老板十分好色,总是对林美玉动手动脚。所以林美玉一气之下就辞了职。
那么巧。辞职后地林美玉气鼓鼓的去餐厅吃饭,结果就听到旁边的一个人在柜台上大声地讲电话,说要对方尽快给他换一个人,说对方给他找的这个人根本就不会讲普通话,英语也很糟糕,关键的是,一点也不懂音乐。他要一个会讲普通话又会讲英语,然后还要熟悉本港,又懂音乐的人。薪水优厚。
自然了,那个讲电话地人,就是黄博高。
也是临时地起了心思,林美玉就跟黄博高攀谈起来,想问问对方要招聘什么人。又要做什么工作。还有薪水如何之类的。
当黄博高告诉他要照顾一家新来香港的人,帮助他们尽快熟悉香港的生活云云。本来。林美玉也就是无聊的随便一问,可当她听到刘诗坤这个名字的时候,就动心了。
刘诗坤,这个名字虽然在此时的国内大陆并不怎么受待见,但对于香港的中产阶级,特别是学过点钢琴的人来说,几乎都不陌生。要知道,刘诗坤当年不止是国内地钢琴神童,也是华人的音乐神童,他可是钢琴界的大师,世界级别那种,整个香港,根本就没有可以跟他在同一档次匹敌的人。
也就是听到他要来,所以,林美玉就主动要求应聘,因为,她也会弹钢琴,而且对目前流言蜚语不断的刘诗坤先生,也一直是非常地好奇。
由于林美玉本身地素质很高,熟悉本港情况,精通英语,也会弹钢琴,尽管普通话讲的有点别扭,但也还过得去。就这样,林美玉很轻松地就被黄博高应聘下来,成为唐欢的秘书,或者说是助手也可以。
当然了,原本林美玉是想当刘诗坤的秘书,并没想到最终的结果却是给当唐欢这个小孩儿的秘书,不过最终还是可以经常见到刘诗坤,而且发现他们两家交往十分密切,所以也就没怎么在意。
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