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落的对象不仅是裴寂,还包括李渊。
李世民说:“计公勋庸,安得至此?直以恩泽为群臣第一。武德之际,货贿公行,纪纲紊乱,皆公之由也。但以故旧不忍尽法,得归守坟墓,幸已多矣!”(《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要论先生的功勋,岂能擢升到如此高位?你不过是蒙受太上皇的恩泽,侥幸在群臣中位居第一而已。武德年间,贿赂公行,朝纲紊乱,问题都出在你的身上。只因念在你是故旧,不忍心依法处置,你能活着回到家乡,已经是万幸了!”
李世民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裴寂还能怎么办?
他当然只能灰溜溜地卷铺盖走人。
不过,裴寂离开长安的时候,其实内心还是有一丝庆幸的。
因为李世民说得没错,能让他活着回老家,确实是已经法外开恩、手下留情了。换句话说,就算李世民找个更严重的罪名砍他的头,甚至是抄他满门,裴寂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在凄凉的返乡路上,裴寂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当年的刘文静——同样是首义功臣、开国元勋,一朝不能见容于皇帝李渊,便落了个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场;倘若今天的李世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裴寂很可能会死得比刘文静更难看。
所以,没有步刘文静之后尘,得以全身而退,保一个善终,裴寂实在是要谢天谢地了。
李世民将裴寂逐出朝廷不久,就将刘文静平反昭雪,不但下诏追复了他的官爵,让其子刘树义承袭了鲁国公的爵位,还把一位公主许配给了刘树义。
毫无疑问,这是对刘文静在天之灵的一种告慰和补偿。
裴寂黯然回到了家乡蒲州(今山西永济市)。本以为离开了长安的是非之地,总算可以安度晚年了,可他断然没有想到,更倒霉的事情随即接踵而至。
无独有偶。上一次疯和尚法雅随口说了几句“妖言”就让他倒了大霉,而这回一个叫信行的狂人又大放阙词,差点要了裴寂的老命。
这个信行是个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有一次在街上遇见了裴寂的家童,忽然心血来潮地附在他的耳边说:“你知道吗?裴公是有天命的人啊!”
家童把这话告诉了裴府的管家恭命。后来恭命又向裴寂做了禀报。裴寂一听之下,当即吓得目瞪口呆,浑身暴汗。
说他“有天命”,这不等于是说他想造反吗?这可是满门抄斩、十恶不赦的大罪啊!
按照常理,听到这种大逆不道之言,裴寂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当地官府,将传话的人逮捕问罪,借以洗脱干系。
可是,眼下裴寂根本不敢这么做。
因为他本来就是戴罪之身,如今传播这句话的人又是自己的家童,他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洗不脱干系的;更何况皇帝李世民原本就愁抓不他的小辫子,要是裴寂主动报官,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所以,裴寂绝对不能报官。
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灭口。
当时信行已经死了,于是裴寂就让恭命马上杀掉那个传话的家童。
恭命嘴上唯唯,可一转身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那个家童放掉了。
因为他心里另外藏着一本小九九。
恭命是裴寂十分信任的管家,专门负责收纳封邑之内的各种贡赋。经手的钱多了,恭命自然就起了贪念。他前后侵吞了一百万的巨款,并且早已挥霍一空。因此,他这次之所以放走家童,就是准备东窗事发的时候,拿手里的把柄和证人要挟裴寂。
果然,“天命事件”过去不久,恭命侵吞钱财之事就败露了。裴寂怒不可遏,立即遣人捉拿。恭命连忙一口气逃到长安,向朝廷告发了这件事。
李世民勃然大怒,当即宣布了裴寂的四大罪状:“位为三公而与妖人法雅亲密,罪一也;事发之后,乃负气愤怒,称国家有天下,是我(裴寂)所谋,罪二也;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奏,罪三也;阴行杀戮以灭口,罪四也。”(《旧唐书?裴寂传》)
李世民本来完全可以置裴寂于死地,可很多朝臣替他求情,说裴寂罪不至死,应该发配,李世民最后便把他流放到了静州(今广西梧州市)。
短短几个月之内,裴寂两次遭贬。他万念俱灰地走在山长水远的贬谪之路上,感觉这就是自己人生的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