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嗖嗖……”
接连三道破空之声响起,林帆手中三只弩箭直接射穿了那鹿王。
下一刻,林帆手中弩箭一扔,手一扒树杈,猴子一般,速度的上了树。
成年马鹿体型在二百多斤,高约一米八几,但这只是鹿王,能将另外一只不弱于他的雄鹿给干死的那种。
目测,这只鹿王体重至少在三百斤上,个头在两米多,这玩意就是一个小型的推土机,那头上锋利的鹿角更是个大杀器,但凡被撞到,最轻也是个肠穿肚烂。
如此,也能晓得这家伙为何见了林帆不跑,反而要直接弄死自己了。
不过,自己射了三箭,这鹿王即便再壮,也是死翘翘了,因此,上树保命才是林帆的最优解。
果不其然,被射了三箭的鹿王,见到林帆上了树,气急败坏子在树下跺了跺脚蹄子,而后有些踉跄地离开了。
过了一会,林帆从树上下来,开始循着血迹走,走了没多大一会,便找到了那只鹿王的尸体。
山路陡峭且荆棘横生,这只鹿王更是三百多斤,想要全部带回去,也就只能想想了。
林帆看了一眼天色,发现还早,而后便用刀直接剥皮,只是,当剥到鹿的生殖器部位时候,一个拳头大小的东西吸引了他注意。
他一刀削了下来,拿起一闻,虽然靠近生殖器,但是并不腥臊,甚至带着一点好闻。
一瞬间,林帆直接将这玩意装进了口袋之中。
林帆知道,他捡到宝了,光是这婴儿拳头大小的东西,要比这一头鹿还要贵!
一个小时左右,完整的鹿皮被林帆剥了下来。随后它开始切鹿的四条腿以及肥硕的鹿身,最后将鹿头以及那根东西也剁了下来,将这些东西全部包进了鹿皮之中。
望着地上剩下大半的鹿肉以及鹿下水,林帆还是有些舍不得。
今日的运气爆棚,再想猎到一头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而经过一晚上,这鹿肉便会被山里的野兽消化。
想到这里,林帆开始挖起了陷阱,将肉分成几堆放在陷阱旁,来看看哪些倒霉的野兽会中招。
昨晚这一切后,他便背着鹿肉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去逮兔子的地方看了一眼,结果有两只蠢兔子进笼了。
逮着两只肥兔子以及一大包鹿肉,林帆下了山。
当他到达村口的时候,与一些村民碰了面,见到林帆浑身血淋淋,一众人不由围了上来。
当得知林帆杀了一头鹿的时候,周围的村民面色变化不一,有的人眼中满是羡慕,有的人则满脸的怨毒。
毕竟,整个村里谁不知林帆自从老爹死了后,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无用书生。
可现在,这个书生能打猎了,而且还猎到了一头鹿,日子变好了,这凭什么?
不过,对于这些人,林帆没有好脸,但也没有坏脸,这些人没帮过他什么,但也没害过他什么,正所谓君子论迹不论心。
“小帆呢,你这鹿肉这么多,你也吃不上,而且这东西阳气太盛了,咱们这些整天吃糠咽菜的人,身子虚的很,吃不了这玩意。”
“你要不拿到城里卖掉吧!正好我有门路!”
此时,一长着络腮胡的汉子道。
林帆认出了此人,顾长云,曾经当过兵,退伍之后回到了村子里,曾经是村子里最厉害的猎户,只是随着年纪大了,旧伤发作,上不了山了,这才收拾起庄稼来了。
而且,顾长云确实没说错,这鹿肉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吃的,除非大鱼大肉将身子养好了,不然虚不受补。
“行,顾叔,宜早不宜迟,咱们明早去城里吧,天气这么热,这东西不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