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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第3页)

和谭雷雍容的气度完全不同,枫霜显得很有威严。

打个比方,如果说谭雷是个儒雅的文人骚客,那么枫霜则是一名浴血沙场的军人。

而事实上,他的确是一名军人。

做为帝国中,唯一能和华真媲美,三次参加铜庐会战的军神,我从小就听过他的传说。

十五岁参军,十八岁以小旗身分率领五十铁骑击溃近千月臣军队。二十岁的时候,他以一名旗本的身分,指挥在艾尔文行省的剿匪行动,在一年的时间里,将猖獗四十余年的艾尔文行省土匪尽数剿灭,亲手击杀匪徒千人。二十五岁,以一名黑衣旗本的身分正式领军,在第三次铜庐会战中深入敌后,重创敌军,最难得的是,同他一同前去的士兵,无一人死亡。三十岁,枫霜荣升北方军团第一司令长官,成为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统帅。

正是他,以离间计摧毁了月臣和车楼的联盟,一代战神蒲清啸唯一一次败绩,就是栽在他的手中;那一战,是枫霜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战,更从此奠定了洛丹二十多年的和平。

枫霜的实际年龄只有五十多岁,但看上去,他更像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不过,那一头白发,让他更显出逼人的威严,更令我心中暗自赞叹,好一个帝国元帅!

“天风,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不过我已经从小宇口中多次听到你的名字。有勇有谋,一代俊杰,不错,不错!”

一晚上被帝国两位大人物夸奖,让我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谭雷夸我,我只是得意,而枫霜赞美,则让我感到自豪。我连忙上前,行跪礼参拜,这可是斯法林大陆上最隆重的礼节,非是对最尊敬的人,绝不会行这种大礼。

枫霜连忙绕过桌案,来到我的身前将我扶起,上下打量我数眼,突然对靖宇道:“小宇,以前听你说天风是个汉子,我不信。但是我现在信了!呵呵,而且,他还是个真正的男人,是个英雄!”

“元帅过奖了!”我闻听枫霜的赞美,顿觉赦然。

“呵呵,天风,不用谦虚。小宇,说实话,你可敢独自面对千军万马,挑战对方主将?”

“孩儿不敢!”

“我也不敢,单是这一点,天风,你这豪气足以让我饮一大浮白,我帝国男儿的面子,让你赚足了!”

枫霜越是这样夸奖我,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红耳赤的低着头,我轻声道:“元帅,那不过是天风一时冲动,哪有您说的这样英雄?”

“哈哈哈,天风,若是我帝国军人,每一个人有你这样的冲动,这斯法林大陆早就被我们统一了!”说着,枫霜将我拉到一旁坐下。

转过身,他的目光停在徐三身上,见徐三一身军装,眉头不由得一皱,“你是?”

“卑职铜庐北方军团军部执法队第七小队队长,徐三参见元帅大人!”徐三疾走两步,单膝跪地回道。看他这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架式,我就知道他已经是酝酿很久了。否则,若是单纯的参见,绝对跪不出来这种气势,估计从走进元帅府的时候,他就开始琢磨,这一跪,还真有那么一点小队长的气势。

也许是因为徐三是下属的原因,枫霜并没有太过客气。他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声音却显得比刚才更加威严,说道:“徐三,我听说过你,北方军团的死神,方赫手下的第一行刑手,对吗?”

“正是卑职!”

“这次你护送天风入京,辛苦了!”

“这是卑职的本分!”

果然是久经宦海的老油条,一个字,就让整个意思改变过来。

虽然我这一路上逍遥自在,可是在铁骑军大营中,靖宇用的是“押送”两字,而枫霜仅仅改变了一个字,这含义却已经大不相同。

我心中不由得佩服,但是却不知为何有种失落。

和谭雷比起来,枫霜和我好像距离很远,远的让我似乎无法触摸。

在和徐三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之后,枫霜回到大厅中央桌案后的大椅上坐下。

我和徐三一桌,靖宇则坐在我的对面。只见枫霜轻轻击掌,随着掌声响起,几名身着帝国军服的军仆手捧热腾腾的酒菜上来,摆在我们的面前。

酒菜很简单,大鱼大肉,尽显军人粗豪。

“天风,这一杯酒,是我代表帝国敬你!连山关若没有你的出现,恐怕我军如今已经苦战天秀山下,所以,你需满饮此杯!”

说完,枫霜将一大碗酒一饮而尽,酒碗朝我一照,我头皮顿时发麻!

又喝酒?

谭雷喝酒,讲究的是情调;但看样子和枫霜喝酒,恐怕要看我的胆气了。我硬着头皮,将面前的酒碗端起,一饮而尽。才刚放下,军仆上前为我斟上满满一碗。

“这第二碗酒,你被俘之后,依旧能击杀蒲清夜,令车楼方面陷入混乱,使得帝国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战略部署,你当是我帝国以后的功臣,所以,这碗酒,请饮下!”

刚才的那股子酒劲我还没有压下,这第二碗酒又来了。心中苦笑不已,但又不敢拒绝,我听说过,枫霜的酒令如军令,违抗不得的。

咬着牙,我再次饮尽。

“第三碗酒,我代表帝国向你道歉。连山关之战,你本是英雄,却闹成现在这局面,枫霜惭愧。所以,这碗酒,老夫喝了,你随意!”

话是这样说,但是如果不干掉这碗酒,岂不是弱了我血妖王的名头。

酒气往头顶冲,我站起身来,说道:“元帅,这样就不对了。天风虽不是军人,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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