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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3页)

“总之,你一定要成为大明星,我以后可就靠你了。”张林最后总结道。

并不是很理解张林的话,但至少沈信觉得,如果每天有红酒喝的话,相信并不是一种很难过的生活。所以两个人倒也投机,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这时张林更是兴奋,招呼侍者拿了两支古巴雪茄过来。

凤仙抗议道:“哥,你自己抽烟也就罢了,干嘛让沈信也抽呢?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懂什么?不抽烟不喝酒,那叫什么男人?”张林自有一番理论,凤仙气鼓鼓地不说话了。

沈信好奇地拿过雪茄,却不知道该怎么帮,有点手足无措。张林先给自己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潇洒吐个烟圈,笑道:“看,就是这样。来,我给你点上。”

沈信不明白这样有什么好处,不过看起来倒是有趣,学着张林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张林大笑,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之一。笑过之后,他摆出烟界前辈的姿态,笑着道:“不要吸进肚子里,吸入口内,然后吐出来就对了。”

沈信第一次被呛只是因为出其不意,经张林一指点,马上就明白了,第二口已经似模似样了,悠然吸了一口,他一张嘴也吐出一个烟圈。

“对,就是这样。老弟,你可真有天赋,看你抽烟的样子,十足是大明星的派头。即使你当不成歌星,当个影星也是绰绰有余。”

沈信一笑,却看见凤仙一脸的不高兴。凤仙自然不赞成沈信抽烟,不过却是过虑了,以沈信现在的功力,别说雪茄了,吸毒都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虽然沈信不明白凤仙的心理,但对她却很有好感,就想逗她开心一下。深深吸了一口烟,沈信轻轻张嘴,烟雾从嘴里冒出,却并不是袅袅上升,反而向着凤仙飘去。

烟雾飘到离凤仙二十厘米处,开始凝聚成型,渐渐变成一支酒瓶模样停在凤仙面前的桌上。

凤仙果然忘记了不快,不能置信地看着烟雾形成的酒瓶,讶然道:“你怎么做到的?”

张林也是诧异不已,一不留神将一口烟吞下,顿时呛得咳嗽不止,脸涨得通红。

沈信本来想说“很简单”,想了一下,笑道:“小把戏。”

这时烟雾形成的酒瓶渐渐消散,凤仙却依然欣喜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觉得沈信越来越神秘。

张林却没有想那么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着沈信的肩膀,笑道:“我们说什么也饿不着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们也可以去夜总会表演,就凭老弟刚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欢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挣大钱嘛。”沈信促狭地对张林挤挤眼,张嘴又突出一股烟雾,在张林眼前形成一个元宝形状。

“对,对,我们要挣大钱。”张林大笑着去接元宝,烟雾马上四下散开。沈信和凤仙哈哈大笑。

在餐厅盘桓两个小时,三人这才离开。

漫步在夜色中街道,张林豪情大发,高歌道:“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两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凤仙看着两个男人像小孩般胡闹,摇头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四章 完)

第五章 适应

时间一天天过去,张林虽然成天奔波,却依旧没有找到带沈信入行的门路,他本来就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什么重要关系,而且他的定位是要捧沈信作大明星,这想法对他固然是天经地义,却没有人愿意来附和他,他见的人大多数都是最后不耐烦地将他轰走。对于遭到的种种冷遇,张林倒也不如何在意,离开时反而趾高气扬,暗自想道:“等老子功成名就之后,你们就知道后悔了。”这想法让他感到很爽。

不过总是努力没有回报,张林回家后难免要长吁短叹一番,感慨世人缺乏慧眼,徒令天才飘零。这个时候他完全把自己和沈信完全当成一回事,那是不必多说了。

凤仙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依然从事着自己那份薪水低微且又繁琐的工作,不过精神状态的变化却是巨大,一些相熟的朋友都打趣她,问她是不是找到了白马王子,每当这个时候,凤仙都是矢口否认,但总也不经意地于脸颊上现出两朵红晕。对于没有恋爱经历的她来说,她根本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这种心态,只是觉得只要和沈信相处在一起,就会感到快乐。

只有沈信的生活最为简单,想法最为单纯,他的性格本来就是随遇而安,并不强求什么,既然眼前的生活也很舒适,也就懒得去多想,所以每天就是看看电视,玩玩乐器,再看各种杂书,日子很是逍遥。由于他根本不需要休息,当张林和凤仙休息的时候,他还一个人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借口自己精力充沛,张林和凤仙都当他只是晚睡早起,并没有怀疑他是不需要休息的怪物。

顺便说一句,沈信一开始修真就被师傅灌了好几颗灵丹妙药,平白多了几十年功力,所以起点是很高的,这种全天候的运作是他早习惯的,他原先的师傅就是这样培训他的,夜晚练功,白天则学习各种琴棋书画,除了画画沈信不是很出色外,什么音乐,书法,围棋之类,沈信都是一流高手。

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歇的状态下,对眼前所处的世界沈信算是有个大致的概念了,国语和粤语水平都足以应付日常对话了。由于什么也不懂,他倒是表现出与自己年龄相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凤仙各种各样的书都被他看了一遍,不过到底懂得了多少,那也难说得很,不过反正过目不忘,先记下来,慢慢研究即可。一句话,现在沈信就是一台人形电脑,什么资料也往里面装。对了,说到电脑,凤仙倒是也有一台,也教过沈信使用,不过沈信显然没有多大兴趣。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现在的总体知识水平连小学生也不如,怎能要求他了解到电脑的乐趣所在?

闲暇时间,沈信就去逛书店,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地方后,他就喜欢上了。对于沈信爱看书这一点,张林大发感慨,说自己当年上学时也是好学生云云。不过看看凤仙不以为然的眼神,也大概可以估量出他话的可信度不会太高。在附近的书店盘桓日久,店员也逐渐熟识了这个英俊而又好学的年轻人,不过当看到沈信抱着一本小学生数学教材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本来被沈信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店员也不得不在自己罗曼蒂克的想象中加入关于智商这个大煞风景的因素。

对于沈信在知识方面的进步,张林和凤仙只当是他失忆症大有好转,并没有过多怀疑。只是在欣喜之余,张林不免担心一旦沈信完全恢复记忆,是不是还会留在自己家里,不过这当然只是杞人忧天。而当沈信捧着有关物理化学的书回家,大有向科学事业进军之势时,张林又担心自己的造星计划失败,大叹沈信“不务正业”,沈信当然充耳不闻,毫不理会。

对于新世界的了解越多,沈信就越觉得有趣味,虽说他是成仙得道之人,但以前的生活也仅限于长安和后来修真所在的山上,对地球上其他地方完全不了解,所以不久他就对地理发生了很大兴趣,大有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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