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丘之王作为矮人族族长,对永恒之枪很是了解,款款出声:“昆古尼尔的能力相当单纯且强大,就是“一掷出就一定会命中目标”,是百发百中的神枪,可以击穿它击中的任何东西,随后自动回到主人手中。
当年阿萨神族和华纳神族开战时,就是由奥丁拿着此枪投出第一击。
当奥丁将此枪掷出时,会发出划越空际的亮光,地上的人称之为“闪电”。”
“一掷出去就会击中人,然后回到主人手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陆云听着山丘之王的说话,淡淡开口。
这样的本事,或许在其他人眼里很是难得,不过,对于东方的剑仙来说,是最为简单不过的事。
御剑术又何尝不是这样,千里之外斩杀人头,心意一动,又回到了主人手中……
“神圣千万不要小看,世界树的枝干没有别的特点,就是无比坚硬锋利,几乎没有什么能够抵挡它的锋芒!当然……”
山丘之王本来一副面色慎重的模样,突然呵呵笑了起来,从地上的一个洞里拽出了一件铠甲,呵呵直笑:“这是伟大的山丘之王,嗯,也就是我,新铸造的神器……守护之铠,正好克制他的永恒之枪,就送给神圣了!”
“这样的神器,你就这么送给我?”
陆道人面上神情微变。
山丘之王并没有说假话。
他从守护之铠的身上,感受到了极为强大的防御力。
的确是一件神器!
山丘之王却要送给他!
莫非是天上掉馅饼?
“就算是我穿上,我也打不过一个仙宫普通战士!我真是,太强大了。”
山丘之王翻了一个白眼,幽幽出声。
第三百零五章 信我者得长生
山丘之王说自己太强大,这自然是一句反话。
穿着六神装的矮人族族人,居然还不是普通仙宫战士的对手!
这怎么说,怎么不可思议,悲催到了极点。
不过,按着陆道人的目光看来,还是在情理之中。
只一个嗜酒如命,便可见一斑。
东方的修仙修道,最为基本的,便是克制自己的欲望。
没有什么正宗的修仙者,整日里抱着酒葫芦不放。
喝酒想喝出好身体来,似乎不太可能。
因此,矮人族族人的战力,可想而知。
当然,他们的头脑不错,能够打造出传说中的神器。
不过,也仅仅而已。
就算是神器武装到了牙齿,若是自身实力太过差劲,还是打不赢战争。
就像再厉害的武功高手,站着不动让别人杀,还是很有可能被杀死……
世上如达摩那般的,还是少之又少。
“神圣,您记下了么?”
讲了一些道理,山丘之王停了下来,带着几分好奇,又有几分骄傲的神情,看着陆道人道。
这是炼器的重要法诀,又长又难懂,想当年,他大概背了三年才记了下来。
那还是在老一辈族人大锤加美酒的威胁下,他才拼命记下来的,说起来,真是一把心酸一把泪!
却不知这位远道而来的神圣记下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