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司徒雷走后没多久,有一伙匪徒突然冲到她家,残忍的杀害了她母亲,还要把她卖到东南亚当女奴!
“本来我也要被他们杀掉的,可他们看出来我长得标致,觉得我在某些恋童大人物那边更值钱。
就打算把我带去东南亚,可在半路,他们遇到了另外一伙人。
趁他们交战,我逃了出来。
我第一次觉得长得漂亮害人,我故意把自已弄得脏兮兮的,还割断了头发,假扮小乞丐。”
司徒未央实在是太害怕,但她要活着,要活着给母亲报仇。
“我不敢去城里,害怕被人找到,我只能往乡下逃。
不管我到哪里,都会被人驱逐,没有喜欢一个陌生的小乞丐在自已家附近晃悠。
直到遇见你!
叶小狗!”
想起被叶修远救下那一幕,司徒未央眼眸中再次闪耀着星光。
司徒未央因为饿慌了,在地里偷了别人家的红薯,结果被抓住。
几个小孩当即就要教训她,拿石头泥巴砸她,还让她滚。
是叶修远实在看不下去,他出面呵斥住那些比他还高大的小孩。
那个时候,叶修远凭借不要命的凶狠,在村里惹人厌,也让人害怕。
为了一个烂红薯,惹怒一条疯狗不合算。
就这样,扮作小乞丐的司徒未央成为叶修远的跟屁虫,混吃混喝半年。
“我不是主动要走的,是司徒雷的人找到了我,他们把我带回了司徒家。
我本来是想把你也带走,可我不知道自已会面临什么,我只能把你留在村里!”
想起那一次分别,司徒未央泪水像珍珠一样掉落。
尽管她也舍不得,可那时候的她根本无能为力。
而且她身怀血海深仇,带着叶修远,只会害了他。
叶修远宽慰道:“我明白,未央,我都明白。
你的处境,我能想到!”
司徒未央抬头仰望叶修远俊朗的脸,眼神里满是痴迷:“等我站稳脚跟,我想回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
只是知道你被人收养了,可完全查不到是谁收养了你。
本以为人海茫茫,我们此生都不会再相见,可没想到你居然又一次神兵天降,救了我!
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可因为那时候,司徒家内乱,很多人都想杀我,我不敢和你相认!”
叶修远点点头,当时如果不是他出现,司徒未央已经被人乱刀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