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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赃嫁祸(第1页)

施瓦辛格这样的肌肉疙瘩,林凡打心眼儿里看不起。

格斗,是速度、力量、柔韧、反应能力的综合表现。

虽然有一力降十会之说,但那是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

到了战场上,更是如此,肌肉块头大,还真不是什么好事。

速度和反应才是王道。

当然,还有技巧,林凡就曾经用一根筷子,把一个狗熊国的特种兵,打的痛不欲生,眼泪鼻涕直流。

因为他每一下,都能戳在对方神经最密集的位置,堪比生孩子的痛感,男人能有几个受得了呢?

部落里的肌肉蜥蜴人,第一次看到,林凡就有重温旧梦的冲动,想找机会打它一顿。

但是后来一忙就忘了,不过好饭不怕晚,机会这不就来了。

林凡就在部落不远处,紧紧盯着肌肉疙瘩,它这样的“猛人”,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每天都会去丛林里狩猎的。

果然,大概上午七点左右,这家伙就手持短矛,背着一把斧头,从寨子里走了出来。

目标,正是附近的丛林。

林凡,就坠在它后面不远的地方,慢慢的寻找机会。

鬼狼的称号,可绝对不是白叫的。

林凡从贼王那里学来的技巧,每一步,选择的落脚点或者藏身位置,都是对手视线的盲区。

要是在夜里的话,不使用热成像设备,根本看不见他。

等到进入丛林深处,肌肉疙瘩就更发现不了林凡了。

“嗖”的一声,短矛破空飞出,将一只野鹿钉死在地上。

肌肉疙瘩高兴的站起身,还没来得及去收取猎物,就感觉脖子一疼,直接倒在了地上。

林凡就站在它背后,看着脖子上插着竹签的蜥蜴人。

扎的位置,不是穴位,蜥蜴人身上,有没有穴位都输问题。

林凡直接截断了它的神经。

解剖的多了,自然有好处。

一手提着肌肉疙瘩,一手抓着被它猎杀的野鹿,林凡几步就消失在了丛林深处。

这等变态的力量,他从前都不敢想,背着受伤的战友冲出包围圈,他可以做到。

但是背着和提着,是完全不同的,何况肌肉疙瘩的体重,绝对超过两百斤。

但是现在的林凡,速度几乎不受任何影响,甚至遇到土坑啥的,还能直接跳过去,显然还有很大的余力。

来到选定的隐蔽地点,一处向阳的山坡,林凡把肌肉疙瘩都在地上,四周观察了一下,一切如常。

一块儿地皮,被林凡掀了起来,后面赫然是可以容纳一个人的土洞。

这是早就挖好,并且进行了伪装的。

把肌肉疙瘩丢进土洞,重新伪装好洞口,林凡抓着野鹿,跑到山坡上,躲在了一颗大树上。

这个位置,可以清楚的看到猩猩的居住地,而且是下风口。

至于肌肉疙瘩,只要竹签子不拔出来,它就会一直昏睡。

猩猩驻地,只有几只母猩猩,带着未成年的小猩猩在,其他的估计去觅食了。

林凡下了树,简单把野鹿处理了一下,开膛破肚,掏出的内脏就地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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