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丽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她是摸准了钱正昂的脾气,作为一个医生。一个女人**交的次数以及**交的对象,都只不过是种数据而已,无论她的体内进进出出过多少个男人,**的本质是不变的。钱正昂这样的男人,更关注的是女人的心。
所以,茅丽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受尽凌辱想重新做人的弱女子,这样的女人,最容易引起男人保护的**,自己将过往的历史越是坦白出来。钱正昂对自己的爱就更深。
没错,男人,就是这样犯贱。
茅丽重新找到了以前自己在娱乐圈混的感觉,玩弄着男人,也被男人玩弄。唉,在智尸堆里过日子,实在是无趣。丧尸们臭烘烘傻呆呆,偶尔结识几个智尸同伴,因为觉醒程度不一,有的根本不会说话,也很难谈得拢,象先知王璐这样的极品,实在是很少见。还是混在人类中过日子有趣,看着男人们被自己这样一只智尸迷得神魂颠倒。当真是和《画皮》有得一比呢。
只不过,自己并不需要一定要吃人心,其实吃点血啊精液啊也可以补补营养的,在吃不到王路的日子里,吃吃钱正昂的体液也算是聊胜于无。
冯臻臻在隔壁房间里,听着茅丽进进出出的声音。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反常态这样晚才回家,但这点疑惑也只是一闪念间的事,她更多的是在思考在崖山龙王庙前,封海齐对自己说的话。
刚刚跟着封海齐回家时,冯臻臻自认大事已定:自己因为与王路“神交”得到了突破性的进化,原本最大的威胁陈琼,已经不能再主动探测到自己的脑电波。历经偷袭基地行动后,又鬼使神差地解决了自己能指挥丧尸的问题,多了个异能者的合理身份。这些都意味着,只要不出大的漏子,冯臻臻就能在崖山长久地生活下来。
然而不知为什么,冯臻臻总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非常,非常不对头。
冯臻臻躺在床上静静思索着,她穿着一身月白的纺绸睡衣,胸罩解脱了放在床柜,透过轻薄的睡衣,能看到两粒凸点,下身在睡裤里还穿着一条三角的内裤--在封海齐家里住了那么久,耳濡目染之下,冯臻臻早就已经学会了如何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穿衣吃饭,再不会闹出光着身子裸睡,将空白卫生巾一直贴在内裤里的无厘头事了。
晚风从开着的窗户里轻轻吹进来,拂过冯臻臻的发梢,就像王路的手指穿过她的黑发。
冯臻臻突然坐了起来--她终于明白有什么不对头了!
封海齐误认为自己爱上了王路。
这是个笑话,自己是智尸,智尸是没有感情的,何来爱情。
更何况,在冯臻臻眼里,爱情只是种内分泌失调,以智尸强横的身体,连没了心脏都能活着,又怎么会受到区区何尔蒙的影响?
就算这段爱情能感动大象和鲸鱼,也打动不了智尸分毫。
只是,那真的不是爱情吗?
或者说,什么是爱情?
冯臻臻和封诗琪一起看电视剧,对着里面的男欢女爱生离死别,她非常不解,对于智尸来说,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丧尸、智尸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没有感觉的智尸来说,它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只为了自己而存在。
可真是这样吗?
冯臻臻想到了王路。
王路对冯臻臻来说,绝对是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
如果有任何别的智尸打王路的主意,伤害到他哪怕一根头发,冯臻臻绝对会杀了对方,即使对方是智尸同类也在所不惜。
因为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生命维系着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里流着你的血。
我们相依相存,永不分离。
如果这不是爱,那么什么又是爱!
冯臻臻一下子从床上翻身下了地,光着一双足。在地板上来回走着。
不,不对!一定是搞错了!
王路,只是我的圣餐,我的血食,他存在的目的,只是让我吃了他,以便我能觉醒。
就像人吃猪一样,王路。就是只待宰的猪。
可是,这只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