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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 32 章错字(第1页)

春三月,大地春回草长莺飞,一派盎然的生机勃勃的景色。

德胜门外议政大臣哈什屯、安郡王岳乐与诸位大臣并一众身穿铠甲的将士目视前方。

两日前,简亲王济度飞鹦传书,今日就能抵达京城。顺治帝大喜,当即便命令哈什屯与岳乐出城迎接。

哈什屯乃议政大臣代表的是文武百官,岳乐则代表爱新觉罗一族。

济度打了胜仗凯旋而归,这种规格待遇说不上最高,也属于顶级了。

除此,两人旁边不远处还有一辆豪华的马车,马车周围全部是一等的带刀侍卫。但看这架势,就知道里面坐着的人身份不低。

乌晶晶怀里抱着‘凯旋’而归的五彩鹦鹉阿彩,她双眼直视前方,胖乎乎的小手有一搭没一搭的顺着鹦鹉的羽毛。

“阿彩,一年多不见,你肥了。再这样下去,我都抱不动你了。”

阿彩与阿玛关系不睦,原以为它跟着阿玛会吃很多苦,哪里想到它居然比离开的时候变胖了。

她就说嘛,阿玛看着玩世不恭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

阿彩不高兴的动了动,小神女什么眼神,它被济度苛待饿的两眼昏花,瘦的皮包骨了,怎么会胖?

济度那个不要脸的,逮着鹦鹉不当鸟使唤,从京城到厦门不远万里,它速度飞快、日夜兼程一个来回也需要三天时间门。

济度这个瘪犊子,拿鸟不当鸟,都不让它休息,一个月她能飞七八次。

它胖?它没被济度弄死就不错了,又怎么会胖?

再说了,金刚鹦鹉本就属于大型鹦鹉,体形修长,以小神女如今的样子本来也抱不动它。

孔四贞惊讶的看向阿彩,“公主,你这只鹦鹉好聪明啊。”

她出身定南王府,自小过的也是富裕的生活,像金刚鹦鹉尽管珍贵也是见过的。但她从未见过如此精明的鹦鹉。

就在刚才长公主说它胖的时候,孔四贞居然看到这只鹦鹉翻白眼。显然这只鹦鹉是听懂了长公主的话,用白眼来进行反驳。

会学舌的鹦鹉很常见,能跟人对话的鹦鹉就比较稀奇了。这只鹦鹉不但能跟人进行简单的对话,还会思考。听它跟长公主一唱一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俩孩子在闲聊。

阿彩把头扭到一边,用行动表示‘算你有眼光’。

留在皇宫的这几鸟都是鸟中之王,傲气的很,平日里也就跟乌晶晶说话最多,其他人包括皇帝在内,想要跟它说话,都是看它的心情。

它跟孔四贞不熟悉,能给个反应已经是难得。

乌晶晶与有荣焉,她骄傲的挺着小胸膛,“四贞姑姑也觉得它聪明吧?不过,阿彩可不是我养的哦。”

她可没说谎。没来皇宫之前阿彩都是自给自足,来了皇宫它也从未让乌晶晶担心过。皇宫里有专门照顾它们的小太监,有时候它们会吃小太监专门提供的食物,有时候会自己飞出去找吃的。

在别人眼里这些鸟就是长公主的宠物,但乌晶晶从未把它们当成宠物,她是把它们当成朋友的。

既然是朋友,自己又没出过力,当然不存在养一说。

阿彩:“晶晶养,晶晶养。”

能被小神女养,那是它天大的福气,它高兴还来不及呢。

乌晶晶有些无奈,她也不与阿彩争辩,只道:“都半个时辰了,阿玛他们怎么还没到。”

有阿彩充当传信兵,乌晶晶出门的时间门要比哈什屯晚上很多,她是掐着点出来的。不过这都等了大半个时辰按说阿玛应该到了才对。

别看济度在京城的时候,乌晶晶看似与他不亲近,有时候还会捉弄他。实际上,济度走的这一年半乌晶晶还是很担心他的。今日也是她去求了皇上,出宫来接人。

孔四贞扯了扯嘴角,“公主别着急,许是有什么事儿路上耽搁了一会儿。不是说简亲王跟大军一起么,那么多人出行,时间门上有些误差也在所难免。”

若说着急,孔四贞一点也不比长公主少,她已经知道了,她的亲哥哥还活着,哥哥被救了出来,就跟在简亲王的大军中。

刚才的话,与其说是在安慰长公主,不如说她是说给自己听得。

马车里,乌晶晶在与孔四贞说济度;马车外,岳乐与哈什屯同样如此。

哈什屯:“听闻简亲王打的郑氏军队抱头鼠窜,哈哈,不愧是郑亲王之后,大清有像简亲王这样的人才,实乃我大清之福。”

哈什屯以为简亲王福晋是岳乐的亲外甥女,如今简亲王打了胜仗,安郡王应该是高兴的。两人平日里也不是多熟悉,不说话干等着也有些尴尬,简亲王是个好话题。

哪知岳乐只是看了他一眼,眼里并无多少惊喜。

“不过是借着神鹰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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