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郢工程集团办事处
周祁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冲了进来,“登报了登报了,仪水县政府、公安局、检查院以及法院联合宣布:仪水县法院将于十一月一号开庭,第一批审理韩海等人!欢迎各界人士到场旁听以及见证庭审。”
周徽嵐接过报纸迅速地浏览了一遍,这篇报道放在正版版面,大字印刷,非常的显眼以及醒目。
十一月一号,也就是七个工作日之后。
这个消息,这样的做法,释放出来的信号,让周徽嵐眼神异彩连连,韩海这次应该是再劫难逃,甚至极有可能会被竖为典型。
一项运动的展开,总要竖立一些典型的。这次韩海自己跳出来,于公安局而言,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杀鸡儆猴的机会。
十一月一日,是韩海案子的开庭日。
韩海的案子,在周氏中有两位原告人,周徽嵐和周郢,两人是必须出席的。这两件案子,周郢找了一个律师全权代理。
这日,周氏这边挑了十来人陪同周徽嵐周郢前往仪水县法院旁听。用永正叔的话来说,这叫不能弱了声势。 他们在法院门口遇到了韩家五口,韩永福夫妇、韩波夫妇以及周惠竹,钟树鸿没有来。
徐秋兰见到周徽嵐,恨得不行,白眼翻得上天,她觉得他们家的灾难都是她带来的,如果她没有回来,那一切不好的事都不会发生。
李桂香可受不了她对女儿这副鬼样子,她袖子一撸就要上前。
被周徽嵐一把按下,“妈,别管她,一会有得她哭的。”在法院门前动手,赢了也不光彩,会让人觉得他们恃强凌弱,输了,万一伤着老人家哪,心疼的还不是她?
第48章
庭审即将开始,法庭大门打开。
被告席,原告席,庭审旁听席位,陆续有人依次入场落座。
紧接着,书记员,陪审员入席。
周徽嵐和周郢坐在原告席上,对面则是韩海。
一段时日不见,韩海憔悴了,看向周徽嵐和周郢两人的目光里蕴含着刻骨的恨意。因为他们,他的海威没了,老婆也跑了,累得家人为了他的事担惊受怕之余还要冒险。如果时光能倒流,他一定不会让周徽嵐活着回来!他一定会废掉周郢!
韩海这件案子,因为之前治化市第三报社报道了二三十位被抓捕嫌疑犯的父母联名实名举报‘仪水县公安局为了夸大阶段性严打成果胡乱抓人,随意给人罗织罪名’的消息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这次,不仅是治化市第三报社这个歪魔邪道来了,治化市日报、都市报都来了。
韩家请来的律师曾律师,两位上场后对视一眼,微微致意。
在治化市地界上,两人都不算无名之辈,都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
审判员最后出场。
简单而隆重的开庭仪式过后,庭审开始,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这边宣读起诉书。”
韩海的案子,属于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在审判刑事诉讼案件时,由公诉人出庭。
公诉人站了起来,“被告人韩海,男,1942年4月16日出生,现年41岁,身份证号码略,汉族,苏省人,初中文化程度,海威工程集团法人,住苏省治化市仪水县清水街八号。因涉嫌贩卖妇女、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等罪名,于82年10月17日被仪水县公安局刑事逮捕。”
“根据检查笔录,被害人供述:十八年前,被害人周惠兰的丈夫钟树鸿在部队受伤,韩海当时与被害人是堂兄妹关系,他主动请求陪被害人前去粤省探望丈夫。因为路途遥远,需要在外住宿一晚。一晚之后,被害人被贩卖到了偏远山村。当时被害人因为焦虑,一应吃喝皆是由韩海所准备。而且在当晚被害人隐约听到‘这当哥的真狠心连妹妹都舍得卖给人贩子’这样的话。毫无疑问,这卖妹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韩海。”
“在往后的十八年中,为了杜绝被害人回来的可能,买主杨建平曾四次收到陌生地方和陌生人的汇款,数额在三百到七百之间。而且第一次汇款上面还附了字,说让杨建平和被害人好好过日子。由此可推断,寄钱的那个人显然是认识被害人或者杨建平的。但杨家穷,以致杨建平二十五都说不上媳妇,由此排除了此乃杨建平亲朋接济的可能。就只剩下一个答案,那就是给杨建平汇款的人认识被害人的。”
“此人认识被害人,汇款却是汇给杨建平,并且还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的。杨建平并不是个好人,汇款人还让他和被害人好好过日子,显然汇款人居心叵测。特别是那句让他们好好过日子的话,隐晦地提醒了杨建平‘被害人是一颗摇钱树’的意思,其目的也很明显,就怕万一杨建平没有看牢被害人,让人给逃回家,给被告以及他妹妹带来麻烦。被害人当年人际关系简单,并无与人结仇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和她利益攸关的,又有那个经济能力的,并且在那样的年月里还能去到那么多地方的,就只有当时开货车的被告了。”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有预谋有目的的犯罪,被告韩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被害人周惠兰女士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权力。故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向法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望贵院依法秉公处理,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