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萨!”
一具铠甲,像一座山,站在淡淡的月光下面。罗苏看了他一眼,仅仅只一眼,没有任何回报的一眼,里面却暗藏着无穷的力量。
“你就站在那里,不准走。今天我起得蛮早的,一起来,就看到你过去送我的红丝带,你看,我现在把它系在头上了,好不好看?你一这会说,这东西丑死了,称不上我。也是,我从认识你到现在,你就说了这么一句好话。刚才你也看到了,我可不是水性扬花的人,不过,我也只能保证现在不水性扬花,你如果再不回来,我就真的找男人去了,到时你可不要求我回来。……我这几天倒是蛮忙的,神明王的人虽然跟我一起长大,不过,感情不深,话也说不上,如果让他们知道我的丑事,一定会笑死我的。……你这猪头?我说了这么多话,你就不能回一句话!你这大蠢驴,大笨熊……”
这个夜晚,就算流下泪水,也只有泪水自己知道。
罗苏纵然是神,却还是个女人,一个无依无助、有血有肉的女人。
天蒙蒙亮,四下还是一片沉静,沙沙的树影里,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过了片刻,大道的拐角处冒出上百个人,披着银色的盔甲,短刀挂腰,右手控辔,左手提盾,弯身踏马疾行。
忽然领头的一骑兵缰绳一拉,马队打住不前,那人问道:“还有多远。”
“报告公会使,再有半刻钟就到了。”
借着微光,可以瞧清此人年约三十,威猛不凡,双目如电,颧骨高突,头上戴着黄金箍,额心一颗蓝宝石,全身软甲,脚踏长靴。他传令道:“好,大家裹上草团,放慢速度,千万不能让贼人跑了。”
众人于是纷纷下马,用准备好的草团将马蹄裹住,选了条偏窄的小路,从林子里插过,直往土布村而去。
这一百来人是圣城公会的骑士团,为首的中年人叫马定边,是公会的高级瓜牙。他的最大爱好是“杀人”,三天不吃饭可以,三天不杀人可绝对不成,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原则:不杀女人和孩子。
半月前,王陵被毁,整个圣城公会以为是部落叛乱,惊得屁滚尿流,差点要迁都逃难。后来事实查明,原来是小伙人斗殴所致,也就大大宽心,立刻颁布“诛首令”,誓要揪出元凶,焚烧祭祖。
在马定边的眼里,天下的人都是元凶,都是该死的,只他一人可以豁免。
杀戮缓缓靠近,天空并没有开眼,它忽略了这毛骨悚然的一幕。
当土布村的第一个哨兵倒下时,时钟完全倒向邪恶,他的胸膛,被马成全的手穿过,只是卡的一声,心肺就已经掉在地上。鲜红的血,拖了一地,替人生画出凄惨的的一笔。马不断向前,冲进村里,后面的上百骑如风而入,占据要道,然后静等着猎物的上钩。天地间,火光四射,一串串火箭射在屋面上,草垛间,整个土布村成了火的汪洋,一路望去,高高低低,像长出的巨大血红花瓣。男人们知道事情有变,提着刀枪欲看清究竟,然而,他们的眼睛还没有接触到真相,头颅就掉在地上,那惊惧的双眼,死死望着东边的太阳,直到死掉。
暴力,让人间暂时回归野蛮,唯有哭喊的女人们,在微弱的反抗。
马成全坐在马上,手上血迹斑斑,脸上笑容满满,他对于眼前一切司空见惯,并视之为家常便饭。
“报告铁骑大人,一共320人,全都捉住了。只有这个老的没杀,他正是毁坏王陵的元凶。”
夫正老头已经弱得像一只蚂蚁,轻轻的一指压来,他便直升天堂。这是他从未想到的一幕,尸体,大火,大火,尸体,组成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风景。
“你这……你这疯子!”
“疯子?”马成全第一天、也是第一次听人这么叫他,他起先是惊讶,继而是开心,“疯子?我吗!我是疯子,林兵仁,你说我是不是疯子?”
身后的骑士大声道:“大人远见万里,怎么会是疯子?”
“放屁!”马成全的手掌挥去,五道血印刻在林兵仁的脸上,红得刺眼,红得好看,“我就是疯子!这帮凶手无视我们圣城公会,敢毁王陵,谁能做到不损一兵一卒就击溃他们?普天之下,只有我,只有我马成全。”
夫正老头又气又怒,他也只能气气,只能怒怒。他捏着枯瘦的拳头,拼了老命,也没有近前一步。最后,他只能放弃,也只能大骂:“混帐,没天理的混帐。”
“掌嘴!”
三个士兵一起动手,啪啪的就是几个耳光,夫正老头满脸鲜血,牙齿也被打脱。
“你不要再杀了,已经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所有的帮凶都要死!”马成全有点变态,不只脸变了,连心也变了,没有任何仁慈可以在他的心里活过三秒钟。
此时,几个兵丁抬着连小天过来,这已经不是一个人,而像是一个木乃伊,如果不是凹下的双眼,突出的下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个人。后面还押着大把的女人,都是没来得及思考,也不能再思考的女人,她们已经不懂伤心,因为眼前的所见,已经让她们的心成了冷灰。
“这是什么东西?”马成全皱着眉头问。
“报告大人,是人。”
“放屁,本帅当然知道是人,我问的是,他是什么人。”
“毁坏王陵的帮凶。”
“已经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