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忽然被人推开了,进来的却不是吴承祖,而是恪王府的长随,看来他是真的失宠了,得意楼的底细别人知道的不清楚,他知道的最清楚,那是恪王爷的产业,若是他得宠时,一听说他跟冯寿山在得意楼,恪王爷怕是后脚就会到了,如今……
“杨老板,王爷劝您说让您别闹了,大家好聚好散,这是您的卖身契,还有城外八十亩水田的地契,另一座小宅子,王爷让您安安份份的做个田舍翁。”
“谢王爷恩典,只是我杨锦屏生来是贱命,一日不唱戏就活不下去,既是好聚好散,就请王爷日后多来捧场就是了。”杨锦屏用被子盖住了自己的脸。
那长随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吴承祖留下的一百两银票上,眼睛却极尖的看见了银票下面的一方帕子,帕子上绣了个吴字……
“下官再劝杨老板一句,吴家的人您还是不要沾惹的好。”那长随说道,“免得到时候大家都难看。”
“多谢大人了,奴日后只想清清静静的唱戏。”他这残花败柳的身子,还能有什么别的指望吗?从五岁进戏班子,除了唱戏就没学过别的,十二岁被恪王爷看中,他哭过闹过寻死过,结果还不是乖乖的做了伺侯人的活,比起那些晚上唱戏,白日里卖身的师兄弟们,他已经算是命不错的了,只不过他自己贱,看不开罢了,两坛莲花白,已经把他喝醒了。
那长随不再说话,向他施了个礼走了,王府的长随也是有品级的,竟然还要向他这个戏子施礼,心里怕是呕死了吧。
杨锦屏想到这里,竟然捂着被子笑了,他坐起身,拿了那张泛黄的卖身契发呆,他已经不记得家里面是什么样了,只记得小的时候很饿很饿,到了戏班子里还是饿,到了被恪王爷看中也只能吃个八分饱,胖了身段就不好看了。
如今他吃东西连六分饱都吃不到,可是还是长大了,长“老”了,过不了几年连戏台上也容不下他了,杨锦屏拿了桌上的西洋火镰点着了那张卖身契,看着那泛黄的纸化为灰烬,心里一阵痛快。
吴承祖回了家还是一副有心事的样子,琥珀替他整理衣服的时候不由得皱了皱眉,“大爷衣服上的酒味太大了。”她又凑到吴承祖跟前闻了闻,“怪了,身上没什么味啊。”
“是我把一杯莲花白洒身上了。”吴承祖说道。
“那就难怪了,我二叔过年的时候喝了两盅莲花白,连家都没回去,在我家耳房睡的,那酒劲儿忒大。”
“是啊……那酒劲儿忒大……”吴承祖想的却是杨锦屏那张因为酒而面若桃花的脸,多好的一个角儿啊,为啥不能清清静静的只唱戏呢,可是他也只能帮杨锦屏到如今的一步了。
吴承祖喝了笑眉递过来的醒酒汤,只觉得口齿缠绵,很快就睡了。
他没有想到的是今日自己举手之劳种下的善因,日后竟结下了极大的善果。
欧阳氏来了!
虽然是吴承祖这个长兄娶妻,说真的吴怡这个做妹妹的真的没什么可以做的,刘氏整日忙得脚打后脑勺,虽然晨昏定省没有停,但是也少了母女交流的时间,吴怡也不给刘氏添乱,只是过自己的小日子罢了。
夏荷就要嫁人了,吴怡默默的替她备着礼物,秋红成亲时赏的陪嫁是刘氏一手操办的,这个时候刘氏估计也顾不上了,这事就是吴怡自己在做。
她先让侍书找出秋红嫁妆的成例,又因为夏荷是嫁在家里面的,又找出了刘氏身边的大丫环们配小子时的成例,两下一看发现秋红的陪嫁比刘氏身边的大丫环们还要厚一成,吴怡索性就按照秋红嫁人时的成例办了。
私下里又送了夏荷一对掐丝珐琅的步摇,梅花的小金攒子一对、海棠花的小金攒子一对,剩下的都是实心的金饰品,这些秋红嫁人的时候她也私下送了,如今不偏不倚,她们现个都有,侍书看的羡慕不已。
“照姑娘的送法,等到院子里的人都出了门子,姑娘的东西就要送空了。”侍书说道。
“送空了再买就是了,女人嫁人了还是要有银钱傍身才是,金饰戴出去好看,实在缺钱了还可以剪了当钱用。”吴怡说道。
“姑娘到底想的周全。”
“等你嫁人了,自有好的给你。”吴怡笑道,其实在她主里秋红跟夏荷是与别的丫环不同的,她们自从她穿越过来就一直陪着她,尤其是夏荷,更像是她的大姐姐一样。
“姑娘!”侍书羞红了脸。
在吴承祖成亲前三天,夏荷被她爹娘接走了,回家备嫁,夏荷给吴怡磕了头,又到了刘氏的院子给刘氏磕了头,刘氏就算是再忙碌,还是抽出空来赏了夏荷几匹缎子,一对金镯子。
吴承祖成亲带来的另一件事就是吴怡终于见到了传说中天纵英才的二哥吴承平,他是赶回来参加哥哥的婚礼的,只是因为路远,差点赶不及。
吴承平是个白净的男孩子,整个人长得干干净净的,眉眼很像吴宪,但是在吴宪脸上搭配得精致英俊的五官,在他脸上却显得极平淡。
他穿着月白的绸衫,墨绿翠竹纹的镶边,头上包着月白的四方巾,像是一汪水似的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