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以后,总经理的秘书来电,请他3天后到公司一谈。
3天后,他西装笔挺,兴高采烈地来到公司,满心以为,凭他的本事与诚心,经过一番“隆中对”后,总经理一定会重用他;想着想着,心里不禁飘飘然……
秘书小姐引他进了接待室,眼前有3个人一字排开,神情严肃,但很客气地招呼他。这一下,他愣住了,这3个人看起来都是年纪比他轻很多的菜鸟,他心想:
“不是总经理亲自接待吗?怎么是这些小鬼呢?”
原来他们是总经理室助理,因为总经理临时有卅,所以由他们3人负责打“前锋”。
既来之,则安之,谈就谈吧!
10分钟后,他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因为这3个人不但年纪轻、资历浅,而且能谈论的问题层次也不高,让他觉得简直在浪费彼此的时间。不等对方结束“会议”,他立即“裁决”,有些问题他想直接和总经理谈,希望能安排他和总经理见一面,对方答应“安排”后,双方结束了这一次不算很融洽的会谈。
几天后,对方来了个电话,只丢下一句,就挂了电话:
“我们总经理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谈下去!”
这一下,弄得他非常沮丧,他心里非常不平。我有真本事,为什么连个机会也不给我。不录用我,每个月公司可能少发几千块薪水;但却可能损失几万、甚至几十万和业绩,他们怎么这么不会打算盘呢?
然而,事实就是事实,奈何!
我的心得是这样的:
“许多没有全权失,通常是影响全权者的一股主导力量。”
所以,在和他们谈判的时候,更应该格外小心。非全权者在谈判时有一种通性,就是经常在原则性同意后又翻案,然后宣称是上级的主意;而事实是否如此,只有天晓得。这种善变的特性最是让人难以招架,最后只好以降低已方条件而达成妥协。
然而,就生意的观点来看,买卖虽然成交了,利润却相对减少了,这实在有违“商业原则”。
计将安出?
应付这类人物,最好的策略就是:
“自己也保留决定权,直到面对全权者时,再掀底牌。”
但千万记得一点,在与这些非全权者谈判时,尽量让他满足“第一作主权”欲望;否则,一言不合,生意就谈不下去了。
轻视对方的代理方案,等于阻碍自己通向目标之路。
其次,在双方谈话时,若你的问话分量不够,将会使他有充分的理由挡驾;反过来说,如果谈话内容的分量够重,而使他无法招架时,他自然会请背后的全权者直接和你谈了。
例如:双方在议价不成时,你可以告诉对方;若你能代表签约,并能立刻做决定,我即同意让价,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是全权人,问题会变得很单纯;反之,他只有请出全权人出来和你谈判一途了。
最后一招,也是下下策,即运用暗盘交易……“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
先决条件则是,生意够大,利润也够多,请他引见全权人,谈得成,给
他好处;但非到万不得已,切勿轻易为之。
例:下面是我亲身经验:
某家大型企事业要找个店面,基本条件是除了适合当卖场外,还得有投资置产的价值;找来找去,看上了我中介的一户铺,双方在电话中初步沟通后,当天即约妥看房子。
等我准时到现场后,对方已早到多时,并事先把房子各方面状况摸得清清楚楚。如,这户店面卖了多久?几家中介公司卖过?曾经有人出过多少价?甚至于屋主住哪儿他都一清二楚。
双方一过招,我就发现自己似乎已无招可用了,因为对方实在太知已知彼了,所以,其攻势之猛烈,可想而知:
“这户店面已经卖了一年多了嘛!之前还换过4家中介公司,你是第五家,原本开价是1250万,中途有人出过875万,屋主现在……”
我一听,干脆来个无招胜有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