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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毁约(第2页)

“那部手机的主人,有没有童楚君相似的遭遇?”到了小会议室,关上门,康戈才问宁、霍二人,“童楚君在芦志保那里属于得到了‘特俗待遇’?”

霍岩摇摇头:“没有,文丹是芦志保第一个用这种手段追求的女性。

芦志保在追求她之初可能是觉得势在必得,所以并没有向身边人隐瞒自己的追求对象。

之后被文丹明确拒绝,也没有再做任何纠缠。

只不过在后面又故技重施的时候,顾及到自己的面子,不再对外透露被他追求的其他女性的身份。

所以暂时没有办法确定在文丹之后、童楚君之前,他追求未果的那名女性的身份,以及遭遇是类似于文丹,还是童楚君。”

“这个区别对待……是怎么个意思?”康戈皱起眉头,“按说这个文丹对他的拒绝,不是更加决绝,更加不给面子吗?

就连芦志保退而求其次,想要退回到朋友的位子上继续交往都没有被同意。

按说这应该更加让他伤自尊,觉得恼羞成怒吧?

童楚君好歹跟他有过美好的恋爱时光,后面因为三观不合,最终没有办法再走下去,难道比连做朋友都不接受还更伤人?”

霍岩在感情方面已就算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经验可谈,对于康戈的疑问也是答不上来。

倒是宁书艺,她之前早就考虑过这一点了。

“我觉得这是由芦志保的感情观决定的。”她对两个人说,“因为从小他就被祖父母灌输了一些错误观念,认为他母亲跟父亲离婚,舍弃他一个人去享清福,是一种近乎于‘不守妇道’的‘劣迹’。

文丹从最开始就没有接受他的追求,拒绝得非常明确,没有给芦志保留一丁点回旋余地,虽然很决绝,很不给面子,但是这也就等于是两个人没有过任何约定俗成的关系确立。

在芦志保看来,一个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拒绝了他的追求,不管高兴不高兴,这都是无可厚非,天经地义的事,不算是让他气愤的‘劣迹’。

但是童楚君接受了他的追求,做了他的女朋友。

并且按照他自己的表述,在两个人恋爱期间,他是非常认真的畅想过两个人未来的婚后生活,并有所期待的。

所以我猜测,在他那种看似传统实则扭曲的婚恋观念里,从两个人确定恋爱关系开始,就被视为了一种类似于‘契约达成’一样的意义。

他认为,童楚君应该‘履行契约’,和他好好恋爱,走入婚姻,按照他的意愿去经营他想要的家庭生活。

但是童楚君提出分手,这就是单方面’毁约’,是他没有办法接受的,反而生出了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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