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根本不爱名牌货的女人,按照她们的思维方式,女子爱上名牌就等于醉心于虚荣、没有头脑、缺乏审美能力。
其实,有的名牌服装确实过于华艳花哨,为了自己的品牌突出,有的在衣服上故意恶作剧似的写着英语大写字母,还有的皮带或伞什么的就像炫耀设计师签名似的,这一类名牌我也极不喜欢。不过,普拉达手袋的可爱,吉尔·斯秋瓦桃连衣裙的妖娆,不是令人爱不释手吗?
名牌货里既有好名牌,也有坏名牌。我所谓的好名牌,第一标准是标牌要小。没有比有意惹人注目的标牌更叫人讨厌的了,以并不引人注目的小商标自然又随意地宣传自己品牌的是我的首选。
第二个标准,说起来似乎有些矛盾,就是商标虽小,但是要具备别人一看就明白属于那家品牌的特征。
如果让人不得不一遍一遍地强调:
“这个嘛,虽然看上去不起眼,它可是道尔切及佳芭娜的哟!道尔切及佳芭娜,道尔切及佳芭娜……”
这样,买东西的人听起来也够累的。在这方面,埃尔斯的凯丽系列手提包①做得最为成功。
去年,有一次,我在普拉达的专卖店里,面对一个雪白色的手提包,买还是不买,徘徊犹豫了很长时间。在我来说,这一次是少有的发自内心的犹豫和烦恼。那个手袋质地雪白得近乎透明,上面还饰有用皮革制成的同一颜色的花朵,那可真叫人垂涎三尺。但是,价钱却让人望而却步,要出七万日元②哪!不过,我一咬牙,还是买了下来。在别人的面前炫耀手袋的价钱,会让人大为生厌,于是,我便对自家的先生夸示了一番:
“咦,咦,你看这个!这可是普拉达的最新款式哟,花了我七万哪!”
“啊?!”
先生说道:
“这么贵?这种手袋,和在竹下大街卖三千多日元的东西,不是一样嘛!”
我很伤心,名牌货被别人一贬,它的魔力就消失了一半。
后来,我又把手袋拿给一位爱俏皮的朋友看,并且向她诉说了我先生的歹话。朋友安慰我:
“他说得也太过分了。这种装饰花的精巧手艺……在竹下大街上可无法看到这样讲究的哟。”
就是嘛,就是嘛!我一下子心花怒放起来。可是,后来她又这样说道:
“不过,七万日元,也太贵了点儿吧?”
那个手提包,终于受到了我的冷落,今年一次也没拿出来用过。
名牌货就像自己的男人,他如果具备大家艳羡的既潇洒又杰出的条件,那当然最好。但是,真正了解他长处的,毕竟只有自己,与他般配的也只有自己。沉迷于自己是他最般配的女人这种情绪时,自己对他的感情会与日俱增。
但是有一天,当他受到女友们的贬损时,自己的情感就会发生明显的降温。
“他根本就不值得嘛!干吗那么为他尽心尽力呀!”
女友们如果这么一说,自己也会渐渐那么想。这么容易被别人的意见左右,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哪?!
回眸我这几年(上)8 人言可师,半老何妨
8 人言可师,半老何妨
我的年轻女友美佳最近穿了一双十厘米高的细跟凉拖鞋。
虽说是流行式样,可真正亲眼看到人穿上这种鞋,还是第一次。
更何况这种瓦伦蒂诺牌的鞋,跟细得和锥子一样。我们这类人要是穿上它,大概体重会把鞋跟立马压断。美佳说这鞋设计得很好,可以把脚面尽量伸到里边,穿惯了与穿别的鞋一样。
我的搭档哲夫看到这种鞋,浑身像起鸡皮疙瘩似的,说道:
“简直像SM①俱乐部中的女人!”
不错,要问这次话题是什么,就是“SM”。当然不是指用鞭子啪啪响地抽打男人,而是指精神上的“SM”。
我是典型的M女性②,并不是自己想变成这样的,而是长时间遭到男性的冷遇所造成的精神创伤使我变成了这样。
一般地说,我喜欢为男性鞠躬尽瘁,即使受点冷落,也心安理得地觉得这或许就是自己应有的宿命。
本来是男士请客,我却无法习惯,总是忙不迭地打开自己的钱包。
就在前几天,一位异性还这样说我:
“像你这样用钱,谁也不会对你产生怜爱的感情。”
据他说,男性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希望掌握主动权。可是我总是自己选择饭菜可口的餐厅,并且预订下来。为了让对方开心,还选好高级的葡萄酒。这样一来,结账时当然费用可观。与我约会的男士一般是普通的工薪族,所以自己心中总觉得有些歉意,于是便装作去洗手间,乘机悄悄地把账一结。
从二十几岁时候起,我就成了自由撰稿人,手头总有些小钱,所以已经习惯了替异性买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男士都喜欢我这样做,其中有人愤愤然地说道:
“你呀,无论如何,你应该让男人选择餐厅,让男人买单!”
最后,他还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