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伙想要戴着这帽子面圣!
好在他们跪得比较远,朱富贵恢复了镇定,眼皮子都不抬,谈谈道:“两位爱卿,朕今日召见,乃是君臣交心,不必如此隆重,你看,朕就穿着便服,二位还是换身衣服再来吧!”
赵杏贞闻言,只好拉起倒霉儿子,回去换回了寻常的便服。
要说印度这鬼地方热得要死,平日里他们也确实不会穿得这么正式。
而且印度棉布的质量不错,所以从高原下来后,形如乞丐的鞑宋小朝廷,已经全都换上了新衣服。
只不过,这衣服就没有什么印度特色了。
因为大明鸿胪寺已经规定了各藩公职人员的服饰要求。
鞑宋还就得穿长衫马褂。
而只有获得大明赐服荣誉的,如索特那王爷这般的人上人,才能穿大明衣冠。
赵杏贞暂时还没有获得这项殊荣,所以只能换了一身简单点的旗袍来了。
不得不说,旗袍这玩意未经改良,确实有点丑。
朱富贵看着脸颊两朵高原红还没消退的赵杏贞,穿着这身花旗袍,怎么都有一种看恐怖片的感觉。
这一世,被自己这么一搅和,朱富贵不是很确定,收腰、低领、短摆、高开叉的旗袍还会不会出现。
想了想,朱富贵问道:“赵爱卿,方才鞑王所戴的那顶帽子,就是你们鞑宋国的王冠了?”
赵杏贞会错了意,连忙道:“区区撮尔小邦,实不该暴殄如此天物,圣上您若是喜欢,奴婢马上命人送来!”
“别别别!”
朱富贵摇摇手,“朕富有四海,要你们一破帽子干什么!”
“这个……”
赵杏贞斟酌词句道,“陛下您虽富有四海,但那朝冠上的东珠是奴婢偶然间得到的一件祥瑞,王太医有言,日蕴此珠,百病不生,奴婢就是靠着它才一路逢凶化吉,拖此残躯来到这天竺的……”
“那是因为朕当年选的这块破石头放射锶含量还不够高,不然你都出不了储秀宫!”
朱富贵在心中诽腹道。
摇了摇头,朱富贵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土豆大的红宝石。
“论财富,你等是斗不过朕的!”
朱富贵将红宝石丢回系统空间,这玩意就算是人造的,也值不少老钱了。
“赵爱卿,你们不要有心理负担,安心戴这顶帽子,不仅仅是这一朝鞑王要戴,更要把他当做传国玉玺一般的传承重宝,传诸子孙,万世不改,也好叫那些个洋夷王室看看,什么叫华贵一流!”
听到大明天子鼓励的话语,尤其是话中“传诸子孙,万世不改”这八个字,更是令赵杏贞眼前一亮。
这……莫非就是大明皇帝的承诺吗?
之前赵杏贞的脑海中有一个暴君朱富贵和一个慈父朱富贵的形象不断较量,但无论如何,“口含天宪,一诺万金”八个字,是二者都有的。
前者叫做“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后者叫“保你一世平安,耶稣和阎王来了也带不走”。
如今朱富贵既然说了,要以此冠作为信物,让鞑宋国祚传子传孙,这无疑是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由于早就失去了兵权和财权,一直以来,赵杏贞对于儿子的地位是非常担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