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白的大米饭冒着热气。
在碗里垒了个尖儿。
粒粒分明,晶莹剔透。
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苏容修总感觉闻到一股特别清香的味儿,让他感觉很舒服。
“水大哥,白米饭好香啊,你怎么做的?为什么我家做不出这个味道?”季书离问出了苏容修也想问的问题。
听到两人说好吃,水千山很高兴:“很简单的,先……,再……,然后……”
听得两人云里雾里,做个白米饭居然这么复杂!!!
算了算了,他家肯定没人愿意学。
水千山很兴奋,这是他新研究出来的做法,还想继续科普呢。
季书离不想继续,急忙打断他:“水大哥,这是什么肉啊,闻着好香?”
“这个啊,这个是红烧肉,你快尝尝怎么样?”
“好吃。”姜落已经吃了一块,点点头表示肯定。
红烧肉,色泽鲜艳红润,表皮冒着滋滋油光,上面搭配几片绿叶做点缀,只是看着,就感觉很好吃。
轻轻一夹,肥瘦相间肉就这样被化开,浓郁的香气直勾勾往鼻子里钻。
苏容修感叹,做个肉而已,为什么要煮的如此软烂,他都不敢用力夹。
只是闻着这扑鼻的香味,又说不出其他的话。
红烧肉入口,那爆炸般的味道瞬间在口中蔓延开来,轻轻一抿,那肉便如小娃娃们吃的那蛋糕般丝滑,不,比那蛋糕还要丝滑,流向喉咙,涌向全身。
“好吃,好吃,水大哥,你做得太好吃了!”季书离只感觉自己的舌头好像都要被吞下肚,筷子不停的夹。
“这个也好吃,还有这个,这个……”
每一道菜都十分的好吃,好想一直待在小哥家,季书离吃得不想离开。
“喜欢吃就多吃点。”这一刻,水千山心中收到一种格外的满足、
有什么比得到肯定更好的表扬吗?
这就是!
姜落举着筷子,皱着秀气的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看向季书离,这人吃饭的速度太快了,他都快抢不过了,还有那苏容修的速度也不慢,你一夹,我一筷,不过几筷子,那红烧肉就见了底。
姜落举着筷子,准备将最后一块肉抢到到自己碗里时,季书离动作更快。
虎口夺食!!!
赤裸裸的虎口夺食!!!
姜落瞪眼。
季书离没看见。
嗷呜。
“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