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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第1页)

慕的对嘉

张弦得意的笑了笑,李暮云确实是一个性感尤物,带出来让他觉得很有面子。

男人的面子从哪来?女人,金钱,权利这三样。而金钱和权利是隐性的,只有女人才是能让人一眼就看到的。他得意的原因,还在于导购说李暮云是他女朋友这句话。要是让前世的高中同学知道,李暮云成了她的女人,肯定是先吓死一群,再嫉妒死一群。

对于导购小姐称自己为张弦的女朋友,李暮云多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脸蛋上慢慢浮现一层红晕,耳朵有点滚烫。还心虚的看了看四周,幸好没有认识的人。不然的话。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一切。

自己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居然挽着一个年轻人的手。真要被熟人看到的话,李暮云死的心都有了。想到这个,她又开始纠结了,到底该不该告诉张弦,自己的真实身份?他能接受自己已经有那么大一个女儿的事实吗?自己对他,是什么感情呢?他对自己,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感觉到李暮云眼里的迷茫,张弦用力紧了紧握住她的手,轻声说道:“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快去看看吧,今晚只要你看中的,我全给你买下!”这话有种暴户的感觉,可是他觉得这样说话,很有“霸气”好像全身无时无刻不在散着“王霸。之气似的。

听到张弦的话,在导购小姐的眼里,他已经成了肥羊的象征。表情很恭敬的带着他和李暮云走到高级女士专柜,心里还有点酸酸的想着,这男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二世祖,还戴着金边眼镜,装嘛?看他旁边的女人,最少都比他大好几年。年老色衰的她都能碰到这种大肥羊,自己怎么就碰不到呢?

“本小姐虽然没有那个女人那么漂亮”想到这里,导购小姐微微低下头看看自己干瘪的胸部,“虽然那个女人的味味比我的大,可是人家比她年轻。真不知道这个女人。到底用什么方法骗到这个凯子的。自己貌美如花,美若天仙,什么时候才能等到自己命中的白马王子?”

耍是让张弦知道导购员心里的想法,非得被气到内出血不可。她也算貌美如花,美若天仙?不只是长相平凡。身材有点肥胖,没有达到如花的境界,却也相差不远矣。就凭她也想和李暮云比?真要让她知道,李暮云都三十好几还能保持那么苗条的身材,看她不得嫉妒死。

随着导购小姐的带领,张弦和李暮云走到高级女士衣服区域。一路上的衣服,看得李暮云心情的纠结散开许多,这些衣服牌子上挂着的价格。每一件都不少于四位数。以前她也只能偶尔看看,从来没有想过能拥有哪怕任何一件。

张弦看到李暮云轻蹙的柳眉已经渐渐平缓,知道她现在的心情已经好很多。心里苦笑道。看来金钱的魅力还真是无所不在。随即大手一挥,对李暮云说道:“暮云,你自己挑选一下。看上的我全给你买下来,不用担心。”

李暮云微微一犹豫,便真点头。冰冷的眸子开始染上一丝妩媚,对于张弦的举动,她心里还是很开心的。无论处于哪个年代,女人都比较喜欢大方豪爽的男人。特别是对这个男人有好感的女人,更会增添不少分数。

“慢慢挑,不要急,我们的时间很多。”张弦笑着对她说道,然后转头对导购小姐说:“帮我的女朋友介绍几款新出的款式,只要今年的,去年的就不要拿出来了。”其实他想说,最好是拿几款裙子出来,无论是什么季节,女人穿裙子总是显得更有魅力一些。虽然看不到那白花花的大腿,可是给人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杠。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四十九章 转变】………

品着导购小姐选出的几款衣服,李暮云心情开朗的和她咒曰嗜的讨论起来。对于穿着的品味,张弦的眼光并不能算的上多好。只是因为越这个时代的见识,让他比平常人对时尚的感触更深一些。

“这件好看吗?”李暮云拿起一件粉色上衣灰格子裙子,这是一整套的连衣裙。她问张弦的目的,不只是征求他的意见,还希望能判断出他的喜好。女为悦己者荣,不是吗?

张弦低头看了两眼,点头说道:“不错,你试穿看看。”个处西南的炊省在冬天并不寒冷,特别是在刚市附近的气候。从来都没有有下到十度以下,一般冬天的时候,最冷也不过十三十四度的气温,平常都有旧至引度。

就算再冷的天气,比如北方,冬天爱美的女士也还是很青睐于裙子。李暮云本身就是一个爱美的女人,她选择裙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李小姐,您的眼光真好。这款连衣裙是今天才网到货的新款,我们店也只进了三条这种款式的裙子”小导购小姐连连夸赞李暮云的眼光。通过刚才的聊天,她得知眼前这位性感妩媚的女人姓李。

既然张弦也表示出他的态度,李暮云便不再犹豫,拿着衣服便进了换衣间。至于衣服上挂着的价格标签,2万的价格,她虽然心里多少有点忐忑,却还是很从容的换到身上。

“第一次穿那么华贵的衣服,质量上等,款式新颖,真不错李暮云换好衣服后,在换衣间里摆出各种姿势欣赏着镜子里的自己。这种感觉很美妙,感觉自己的魅力与气质又大大的提高了一个层次似的。

打开门走出换衣间的刹那,李暮云心里有些欣喜的想到,“那个家伙,应该会喜欢吧?”才刚走出两步,张弦的表情就已经验证了她的想法。

此时张弦目光的视线全部集中在李暮云的身上,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吸引他的注意力。李暮云换上那套连衣裙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保留着原来的高雅。却增添了时尚感与更多的女人味。原来李暮云穿着牛仔裤的时候,就已经显得修长的长腿,现在更是显得笔直修长

裙子还不及膝盖,露出了白花花的大腿于纤细的小腿。那一双腿,绝对是张弦见过最满意的长腿。关惜惜与周雪的腿也是修长笔直,只不过两有的育还没有完全,显不出李暮云的那种肉感。

粉色的上衣并不紧身,领口开得很大,都能从中看到李暮云粉嫩白暂的肌肤,还有一小部分的锁骨。不紧身的上衣。穿到她的身上却显得很紧凑。胸前那对人间凶器,高高鼓起,傲然挺立。

李暮云看到好半天张弦还没回过神,不由羞赧的嗔道:“张弦!好看吗?”张弦的表现让她很满意,只不过他现在双眼**裸显露出来恨不得吞掉她的眼神,让她感觉到有些难为情。这种小女人心态,已经多久没有体验过了呢?自从失去辰哥之后,她就成了家里唯一的支柱。

独自抚养女儿的决定,让李暮云的父母一点都不支持。他们希望李暮云趁着年轻,找个好人家再嫁。父母的想法她能理解,可是却是不能接受。若是带着女儿改嫁,不只是心里无法接受,更担心女儿会受到委屈。因此,她一直都是靠自己的能力,把女儿拉扯长大。

现在遇到张弦,这个比她小很多的年轻人。再次让她体会到久违的心情,那种被人宠着,被人惯着,再也不需要担心未来的感觉,心里很轻松也很快乐。女人最终还是需要男人宠的,没有男人的滋润,再美丽的花朵,也会慢慢的枯萎。

伴随着心结的解开,李暮云的气质再一次转变,变得更妩媚迷人。盘桓在心海的纠结,也随着笑容,彻底的散开。也许她很傻也很笨,可是能遇到一个再次让自己感觉到这种味道的男人,就值得她放手一搏。就算是飞蛾扑火,她也在所不惜。

李暮云的倾城一笑,令才刚网清醒的张弦再次迷失在她的笑容之中。抛开背负在身上沉重的枷锁之后,李暮云表现的更迷人与妩媚。张弦的多次失态,她心里一点反感都没有。反而有种窃喜的感觉飘荡在心里,以年近不惑之身,还能迷倒眼前这个小男人,她很自豪。

“妈的,真要命!李暮云的尤物之城,果然没错!现在这么看着小小张都激动得不得了。不知道今晚把她录光之后,会不会直接就泄气了?”张弦苦笑的摇摇头,心里不得不转过这个念头。此时的李暮云确实是魅力惊人,第一次带给他惊艳的感觉。

以前最多只是觉得,李暮云很漂亮,也很成熟艳丽的她,绝对是众多狼友眼中的焦是圳矿;派弦却现自己错了,还是错得很离谱那种。他不知道一套衣服,就能让李暮云的气质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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