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陈末目前也无法给出答案。
或许是当时走得急?
再或许是认为血迹找不到他。
因为目前的刑侦科技,dNA确实还未出现。
指纹之类的即便留下来,也无法像后世那样直接锁定人贩子身份。
“咱们一直认为小波被人贩子偷走这点,其实有些情况是说不通的。”
陈末面上陷入思索。
“人贩子拐卖孩子的正常操作是什么?”
“迷晕对吧,再不济也让孩子立刻失去反抗能力。”
前世看很多电视剧电影,当中都出现过人贩子拐卖孩子的情节。
一旦出现这个情节,必定会出现类似于用棒棒糖把孩子骗走的情节。
但在实际拐卖案例中,用棒棒糖的风险太大了。
像小波这类一个人在家,且没有双腿的孩子。
直接迷晕或者打晕就oK了,怎么还会给他用啤酒瓶反抗的机会?
这本身就不合理。
更让他好奇的是,人贩子不仅没做出任何让小波丧失反抗能力的行为的同时,被打了还没还手!
对一个人贩子来说,拐卖小波这种畸形儿童,目的应该是让其卖惨到大街上去乞讨。
而控制孩子的方法是什么?
一个字,打!
打怕了,也就听话了。
普通人对打小孩子有心理负担,但人贩子根本不会有。
如果有,也就不是人贩子了。
龙皓挠了挠头,他也明白了陈末的意思。
无非就是人贩子的行为不像是个人贩子。
“有没有可能,人贩子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
“再或者,跟你想的那样,他可能根本就不是人贩子?”
在之前的思考中,人贩子拐走小波这样的畸形儿童,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其卖惨街头乞讨。
目的都这么恶劣了,那么他弄晕孩子,被打了还手,这都是基本操作,偏偏不打孩子的同时,被打还不还手。
属实邪门到家了。
善良的人贩子?
有点违和了吧。
“可是,不是人贩子的话,拐走小波这样的畸形儿童还能有什么作用?”
不仅是龙皓想不通,其他刑警也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能利用的点,也只有卖惨乞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