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那个女人!
H市的彩虹街是条酒吧街,这里大大小小的酒吧有上百个,每晚我都会在这里寻找乐趣。
我从不会连续两天待在同一个酒吧,因为每晚我在一个地方,总会带走那里的某个姑娘。
有时她会成为我笔下的某个路人甲,有时她也只是填充了我这个寂寞的夜晚。
而第二天,她还在那里等着我的时候,我却已经在别的地方吻住了另一个人的唇。
感情像流水,要流动,不断流动。
严格地说,这里其实没什么所谓的情,只是缓解寂寞,找个人做爱,做伴,而已。
所以,新鲜才最重要。
我叫莫梵,27岁,一个女alpha,文字工作者。
我写小说,也是个自由供稿人。
我的小说有几本出版了,也有三本被买了版权搬上了荧幕。
仅靠这些就足以让我不用再为经济问题烦恼。
我看起来还挺有钱的。
我并不觉得我写的东西有多好,只是抓住了一些世人的心理罢了。
现在的人要么爱的死去活来,想看点平淡的爱情日常;要么爱的如同行尸走肉,想看浓浓的糖精爱情,意淫着给自己那生如嚼蜡的感情填点料。
最有趣的就是明明有些人,一个接一个地换着对象,却非要在小说里看双洁,看完了好像自己就变成了爱情的忠贞志士。
不过这些人到底想什么无所谓,我只要写了他们喜欢的,他们就会把自己代入进去,会熬着夜肿着眼看小说,再拍成了剧他们又会哭着追剧,觉得又甜又爽。
只是很少有人知道,作为作者的我,并没有,也并不想有一段属于自己的爱情。
我几乎每天都在更换着床伴炮友,让自己的夜晚不孤独,让自己的身体感觉到蓬勃。
在我看来,爱情只会让人烦恼,还是做爱更爽一些。
今晚我来的这家酒吧叫绝境。
我不是第一次来,我也算小有名气,而且在这条街混久了,每个酒吧都有几个熟人。
此时我正坐在调酒师Sam的旁边,双臂抱在胸前,面前摆着一杯金酒。
我喜欢晚上稍微喝一点烈酒。
此时的绝境酒吧人不算多,我在这待了一会,没什么意思,我甚至都觉得今晚是走错了地方,要寂寞地回去独睡空床的时候,在最靠里的那边卡座发出了阵阵笑声,不知道是有什么有趣的事,几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笑得前仰后合。
我往那边瞥了一眼,那边的气息很淡,感觉应该是几个omega或者beta。
大晚上没有alpha陪着,她们来这种地方,真不怕喝多了被人给捡走吗。
我转过头,拿起我的杯子,轻轻抿了一口,感叹这些年轻女孩真是胆子大。
嘿,来七杯Negroni。一个女孩子风风火火地跑过来靠在吧台上,对Sam说。
女孩一头个性十足的短发,几缕漂染的粉色蓝色长发发辫即使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依然十分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