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会记住我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他在三十六岁唱这首歌,也在三十六岁离开人世,那是1990年的秋天。
今年,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有明天?很遗憾,我的世界只有昨天。
我的父母是种地的农民,后来进县城做些小买卖,至今无法还清一身的债。
我从一所普通大学经管系毕业,来到这座东部沿海的大都市,想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白领,无数简历投出石沉大海,几次面试半途而废,只能靠贴小广告为生。
我放弃了白领梦想,应聘成为卡尔福超市理货员,在这地下二层的坟墓干了三年。
我的“家”不过是三夹板组成的棺材——不敢奢望异性睡到身边,尽管梦中常与下载至硬盘里的女孩们一起躺在床上。
我沉默寡言呆若木鸡,在巨大拥挤的城市里,在群租的蚁族同伴之间,找不到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
昨天,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FuckYou!”
这是我第N次听到这句话,从“剥皮老鼠”嘴里——我暗中给史泰格先生起的外号。如果你看过剥了皮的老鼠,再联想一下日耳曼人种粉红色的皮肤就会明白。
史泰格先生的脸和脖子涨得通红,两只蓝灰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肥大的手掌撑在墙上,他那二百斤的身体本身就是一堵墙,将我困在更衣箱的角落里。他再一次大声斥责我偷懒,命令我继续加班到子夜。而在最近的两年里,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他已把骂我当作一种习惯——我敢打赌,在他自己的国家,他绝不敢对员工动一个指头,骂半句脏话。
“No!”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个单词。
剥了皮的粉红老鼠未料到我会反抗,扇起熏火腿般的手掌,重重打在我脸上。
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肾上腺素大量释放,伴随大声狂吼——像公司年终尾牙在卡拉OK唱《死了都要爱》,几乎把喉咙扯破,声带撕裂,每次我都让全体同事逃出包房。
剥皮老鼠第一次对我感到了害怕,眼里泄出外强中干的恐惧,硕大肥胖的身躯竟后转逃跑。我是出膛的子弹,无论如何回不去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抓起挂在更衣箱外的一根皮带,从背后套住史泰格先生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收紧。
虽然,剥皮老鼠一米八五,两百多斤,我只有可怜的一米七四,一百二十五斤,我全身却爆发出一辈子没有过的力量,连上辈子与下辈子的力气一起使出来了。
他的双手拼命往后抓,可我完全躲在他背后,他的身体成为我的盾牌。我的双手越收越紧,皮带深深嵌入他脖子。狂吼震撼着他沉默的挣扎,我想他的耳膜要被震碎了,他一定对侮辱我而追悔莫及。
第十九秒,他就像一堵地震中的墙,终于因最后一击轰然倒塌。
没错,不但史泰格先生倒了下去,更衣室里的那堵墙也真的一同倒了。
在跟他一起倒下去的瞬间,灯光熄灭前的最后刹那,天崩地裂的时刻,我看着他瞪大而混浊的蓝灰色眼睛、暗淡的粉红色皮肤、伸出牙关带着唾液的舌头、裤裆里失禁尿湿的深色,突然感到同样的追悔莫及……
我成了杀人犯。
还没来得及考虑是否该连夜潜逃还是打110自首,我就被埋在了大地震的废墟中。
幸好,我逃了出来,将史泰格先生的尸体留在更衣室的瓦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