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令下来没多久,阿瑶就启程前往西北兴庆。
这次不同于上次的慢慢悠悠宛若郊游一般,这次脚程就快了一些,一个多月后便顺利的到达了兴庆府。
虽说西北素来是地广人稀,但兴庆府却还算是繁华,因它是距离边境最近的一个府城,而大宁因自身国力强盛,也不禁止贸易的往来,所以兴庆府的贸易很是发达,大街上几乎随处可见吐蕃,番邦,西域等不同外族之人。
因为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所以这一次阿瑶可以说从容不迫的很。
上任后,该做的一应事情,计划要做的事情,在来的路上他已经想的清清楚楚,虽说计划和实施起来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这种变化基本上都在可控制之内。
是以,不用担心。
六年后,
阿瑶在兴庆府一呆就是六年的时间,如今的兴庆比起她刚来的时候更加的繁荣热闹,而且是大宁朝最为出名的棉花产地,如今的西北,几乎是家家户户都种着棉花,即便不做买卖,自家穿也是很便宜的。
而且棉花不单单可以用来御寒,还可以用来做棉布,而且用棉花做出来的棉布,不但轻松保暖,柔和贴身,透气性也强,虽说它容易收缩,也很容易皱,外观上可能不是很美观,花色的话比起丝绸也要少上许多。
但这对普通人家来说,已经足够。
除此之外,就是织布挑拣出来的棉籽也可以榨油,虽说不能食用,但冬日里用来护手防裂却极好,再有棉花梗晒干后可以用来做柴火,也不用再辛辛苦苦跑多远去砍柴度冬了。
总之棉花说起来,可以说全身都是宝。
而西北百姓对于带来棉花并且细心教导他们种植的阿瑶,好感度可以说爆棚了,不少百姓更是在家中为阿瑶设立了长生牌位,为他祈福。
说一句不客气的话,阿瑶在西北的名望,说不得比清宣帝还要高一些。
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这次离开兴庆府的时候,阿瑶走的可以说悄无声息,天还没亮,一行人就轻车简从的离开了。
回京的路上,倒是没走的很快,毕竟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一下孩子,他儿子,叶泽宁。
没错,在西北的这六年来,阿瑶除了大力发展西北的经济,积极改善这里的生活之外,繁忙之余也没忘记解决一下个人问题。
回京被逼婚神马?
这种事情阿瑶表示绝对不能再发生到自己身上。
因为来的时候他就考虑到这一点,所以这次跟着他到西北的人,除了十二和樱桃这两个贴身伺的心腹中的心腹,不过即便是十二和樱桃,就孩子这件事上阿瑶也没说。至于跟过来的其他人,因为要发展农业所以他带着过来的都是伺候田地的一把手。
来到兴庆府不久,就被阿瑶直接打发到庄子上,棉花和白羽鸭是不同的,白羽鸭先前就有,只是对于鸭绒众人多数不在意,但却不缺少种鸭,但棉花不同。它算是外来植物,就只有他手头上的那一匣子,不到一百颗的种子。
且不说百姓对新植物的推广会不会配合,但是种子,他就拿不出来。
所以,来到兴庆的前三年,他都是让人玩命的培养和改良棉花的种子,随后才正式的开始推广起来,也是因为如此他在兴庆一呆就是将近七年的时间。
虽然说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但成果也是很喜人的。
……
“阿宁,想什么呢?”阿瑶看着拖着下巴,一副沉思表情的便宜儿子,不由的勾了勾嘴角,揉了一把他的小脑袋,开口说道。
三岁的叶泽宁,即便是生长在西北这种环境恶劣的地方,他的肤色也是白皙干净的,眼珠黑白分明,看着就是个机灵的小子,眉眼生的极其秀气,对你软软一笑的时候,别提有多讨喜了。
当初阿瑶之所以会点头答应他的生母,照顾他,并不是因为她几近悲惨的身世命运打动他,又或者是她人快要死了,临终遗言,不得不应。
首先,是因为她长得漂亮,阿瑶从不掩饰自己是个颜控的事实。再者还是因为她的容貌,眉眼温婉,完全没有西北女子的爽朗英气,反倒是如江南女子一般温柔似水。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她相当聪明。
“爹,你说祖父祖母他们会喜欢我吗?”叶泽宁开口问道。
阿瑶笑道:“当然会喜欢,我们阿宁这般讨喜。”就凭是他儿子这一点,叶父叶母也不会不喜欢他的。
关于叶泽宁的身世,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就再不会有人知道,即便是心腹如十二和樱桃两人,阿瑶也瞒着,这个秘密将伴随着自己入土。叶泽宁就是他的儿子。而且大概真的是吃一家米的缘故,伴随着年岁渐长,叶泽宁如今眉宇间还真的和阿瑶有三分的相似,特别是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说他们是父子,真的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真的吗?”
“真的,爹什么时候骗过你。”
叶泽宁听到这话瞬间眉开眼笑起来,确实,爹从来都不会骗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