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成妥协了,因为他感受到自己与云莫白在力量上的悬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认输。
云莫白见他一脸颓然,为他倒了杯茶,又问道:“林师爷可知道李毅?”
林启成点点头,“是胡知县的远亲,从绨几来投靠的。”
“你不觉得他那绨几口音是可以模仿来的吗?”
林启成心中一动,“您这么一说,他的口音确实蹩脚。而且这人也太过孤僻,除了水库之事从不与人交谈。”他说着,又想起一事,“对了,这人还特别讨厌黄色。”
“讨厌黄色?”
“是啊。有一次我穿了件赭黄色的长衫,在胡知县的府门口撞见他。他当时那个表情就好像、就好像踩到了粪桶一样,搞得我还以为自己怎么了呢!后来一次见他在街上见了穿黄衫的女子也避,我才知道他不是讨厌我,只是讨厌黄色。”
云莫白暗暗记下,又问:“这个李毅是自己来的,还是带了谁的书信?”
林启成仔细回忆,“似乎是有带书信的。”
云莫白点点头,“他是一个人来的,还是有人护送?”
“有一个家仆跟着,不过这几日回老家送信去了。”
云莫白眼珠一转,说道:“师爷可有办法找到当日李毅带来的那封书信?”
林启成神情疑惑,“那是一封家书,说是他父亲写给胡知县的,我到哪里去寻?”
云莫白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怀疑那李毅是他国的细作。”
林启成大惊,这还了得?若李毅是细作,那胡知县……
“此事你不可声张,若能找出当初的那封书信最好,若然不能你便如此这般……你要记住,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玄国,他日必能载入史册。”
载入史册……林启成在心中默念这四个字。他年轻时的功名心本就源于英雄情结,此时云莫白所说正中下怀。就这样,他不但答应了将来做揭发齐王的人证,还心甘情愿的协助云莫白调查李毅。
番外——锦瑟
躺在丝绒被单上,身下暖暖的,手指却冰凉。毒酒将五脏烧的滚烫,疼痛,但已经不重要了。
锦瑟闭着眼睛,任凭回忆肆意蔓延。人说临死前的一刻会回想起一生中最美好的光阴,或许真是如此……
“这是哪里啊?”稚嫩的童声在黑暗中响起。
女孩儿看向发问的同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于她们来说,这是哪里并不重要。更何况大家都是被黑布蒙着眼睛跟着那些人走,谁又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门被打开,一盏灯笼落入女孩儿的视线。红红的、亮亮的,像太阳一样。
“你们几个出来。”
听到召唤,女孩儿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没有其他人的胆怯,她并不害怕,因为她知道,她正走向光明的太阳。
五六个一般大小的女童被带到一个房间,与刚才那个迥然不同。这里灯火通明,四扇屏风、雕花的红木桌椅、粉红色的纱帐、不知名的香气。女孩儿张大了眼睛看着,一切都那么美丽。没有剩饭的馊味儿,没有破烂房间的灰土气,没有皮鞭下的血腥,漂亮的房间。
脚步声响起,女孩儿看到领着她们来的那个凶悍婆子跪到了地上,她身后的那些跟班也都跪了下去,然后是那些颤抖着盲目跟从的女童。她没有跪下,她只是看向了那个纱帘,有人会从那里走出来,而那个人就是她的太阳——让一切污秽俯首的太阳!
“你还不跪下!”
身后不知什么人拉了下她的胳膊,纤细的身子向右倾斜下去。与此同时,那纱帘被一把纸扇挑起。她看见了那个人,一身耀眼的明黄色锦袍,腰间配着玉石坠子。那人二十出头,面庞棱角分明,刚毅的眉峰、炯炯有神的双目,还有微微鹰钩的鼻子。他那么高大、明亮,让人不得不仰视——太阳!
瞿刃看着那跪在地上却高仰着头的女孩儿,嘴角噙着一丝玩味的笑。长得不算白,但皮肤却细腻而有光泽,五官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尤其是那双眼睛,有一股天然的妩媚之气,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却因为眼睛的缘故,已有了女人味儿。更重要的是,她没有怯懦的乡下气,而且她居然刚刚见面就——崇拜他。
瞿刃径直走到女孩儿身边,都没有对那一群下跪的人说声免礼平身。他只是走向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然后盯住了她上下打量。“多大?”
“十二。”
声音不错,清脆而甜美,瞿刃笑着点头。“站起来,转个圈。”身段也匀称,就是瘦了些。这丫头是个美人坯子。“你的声音很好听,就叫锦瑟吧。”说完,也不理那仍然跪着的一群人,转身离去。
跟着瞿刃出来的妇人立刻笑着走到锦瑟面前,“被那人相中,你有福气了。”
锦瑟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他说她的声音好听……
站姿、坐姿、走路、吃饭、说话、举手投足都要讲究。一个月,只是重复这些。一个月,他没有出现。
锦瑟坐在窗边,看着屋檐上滑落的雨帘。这里的生活比之前好百倍,好吃好喝,还有专门的人服侍。虽然那妈妈也很严厉,却不像之前会受皮鞭之苦。这一个月,她养的珠圆玉润、白里透红,再不是以前那般干瘦了。
远处,有人走来,妈妈为那人撑伞。是他!锦瑟站起来跑到屋外,欢跳着,雨水溅湿了裙摆。
妈妈面色一沉,斥道:“这一个月教你的都忘了?!”
锦瑟止住步子,有些惊慌地看向瞿刃。她每日刻苦练习就是为了能够如同高贵的小姐一般站在他面前,为了得到那个高贵的人的肯定,她居然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