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天过去,让·克塔尔餐厅还是没有要开张的意思。一天下午休息的时候,我和鲍里斯过去看了看,发现改建工程还是一样也没完成,只不过挂上了几幅下流的贴画,讨债的从两个变成三个。老板招呼了我们,还是那么和气,然后立马向我(他未来的洗碗工)求助,借了五法郎。之后,我可以肯定这家餐厅也就是嘴上说说的事。不过,老板再一次把开业时间定在“从今天起的整整两周后”,还为我们引见了一位女士,开张以后她就是这里的厨师。她是俄国人,来自波罗的海边,身高只有一米五几,屁股得有一码宽。她告诉我们,沦落到做厨师之前自己是名歌手,艺术修养颇高,酷爱英国文学,尤其是《汤姆叔叔的小屋》[1]。
两周的时间里,我完全习惯了洗碗工的生活,几乎想不到任何别的事情。洗碗工的生活可以说是一成不变,每天早上五点四十五突然惊醒,胡乱把油腻腻硬邦邦的衣服套到身上,匆匆忙忙跑出去,顾不上洗脸,也顾不上不听使唤的肌肉。那会儿还是黎明,街上的窗户都还黑着,只有工人咖啡馆还亮着灯。天空像一面一望无际的深蓝色围墙,上面粘着黑纸剪成的屋顶和尖塔。哈欠连天的清洁工拿着十英尺长的扫帚在清扫人行道,衣衫褴褛的几户人家在翻垃圾箱。工人,还有一手拿巧克力一手拿羊角面包的姑娘们涌进了地铁站。载着更多工人的有轨电车隆隆驶过,那场景让人心情压抑。你急忙冲进车站,拼命挤上车,要乘早上六点的巴黎地铁绝对要拼上老命,挤在一大群乘客之中随着车身来回摇晃,跟一些面目丑陋的法国人鼻子尖儿挨着鼻子尖儿,他们的呼吸里带着酒和大蒜的酸臭气。出了地铁就一头扎进迷宫般的酒店地下室,直到下午两点才能重见天日。那时候,太阳炙热地烘烤着大地,地上乌压压的都是行人和车流。
在酒店干了一周之后,我经常利用下午休息的时间补觉,有钱的时候就泡在小酒馆里。除了一小部分颇有上进心的侍应会去上英语课,所有的酒店员工都跟我一样无所事事,早上一通忙活之后,大家都懒得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有时候,六个洗碗工会凑在一起聚一聚,结伴去逛西耶斯街一个相当差劲的窑子,那里每次只收五法郎二十五生丁,相当于十个半便士,被戏称为“定价”,大家伙经常把自己在那里遇到的事情当笑话来讲。那里是酒店工人最喜欢的约会场所,因为就洗碗工这点薪水,结婚是肯定不够的,而且在地下室工作的人,也没条件挑三拣四的。
接下来的四个小时我们待在地下室,之后满头大汗地走到凉爽的大街上。路灯发出奇怪的紫光,这是巴黎路灯特有的光,河那边的埃菲尔铁塔,从上到下弯弯曲曲地亮着广告牌,如同一条巨大的火蛇。车流悄无声息地划过,女人们在拱廊下踱来踱去,昏暗的灯光将她们的面庞衬得十分秀丽。偶尔会有女士瞟到我或鲍里斯,但是一看到我们油腻腻的脏衣服后,眼神便匆匆移开了。晚上十点,另一场回家的地铁大战又打响了。一般来说,从晚上十点到午夜这段时间,我都待在我们这条街上的小酒馆里,小酒馆开在地下,阿拉伯苦工喜欢来这里。这可不是个打架的好地方,有时候能看见有人扔酒瓶子,有一次还引起了可怕的后果,但有一条规矩,阿拉伯人只准窝里斗,不会招惹基督徒。拉基酒是种阿拉伯酒,价钱相当便宜。小酒馆二十四小时不打烊,因为那群幸运的阿拉伯佬就有本事白天干一天活儿,晚上还能喝一宿酒。
以上就是洗碗工每天的生活,那时候感觉倒也不坏。我没觉得自己穷,因为就算付了房租,攒够烟钱、上下班路费和星期天的饭钱之后,我每天还能余下四法郎喝酒,有四法郎就算有钱人了。这种感觉很难用言语表达,当生活已变得如此简单,便会产生一种深深的满足感,大概吃饱喝足的野兽会有这种感觉。没有什么比洗碗工的生活更简单不过的了。生活节奏就在上班和睡觉之间来回切换,没有时间思考,对外面的世界也没什么感觉。对他而言,巴黎的范围缩小到了仅剩酒店、地铁、小酒馆和床。就算他出远门,也只是去到几个街区之外的地方和某个女仆约会,让她坐在他的膝头吃牡蛎喝啤酒。不上班的时候,他就一觉睡到中午,穿件干净衬衫,跟人掷骰子赌酒喝,吃完午饭再回床上睡觉。对他而言,除了干活儿、喝酒和睡觉,其它事情都不怎么现实,其中睡觉又是重中之重。
有一天晚上,刚过午夜时分,我房间窗户下面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被一阵可怕的叫喊声吵醒,我走到窗前,看见一个男人平躺在楼下的石头路面上,凶手一伙三人飞快消失在街角。我们几个下了楼,发现那个男人已经死了,一截铅管砸裂了他的头骨。我还记得他的血的颜色,是诡异的紫红色,就像葡萄酒。那天晚上我回房间之后,血依旧残留在鹅卵石路面上,有人说好几英里之外的学生都专门跑来看。但回想起这件事,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凶杀案发生之后不到三分钟,我就回床睡觉了。我们那条街上的大多数人也是如此,我们只是跑去确认那人的确死掉了,然后就直接回去睡觉。我们是要工作的人,为了谋杀案牺牲睡觉时间有什么意义?
在酒店工作让我明白了睡觉的真正价值,就像挨饿让我明白了食物的真正价值一样。睡觉不再是简单的生理需求,而是近似感官享受,与其说是休息,不如说是纵情享乐。我再也没为房间里的虫子犯过愁,马里奥教了我一招,特别管用,就是在铺盖上撒一层厚厚的胡椒粉。虽然搞得我一直打喷嚏,但虫子都很讨厌胡椒粉,全跑到别人房间去了。
注 释
[1]《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Tom'sCabin):该书为美国文学著作。(译注)